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2 07:35: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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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方案


关于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不断优化和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3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 ]125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通公路发[ ]44号)以及《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县政府决定,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整顿交通秩序取缔非法营运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原则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经营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活动,规范我县客运市场,为合法经营者创造公平、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环境大幅改进。

整治重点

1、整治城区各类机动车抢道、逆行、强行超车、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影响道路安全畅通和阻碍行人通行地乱停乱放的车辆。

2、全面清除从事非法营运轿车面包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客货两用车以及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3、清理整顿营运出租车辆在城区街道随意停放,招客揽客,组散客进行拼装,妨碍交通,扰乱秩序。

4、规范班线客运车辆按核定线路运行、进站作业、按站点停靠上下客;严禁在城区乱停乱靠、非法揽客、争客、抢客、甩客和转圈揽客。

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顺利实施,成立莲花县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陈 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海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港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伟安 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铁飞 县城市执法局局长

员:刘小虎 县运管所所长

郭小斌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巡警大队大队长

县城市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小虎同志兼任。联系电话:。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部门分工与职责

交警部门加大对私家车、客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两轮摩托三轮机动车等乱停乱放,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查违法营运车辆对查滞留的非法营运车辆提供保管场地,并依法进行处理。特别对出租车、班线客车占道行驶、违超车,违章、随意揽客,超载超速,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城管部门:加大对道路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行为等影响客运交通秩序现象的管治力度,并负责做好人行道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

交通部门:加大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违反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理。同时依据《萍乡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严禁故意绕道,无故拒载或以交接班为由拒载,中断运送服务,客、拉客、经营班线客运,异地经营等,在城区流动揽客时,必须在停靠点上下客,严禁逆向揽客。

公安部门:负责派驻警力协助抓好整治工作,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加大对群访事件幕后组织串联者和头人物进行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防止别有用心者煽动、破坏、捣乱。

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

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周密安排和充分准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量化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造势阶段( )。

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大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

1、组建联合执法小组。抽调运管15人,城管6人交警5人,巡警6人,车辆3,组成3个联合执法小组。另外,城市公安分局也抽调部分警员,独自成立1个执法小组参与整治行动。

车站及周边地区整治小组:县运管所出租汽车办公室主任陈鑫任组长。成员:运管所7人,城管2人,交警1人,巡警4人,执法车辆1辆。巡查地点:汽车站及周边地区。

金城大道整治小组:城市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李德清任组长。成员:运管所3人,巡警1人,交警2人,城管2人。执法车辆1辆。巡查线路:二环路红绿灯至莲花中学路段,重点区域:兴业车站,振祥超市,海峡大厦,莲花中学及周边地区。

永安大道,解放街整治小组县交警大队出租车管理科科长谭鹏任组长。成员:运管所3人,交警1人,城管2人,执法车辆1。巡查路线:商品大世界至民政大楼路段、九重天宾馆至外资路路口。重点区域:商品大世界与兴莲路交叉口,城小学,金三角。

新建街康达路整治小组。城市公安分局负责整治新建街,康达路两路段的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2、坚持依法行政,从严处理。对乱停乱的车辆,不劝阻,一律车,从重处罚;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一律予以查;对遮挡号牌,有牌不挂的车辆,一律暂;对非法营运者,依法予以处罚;不打表记程,不按表收费的违法违规营运车辆和在汽车站外随意停靠、随意拼客、招揽客源、非法从事班线经营的出租车,依法予以扣证,罚款;不按核定的线路运行、不进站作业,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和在城区乱停乱靠、非法揽客、争客、抢客、甩客及转圈揽客的班线客车,依法予以扣证、罚款。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

各成单位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整治工作长机制,扩大整治成,严防出现反弹。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为立足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要精心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同时邀请新闻单位随同作战,壮大整治声势,震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成效。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打造声势。要经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清政策界限,讲明违反交通秩序和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经过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整治行为氛围。

4、严格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人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同时注意方法方式,注意上路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可能出现驾驶员因拒绝检查逃逸而导致意外事故,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公安部门要组织一定的机动力量,随时应付和处罚因整治而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5、建立健全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机制。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长抓不懈,保持交通秩序的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安全。

6、加强信息工作。要及时收集和汇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大问题和案件,制定解决措施,正确进行处理。

6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0a07cc5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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