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 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4-05-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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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藏南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藏南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大会714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办园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尊重幼儿,爱护、关心、照料幼儿,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园名为藏南镇中心幼儿园,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学制为三年、创造条件发展四年或五年、六年教育。
幼儿园以“为孩子的未来学习和发展准备基础”为办园宗旨,“敬业、求实、拼搏、创新”为园训,以“健康活泼、文明乐群、好奇探究、勇敢自信”为培养目标。
第二章
幼儿园管理
本园由藏南镇人民政府举办,由胶南市教体局主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依照胶南市教体局有关干部管理规定任免。
幼儿园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任务包括: (一) 党组织统一领导的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落实。
(二) 对幼儿园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学期工作计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发挥推荐、培养、考察、监督干部的作用。
(四)领导教职工大会,支持和引导教职工大会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每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按照教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评估。
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定期召开家长会,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十一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按照上级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对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转岗或安排其他工作。对于不接受安排的未聘任教职工,由幼儿园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报镇教委审批同意后,予以辞退。

十二 幼儿园实行园内结构工资制。
十三 幼儿园设副园长一人,辅导员一人,教研组长一人,卫生保健组长一人,财务组长一人。副园长受园长委托具体管理中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辅导员受园长委托具体管理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组长在副园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中心幼儿园的教研工作;卫生保健组长在副园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幼儿园的保育工作;财务组长协助园长具体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四 教师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幼儿,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十五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六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十七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幼儿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奖惩制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奖制度》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章 教育教学
十八 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实施素质教育,使幼儿学会生活、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动手、学会认知、学会生存,为幼儿未来生存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九 根据《青岛市幼儿园素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进行课程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幼儿园实际的原本课程。
二十 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在尊重幼儿合法权益和人格的基础上,根据幼儿自身发展特点和社会需要实施教育,使其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教科研能力,增强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创设充实的、适宜于幼儿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并将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作为幼儿发展的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自主发展。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保育教育目标及幼儿园的培养目标,通过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四)以“幼儿活动”为依托,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使其在大自然、大社会中发现探索,激发幼儿的求知欲,培养幼儿善于运用感官和动手习惯。
二十一 坚持以幼儿发展为中心,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幼儿积极动手、动脑,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十二 教师应不断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实施教育科学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抓住三个环节:教研、科研、教学。
(二)组织全园教师业务学习,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及其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三)制定符合本园实际的考核评估细则,运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评估教师工作,注重评估的激励作用。
(四)为开展教研工作提供保障,选好带头人,建立网络,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及时总结推广教研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现场观摩活动,编辑教研经验集。
(五)每人每年确立教研主题,根据主题进行研究,将研究成果交流推广,全面提高教师的教研水平,并实行教科研奖惩制,对于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予以相应的奖励。
二十三 建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宣传栏,举办家长学校和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征求、采纳合理建议,提高家长教育幼儿地能力及和幼儿园通力合作地主动性。
二十四 建立教学开放日制度,每学期不定期集中向家长开放。 二十五 幼儿园教师定期对本班幼儿发展情况给予评估,并做好分析。评估是教师、幼儿、家长及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过程。

第四章 卫生保健
二十六 根据卫生保健工作相关要求,为每位幼儿建立健康手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二十七 加强幼儿伙食管理,保证卫生,严格执行带量食谱,科学进行营养计算,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十八 对幼儿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科学的研究,并依据科研结果制定干预措施,提高幼儿健康水平。
第五章 总务管理
二十九 坚持总务工作为保育教育服务,为教职工、幼儿服务的原则,务实高效,为幼儿园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转提供保障,坚持计划性、教育性原则和讲求效率性原则。
三十 幼儿园办园经费,以镇政府拨款为主,村筹资和托儿费为补充。 三十一 幼儿园建立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为幼儿园提供充足的户外和室内活动空间和设施。
三十二 按照《胶南市幼儿园内设十配套标准》的要求,配齐各类装备,逐步实现教育设施和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档案管理按标准要求建立;加强图书管理建设;为教师和幼儿的学习、生活创造优良的条件。 三十三 幼儿园按照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托幼费,同事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本园收取托儿费的管理,及时上交,按标准申请托幼费的合理开支。
依法向社会募捐集体办园资金并接受社会和个人对幼儿园的募赠。
三十四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规范支出,财务公开,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审计。
三十五 强化固定财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财产管理参照在《山东省中小学校设施管理办法》执行,财产管理员担负各类财产的管理责任,做到帐帐、帐卡、帐物、帐证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及时运转。

第六章 附则
三十六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胶南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实施。
三十七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定规章制度。
三十八 章程适应于全镇各幼儿园。
三十九 本章程自胶南市教育体育局核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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