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流程及资料审核要点

发布时间:2020-05-20 08:50: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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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流程及资料审核要点

一、贷款受理-申请

   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提交申请(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初次申请贷款学生:网上注册后,再网上申请;

再次申请贷款学生:选择以身份证方式登录在线系统并网上申请

注: 初次申请学生需从网上导出申请表并签名后,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必需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审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的相关贫困材料也要民政部门盖审核章。(贫困资格认定材料详见《开行贷款贫困生资格认定提供材料须知》)

二、贷款受理-资格审查

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

6)申请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资格审查要点:

贷款对象:列入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和在校学生,预科生、成教生、函授生和博士生不在贷款对象之列,免费生(如免费师范生、公费研究生等),也不不在贷款对象之列。

高校: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具体操作时要求高校名称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一致。

三、贷款受理-提交材料

  初次申请(含以往贷款未成功过的):经过贫困认定、本人签字的申请表(2份均是原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与户口簿(身份证号、姓名页)复印至一张A4纸上,共同借款人材料复印和借款人一样。

  再次申请:本人签字的申请表(2份,原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往年贷款成功的合同。如签订了《授权委托书》,需要携带上年度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并需提交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与学生证有姓名、照片页尽量复印在一张A4纸;2再次申请时,如更换了共同借款人,仍需提交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提交材料审查要点:

申请表:

审查要点:1)信息输入是否与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一致;(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是否签字;(3)申请表必须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审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续贷生不需要填写)。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1核对复印件与原件要一致、复印件要清晰;(2)符合借款人资格审核要点。

注: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需提供高校书面证明。

身份证:当地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身份证。

审查要点:(1)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学生本人一致(2)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与户籍和申请表要完全一致;(3)身份证是否已过有效期限(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有效即可);(4)留存的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5)复印件要清晰。

特别提醒:(1)如身份证和户口簿相关信息不一致,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

2)身份证已过有效期限的需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照片的户籍 证明。

户口簿:当地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户口簿(续贷不需提供,但如果更换共同借款人需提供)

审查要点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和申请表要完全一致;留复印件2份;2、复印件要清晰。

特别提醒:如身份证和户口簿相关信息不一致,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地址除外)

2依据户口簿确认与学生是否父母关系

特别提醒:1)如共同借款人为借款人父母,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公安部门证明,证明其关系。(2)如借款人是孤儿或父母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时,需出具乡镇民政部门证明,然后可由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时,需满足:与借款人户籍在同一地;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四、贷款受理-信息录入

核对学生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

注意:1)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和学制高校名称请区分独立二级学院,如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等,入学年份是指学生刚入校年份,请注意核对以上三个信息,确保正确。

2)贷款年限根据系统确定,只要系统认可都可以。

五、贷款受理-合同签订

合同实行套打。即由系统生成数据直接打印。

审核要点:1、贷款学生一定要认真核对打印的合同信息是否有错行、不清楚、信息错误的现象,如有以上现象,请立即告知办理人员,重新打印。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需签字和按手印,并填写日期,三者缺一不可。签名不可代签,如共同借款人不会写字,请借款学生拿着共同借款人的手签名。如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代授权人办理合同签订(签别授权人的姓名),被授权人在授权人处签名并按印。

3、借款合同的丙方由资助中心的负责人签字,盖县资助中心公章,并填写日期。

十、贷款受理-录入回执和汇总上报

签订合同的同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资助部门负责人登陆开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合同回执信息。

注:(1)从2011年开始,取消纸质回执,实行电子回执,回执录入时间截止1010

十一、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

帐户开立

省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贷款及存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个人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本息回收。初次形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为随机生成,打印在受理证明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13bcecd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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