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改革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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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改革
管仲为齐相后,根据当时形势,对齐国进行了了一系列改革。
在行政方面,划分和整顿行政区划和机构,把国都划分为六个工商乡和十五个士乡,二十一个乡。十五个士乡是齐国的主要兵源。齐桓公自己管理五个乡,上卿国子和高子各管五个乡。把国政分为三个部门,制订三官制度。官吏有三宰。工业立三族,商业立三乡,川泽业立三虞,山林业立三衡。郊外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师。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师。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师。十县为一属,每属设大夫。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大夫。每年初,由五属大夫把属内情况向齐桓公汇报,督察其功过。于是全国形成统一的整体。
在军事方面,强调寓兵于农,规定国都中五家为一轨,每轨设一轨长。十轨为一里,每里设里有司。四里为一连,每连设一连长。十连为一乡,每乡设一乡良人,主管乡的军令。战时组成军队,每户出一人,一轨五人,五人为一伍,由轨长带领。一里五十人,五十人为一小戍,由里有司带领。一连二百人,二百人为一卒,由连长带领。一乡二千人,二千人为一旅,由乡良人带领。五乡一万人,立一元帅,一万人为一军,由五乡元帅率领。齐桓公、国子、高子三人就是元帅。这样把保甲制和军队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每年春秋以狩猎来训练军队,于是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同时又规定全国百姓不准随意迁徙。人们之间团结居住,做到夜间作战,只要听到声音就辨别出是敌我;白天作战,只要看见容貌,大家就能认识。为了解决军队的武器,规定犯罪可以用盔甲和武器来赎罪。犯重罪,可用甲与车戟赎罪。犯轻罪,可以用值与车戟赎罪。犯小罪,可以用铜铁赎罪。这样可补充军队的装备不足。这是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亦为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
在经济方面,统一铸造、管理钱币,制定捕鱼、煮盐之法,鼓励与境外的贸易;实行粮食“准平”政策,即“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故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汉书·食货志》下)。这种“准平”制,不但是一种平衡粮价的政策,并且,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这种经济政策,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提出“相地而衰”的土地税收政策,就是根据土地的好坏不同,来征收多少不等的赋税。这样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提倡发展经济,积财通货,设“轻重九府”,观察年景丰歉,人民的需求,来收散粮食和物品。
在外交方面,奉行尊王攘夷的外交路线。经过了内政、经济、军事等多方面改革,齐国出现了人民富足、社会安定的繁荣局面。齐桓公对管仲说:“现在咱们国富民强,可以会盟诸侯了吧?”管仲谏阻道:“当今诸侯,强于齐者甚众,南有荆楚,西有秦晋,然而他们自逞其雄,不知尊奉周王,所以不能称霸。周王室虽已衰微,但仍是天下共主。东迁以来,诸侯不去朝拜,不知君父。您要是以尊王攘夷相号召,海内诸侯必然望风归附。所谓“尊王”即尊崇周王的权力,维护周王朝的宗法制度。所谓“攘夷”,即对游牧于长城外的戎、狄和
南方楚国对中原诸侯的侵扰进行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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