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5 10:58: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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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XX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安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根据《中共X自治县委.X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X党办发〔X8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推进X年全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一次改造、不留隐患”原则,通过“财政补助、农民自筹、整合资金、信用贷款”方式,举全镇之力,在630日前全面启动全镇库存农村危房,启动率达100%,竣工率达到40%1020日前完成全镇库存农村危房改造,镇里面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同时迎接县级考核验收。

二、总体目标

X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改造3290户,其中:

4类重点对象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级危房361户、非建档立卡低保户一级危房489户;其他危房户2440户(土坯房改造2440户)。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形成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创建”的原则,按照“依山傍水、显山露水、亮出田园风光”和“干净、漂亮、安全”的理念要求,着实抓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产业示范点/示范带、主要交通干线、其他区域的新农村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确保规划有层次、创建有品位,集中建设一批新村点。要严格避开安全隐患点建房,要明确禁建和缓建区域,要远离各种公路建房(含通村公路、通组公路),同时不能破坏环境和生态,要严格建新房拆出旧房的要求,要严格在本村实施危房改造。严禁在集镇规划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新(改)建民居,在旅游开发重点区域要严格按规划集中建设。

(二)明确对象,把握标准。改造对象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摸底在册且已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的对象户;通过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改造方式分为原址重建、分散修建、集中建房(原则上达到30户以上规模),二、三级危房修缮加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土坯房户的建房面积和补助标准按照《关于X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X委〔X55号)文件执行;其他危房户建房面积80-120㎡,其中一级危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建房按照“X民居”标准改造。农村危房“三改”工程,按照“分类实施、分类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均补助6000元,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4000元;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围绕X年民居建设重点区域规划及线路布局,结合平安村寨、文明村寨建设活动,以农户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寨为创建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

(四)严格政策,规范操作。要严格履行程序,准确界定建房对象,并对建房对象、补助标准进行逐级审核,张榜公布,做到“扶持政策、建设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和“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打造成惠民工程、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满意工程。要严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严防引发矛盾纠纷和上访。

(五)保障安全,完善功能。深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兼顾其他危房改造,全面消除就地脱贫群众住房安全隐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底线目标。同时,对住房基本使用功能不全、卫生健康条件不好的同步实施“三改”(即:改造厨房、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善基本卫生健康条件,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危改工程竣工之后,农户要全面整治好屋内外及院坝的环境卫生,并作好保洁工作,做到干净、整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高规格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驻村工作组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X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站、国土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强化责任。“X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考核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要“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按年度计划,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入住。各村(社区)是“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再次开展复核,确保对象准、底数清、情况明;要亲自调度项目的统筹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群众的组织发动。要实行分别包片、领导挂帮和部门帮扶责任制,采取“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推进“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严格程序,公平、公开落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所要负责科学规划建设用地、临时料场,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矿区土坯房改造计划、建设任务;林业站要协助X民居建设对象户办理林木审批手续,指导改造对象户做好创建点的绿化美化工作;村镇规划站要提供规划指导和支持,要负责人员培训,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村(社区)及相关农户按图施工;信用社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负责贷款计划的落实,优先保障“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户贷款需求;扶贫工作站要用活用好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整合资金用于“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纪委要负责对工程进度滞后、部门责任未落实及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要落实好“五主体、四到场”工作制。

(三)强化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土坯房改造资金,严禁降低政府补助标准,严禁搭车收费、扣抵贷款。要根据《X省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X建村通〔2011410号)要求,按照7度抗震设防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监督指导,协助上级部门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资金进行一次审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倒查”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村(社区)进行严格问责。

(四)强化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力争县主流媒体电视有图像、报刊有文章、网络有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重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强化考核。建立任务分解、跟踪问效、督查督办、专项巡查、考评考核等制度,健全绩效督查考核机制。要将部门和村(社区)“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纳入各村(社区)动态跟踪考核重点内容, 实行一旬一上报,领导小组一月一通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对各部门、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查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旬报告、月调度、季抽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工程滞后的村(社区)及部门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daffbde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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