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7 18:16: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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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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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算税率

 

一、现行建设工程税金内容及计算标准

营业税:以应税营业额为计税基础,税率3%

城市建设维护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基础,税率分别为,市区7%、县镇5%、乡村1%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基础,税率3%

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基础,税率2%

二、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的计算税率

以税前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市区、县镇、乡村分别为:

市区:3%×1+7%+3%+2%/[1-3%×1+7%+3%+2%]= 3.477%

     县镇:3%×1+5%+3%+2%/[1-3%×1+5%+3%+2%]= 3.413%

     乡村:3%×1+1%+3%+2%/[1-3%×1+1%+3%+2%]= 3.28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f115e981c758f5f61f6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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