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PPP项目成功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

发布时间:2017-04-16 15:17: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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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PPP项目

成功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

一、项目概况 1

二、运作模式 2

(一)具体模式 2

(二)实施流程 3

三、经验借鉴 4

(一)采用投资施工一体化模式 4

(二)政府全过程参与项目 4

(三)道路+政府购买服务 4

(五)前期扎实的市场调查工作 5

(六)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5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规划的国省道,全长约7公里,其中包括隧道2座,桥梁6座,路基宽44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5.8亿元,其中建安费9.34亿元,项目征用土地约560.9645亩,拆迁建筑物约6.7万平方米,建设工期42个月。

2012年7月24日,项目建议书获省发改委批复。2013年2月25日,工可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2013年12月17日,初步设计获省发改委批复。2014年8月1日,施工图设计获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建设工期为42个月。计划于2015年8月开工,2019年4月竣工。项目采用投资施工一体化模式,要求社会投资人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由社会投资人和政府投资人按约定联合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和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施工合同。

二、运作模式

(一)具体模式

管委会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项目中心为管委会授权指定的履行招商、监管职能等项目业主职能的部门或企业进行监理招标,并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即交建公司,为指定的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政府投资方。社会投资人由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引入确定。财政局负责出资购买道路使用费。

项目公司将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政府投资方与投资人签订《合资经营协议》,本项目拟按照政府投资方占股5%,社会投资人占股95%,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政府按照出资金额,以已经投入的部分前期费用(包括设计、监理费等)抵为股本金,具体操作方案按照工商注册规定执行。投资双方依照合资经营协议及公司章程运作管理公司。

(二)实施流程

2014年4月经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拟采用PPP融资建设模式建设,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并于2014年9月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作为浙江省PPP试点(浙发改基综函[2014]352号)。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实施方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作为全程顾问和合同谈判单位。

成立了由管委会领导、区发改、监察、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交通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对于重大问题的进行决策、商定,提高效率。

2014年10月,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经过2次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财政、发改、交通、住建委、建成等部门参加审查会议,并于2014年12月 2 日,实施方案获得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出具会议纪要(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11号)。

2015年1月在市交通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因投标单位不足3家,经2次公开招标失败后,上报市交通局批准,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最终经多轮谈判确定温州国丰汇融控股有限公司为牵头人和浙江交隧集团有限公司、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于2015年4月1日项目业主和社会投资人签订合同,政府投资方和社会投资人签订合资经营协议,2015年5月完成项目公司政府参股和重组工作。

三、经验借鉴

(一)采用投资施工一体化模式

要求社会投资人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次招标,后续投资人无需另行施工招标,节省时间。

(二)政府全过程参与项目

履行监管职能,同时,监理单位由政府实施机构单独招标,并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单位政府实施机构进行委托,有利于政府监督管理。

(三)道路+政府购买服务

由于本项目是非经营项目,项目本身不具备经营能力,无法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收益,经多方讨论,采用了“道路+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路径,政府按照经营期5年支付服务费,构成了项目公司经营固定的现金流。

(四)该项目政府以前期投入作为股本金入股,减轻了政府负担。政府投资方虽然占有5%的股份,但是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参与企业利润分成,对于非政府原因造成的超支或亏损,由社会投资方自行解决。但对涉及环境安全、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经营方针决策,股权转让及变更,对外担保,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五)前期扎实的市场调查工作

是项目顺利落地的关键,经过充分市场调查后明确标准,价格,服务等条件,社会投资人根据要求编制标书进行投标,政府择优选取,尽量为社会投资人预留空间,这样既能满足政府需求,又能精确计算成本,需进行大量的前期摸底工作。

(六)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经过2次招标失败后,转为其他方式,既缩短了时间,又符合法定合法程序最终确定了社会投资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98d9cac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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