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智慧城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8]96号
【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31
【实施日期】2018.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智慧城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8〕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智慧城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十堰市智慧城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十堰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十办发〔2017〕50号)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现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顶层设计先行,科学编制智慧城管建设规划,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我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二)标准先导,过程规范。坚持严格的过程管理,建立智慧城管建设运行的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整合、共享、集约、安全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工作,破除信息孤岛,提高资金投入效益。
(三)依托属地,市区联动。坚持依托属地力量,充分发挥各区优势,建立高效的市区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统一行动与分区域自我运行的有机统一。
(四)务实创新,整合共赢。坚持以创新求发展,将务实、高效理念贯穿智慧城管建设全过程,整合管理资源,建立科学共享机制,实现我市智慧城管共建共享。
三、主要任务
围绕“智慧十堰”总体要求,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感知、智能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合理规划智慧城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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