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8:01: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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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
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
【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根据2008年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部署,6月底前要在全国推广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由于该系统的管理使用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高,为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我厅决定于200861016日期间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三期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业务流程和技术架构内容介绍;信息系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学籍信息和学生资助信息的填报、审核、统计、查询以及维护管理等。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工作人员各1

名,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负责学籍信息管理和资助信息管理工作的同志各1名。参加培训人员均要求已具备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请自带移动硬盘或U盘。三、培训时间、地点(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8611日至12日上午(610日报到);第二期:2008613日至14日上午(612日下午报到);第三期:2008615日至16日上午(614日下午报到)。(二)培训地点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米东区友好路20号:乘19路、13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站或天山化工厂站下车即到。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往返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核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250元(场地租用费、资料费、计算机上机费用等)。
(二)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见附件1,请各地教育局通知辖区内院校参加培训。(三)各地、各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请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于6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人:关晓娟
联系电话:************139****2076电子邮件:139****************接待部联系人:杨玉林联系电话:************
附件:1.各地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日程安排
2.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回执(略)
二○○八年六月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4e008351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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