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XX乡追究信访问题处理责任奖惩制度决定》的通知
各行政村, 站所:
我们将印发《XXXX乡追究信访问题处理责任奖惩制度决定》的通知 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文件精神,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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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XX乡委员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XXXX 乡 追 究 信 访 问 题 处 理
责 任 奖 惩 制 度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管理力度,有效地 控制 越级上访、 重复上访、 集体上访 等不良现象,加强 对上访工作监督和管理,维护我乡社会稳定, 创建社会主义和谐平安乡(镇),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信访工作奖惩制度。
1. 奖励制度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层层抓落实”原则,未出现到乡及上级部门 上访, 辖区内按时解决上访问题的给予各行政村和部门, 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并年底目标考核中加分。
(1)辖区内的信访问题和纠纷矛盾能够按时解决, 未出现乡级和乡级以上信访的,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大会给予6000元奖金并年底目标考核加2分。
(2)乡里有信访,乡级以上部门没信访的行政村和部门年底目标考核加1分。
2.惩罚制度
对不接受来访来信群众,工作不认真,按时不处理信访问题,推诿上级部门的站所、行政村和有关人员乡党委追究以下责任。
(1)私人或集体到市信访部门上访按人均每人罚100元并年底目标考核按人均每人扣0.2分。
(2)私人或集体到地区信访部门上访按人均每人罚200元并年底目标考核按人均每人扣1分。
(3)私人或集体到自治区信访部门上访按人均每人罚400元并年底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秀资格。
(4) 私人或集体出国家级信访按人均每人罚1000元并年底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秀资格。
(5)到自治区上访和国家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上访户路费一律由大队和上访户自己讨。
3.落实罚款办法
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越级重复上访,罚款2%由乡主管信访工作领导负责。8% 由管理区的分管乡领导负责,10% 由管理区书记负责, 30% 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30% 由村委会主任负责,10% 由信访工作的治保主任负责,10%由上访户所在组的组长负责。
此制度从2008年 2月25日起执行。以后越级上访(市级以上的私人上访和集体上访)的罚款按此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XXXX乡委员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e4e2287375a417866f8f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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