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哲学简史》(四)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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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哲学简史》(四)□文/杨庆育
【期刊名称】今日重庆 【年(,期】2014(000011 【总页数】2

在后秦时期形成了新儒家的两个学派,其中程朱理学有相当位置,它是由程颐开创,朱熹来完成的学派。
程颐与帕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认识一样,认为世界上的万物如果存在,就一定要在某种材料中体现某种原理。有某物就必有这些物之理,但是有某理,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相应的物。原理就是程说的“理”按程的认识,理是永恒的,不可能加减。程朱二人直接从《易传》发展出他们“理”的观念,《易传》的道则是“多”,它们是支配宇宙万物每个单独范畴的原则,正是从这个概念,程朱推导出“理”的观念。他们认为,宇宙不仅是气的产物,也是理的产物。事物有不同的类,是因为气聚时遵循不同的理。花是花,因为气聚时遵循花之理;叶是叶,因为气聚时遵循叶之理。
朱熹是一位明辩、精思、博学的哲学家。儒家在汉朝获得统治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是儒家成功地将精深的思想与渊博的学识结合起来,朱熹就是儒家这两个方面杰出的代表,从而成为一流哲学家。在尔后的数年中,他在中国的思想界占统治地位绝非偶然。
朱在“理”的问题还有自己更为精辟的见解,“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某物是其理的具体实例。若没有如此之理,便不可能有如此之物。朱熹说,做出那事便是有那理。他强调“致知和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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