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参加2017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会[2017]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4.07
【实施日期】2017.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参加2017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粤财会〔2017〕21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17〕15号)有关要求,2017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工作已于3月31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2017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总人数为688人,其中报名参加两周培训班人员381人,一周培训班人员307人。各班次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到事项
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报到日期自行前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国家会计学院)办理入学手续。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班将邀请财政部有关领导、知名高校教授、国际知名咨询机构专家等进行授课。具体课程安排将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由国家会计学院派发。
四、考核发证
培训期间,国家会计学院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会计司)和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印制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
培训期间,各培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培训机会,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
附件:1. 2017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广东)培训人员名单
2. 报到须知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4月7日
附件1:
2017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广东)培训人数汇总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74a692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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