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2 16:37: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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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支行行长(包括主持全面的副行长、营业部主任,下同)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营业室的副行长(或主管)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单位内部要成立安全防范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营业场所应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熟知安全员的职责,负责营业场所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二、现金管理

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备用金和收入的大宗现金,不得放置在桌面等明处,必须锁入保险柜或现金箱内。清点整理现金时,必须在监控有效范围内实施。

三、接送库管理

营业场所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在岗接送库,接送库时不得少于三人,并手持自卫器材,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到岗。营业前负责将款箱接到现金封闭区内,营业终了负责将款箱送上运钞车,对接送库交接手续进行实时登记。营业场所的保安人员负责警戒,不得提送款箱。接库前营业人员、保安人员要对营业室内外进行检查、清场,防止不法分子趁机藏匿在封闭区内。营业室内要有一人留守,如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报警。

四、营业室管理

非支行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现金封闭区。公安、消防等部门例行公务进行安全检查需要进入现金封闭区的,必须有总部安全保卫部负责人陪同才允许进入。总部部室人员(安全保卫部检查除外)因公进入现金封闭区内,必须经过支行行长或主管营业室副行长授权后才可以进入。其他外来人员因设备维修、测试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现金封闭区,必须持有安全保卫部开具的介绍信,或者支行行长、主管营业室副行长授权,核对无误后才允许进入,安全员负责对外来人员的出入情况进行登记。

五、通勤门管理

加强电控联动防尾随门的管理。营业室工作人员营业期间进出时,按正确方法操作,必须通电使用,随开随锁,无安全保障措施时不得启动全开装置。日常使用的一套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得插在门锁上,主管营业室副行长保管一套钥匙,其余四套备用钥匙存入保险柜。如发现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更换锁芯。

六、电视监控管理

营业场所的电视监控系统,应设定密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无权操作。实行营业期间全过程录像,从每天早晨接现金款箱开始,至营业终止。营业场所的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主管副行长每天要进行监控录像回放,及时掌握监控系统运转的有效性,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监控资料的调取必须经过安全保卫部批准。

七、应急报警按钮管理

营业场所安装的应急报警按钮,在发生盗窃、抢劫、爆炸、故意纵火等外部侵害紧急情况时方可使用。除上述情况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触动应急报警按钮。安全保卫部每季度安排技术人员对应急报警设施进行检测,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防盗报警系统管理

营业场所每天营业结束清场后,应指定工作人员必须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布防。每天早晨开启营业应大门时,工作人员应不少于两人,首先撤防,然后方可进入网点。防盗报警系统的密码应不定期进行更换,每天对布防和撤防情况进行登记。各单位防盗报警信号已输入支行行长、主管保卫副行长和一名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夜间发生报警时要弄清报警方位,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远程监控中心进行重点关注,查清是否误报。

九、防卫器材管理

营业场所必须配备防卫器具。防卫器具做到临柜人员人手一件,放在隐蔽和随手可取之处,能够正确使用自卫武器。

十、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各项消防制度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建立义务消防队(组)担负火灾扑救、保护现金安全等任务。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ATM机安全管理

营业场所ATM机加钞时间规定为营业终了,加钞时营业厅内要清场,关闭营业厅大门并上锁,保安人员在大门外进行警戒。离行式ATM机加钞时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进行武装押运和看护。ATM加钞时按注意事项操作,避免出现防盗系统误报。每天要指定人员对ATM机周围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十二、上门收款管理

实行上门收款服务,必须经存款经营部和安全保卫部备案并报总部行长办公会审查同意。凡符合上门收款管理规定的,由专职保卫人员武装押运。凡不符合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上门收款服务。

十三、营业终了管理

每天营业终了,营业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查看现金、章、证、押、重要空白凭证等是否入库保管,清场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后,关闭水、电(监控主机电源不关)、门窗,布防撤离。

十四、应急预案管理

营业场所对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等突发事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员工要熟记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置。

十五、带、值班管理

营业网点实行每天“三人当班”工作制度,节假日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在岗带班,督导检查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并进行值班记录。

十六、安全检查管理

支行行长每周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主管保卫副行长每周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其他中层干部带、值班时必须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营业网点安全员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情况要求本人登记签字,若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十七、安全教育管理

各支行负责人应每月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对总部下发的各类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贯彻,客观分析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八、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各支行主管保卫副行长(或主管)按照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整理、规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档案,安全工作档案包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各级安全责任状、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员日志、安保工作记录薄、安全检查登记薄、外来人员出入营业室登记薄、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十项内容。平时加强对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定期进行梳理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9a5952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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