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拘留期限至7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20 18:57: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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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拘留期限至7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延长拘留期限至7>>>>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决定的刑拘。依据《刑诉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不同的情况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一一列举:
>>>>(1认为需要逮捕的,拘留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逮捕书后7日内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即正常情况下,刑拘不得超过>>>>10日,>>>>10日后要么被逮捕,要么释放,要么变更强制措施;
>>>>(2认为需要逮捕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因此最多可以在7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限如上。即特殊情况下,刑拘不得超过14日,14日后要么被逮捕,要么释放,要么变更强制措施;
(3认为需要逮捕的,且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限同上。即在认为需要逮捕且其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时,最长可以刑拘37天。37天后要么被逮捕,要么释放,要么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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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又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据此,延长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现象却非常严重,笔者通过对这些延长拘留期限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对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法律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特殊情况”的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于>>>>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大都以所谓的“特殊情况”为由延长了一日至>>>>四日,甚至有些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认为,一般案件拘留后只要在七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就不算程序违法,从而忽视了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规定,致使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的案件很少。>>>>
>>>>第二,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在理解上出现偏差。司法实践中,在适用该款>>>>时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只要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不管>>>>是否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就将提请批准逮捕时间延长至三十日;二是有些嫌疑人虽然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