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教育基地共建协议书
德乃人之本;孝为德之先。尊老、敬老作为中华民族几千灿烂文化之精华源远流长。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落实“敬老文明号”创建精神,增强学生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优秀接班人。经筠连县第三中学(甲方)和巡司镇惠泽敬老院(乙方)共同协商。同意确立乙方为甲方的德育教育基地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德育教育基地所在的单位为学校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场所和教育素材,欢迎并支持学校少年儿童来基地开展活动。
二、学校利用节假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以及班队活动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到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接受教育。
三、双方应互通信息,共同探讨基地教育活动的安排、内容、方法等等,让少年儿童在活动中得到收获。
四、学校聘请德育教育基地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为“德育辅导员”,德育辅导员负责学生在基地的活动安排,并有到校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义务。
五、学校对参加德育基地活动的学生加强道德文明教育,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遵守基地单位的有关规定,对基地工作人员有礼貌,要爱护基地的公共财物,爱护基地的环境以及卫生。
六、本协议无特殊情况可逐年延续,如修订或重订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七、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通过每一学年的活动后,进行互访,促使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互动,为教育好下一代而一起努力。
甲方:筠连县第三中学 乙方:巡司镇惠泽敬老院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0年 3月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8873ba8f8c75fbfc77db2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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