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样本大全

发布时间:2020-04-09 03:31: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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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样本大全

【第1篇】投诉书样本

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们近百户居民联名投诉位于新时代乐园37幢二楼的春海酸菜鱼、盛小毛家常菜馆。其噪音、油烟、周边环境恶劣,严重影响周边近百户居民的正常生活,虽经与其当事人交涉,并向环保局反映,至目前为止毫无整改表现,我们不得已将集体上访至任何一级能够为民做主的政府部门。 其原因是:

一、噪音从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二时,晚上六时至十一时,拖桌子、拉板凳、清理杂物动静太大,让人无法休息,特别是读书的学生,中午无法休息,下午上课打瞌睡,晚上无法安静做作业,成绩明显下降,这种误人一生的严重情形,我们无法容忍。

二、未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搞好专有烟道及排污设施,而是将烟道直接通在我们所有居民的下水道,导致油烟通过下水道直接排到我们家中,每家里油烟臭味熏天,油烟排不及还把室外阴井盖掀起,导致我们这两幢整幢楼,屋内屋外都是臭味,实难忍受。

三、疏于管理,胡乱操作,将摘菜、切菜、洗菜等活在室外进行,其垃圾、气味、脏水、蚊蝇遍地,与小区现代生活环境形成恶劣反差,几乎不是人居住之地。

四、经与当事人交涉数次,并向上级主管局反映,均不能得到解决,其态度极其恶劣,,原因在有钱人欺人、有权支撑,听说该老板亲表哥是滨海县政协副主席、环保局长,能一手遮天,老板有恃无恐,百姓无望,盼有青天,相信县委、县政府领导,能解民于水深火热。否则我们将集体上访,经维护我们的全法生存权。

投诉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第2篇】工商投诉书样本

xx市xx区工商局xx工商所:

投诉人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其拥有的“xx”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于20xx年12月7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于第12类商品。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发、生产各类专用车液压油缸、全套泵车(臂架及泵送)油缸系列、随车吊油缸、环卫车油缸、矿用液压支柱、城市渣土车顶开启(密闭)系统等产品,在做精、做强、创新上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历经十五年的发展之路,从名不经传的小作坊成为如今国内液压油缸行业标杆企业,公司及公司产品先后多次荣获“xx省名牌产品”、“xx省著名商标”;“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等荣誉称号。20xx年12月,“xx及图”商标图样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

近年来,随着“xx”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故有不法厂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擅自采用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手法来攀附我公司“xx”中国驰名商标声誉,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及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xx”牌商标专用权。

经查,贵辖区内xxxx公司,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使用“xx”商标和冒用我公司厂名厂址。投诉人请求贵局从速查处,在依法对销售商作出罚没侵权物品处罚的同时,追查生产带有“xx”商标和我公司厂名厂址铭牌的生产商并依法处理。

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0日

【第3篇】消费投诉书样本

尊敬的xx消委会:

投诉方:xxxx

住址:xxxxxxxxxx

被投诉方:xx家具博览中心

投诉内容:本人于20xx年1月在ⅹⅹ家具博览中心购买了吊柜两个(货号:B737-5xx),单价388元,总价776元。该家具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上门负责送货及安装。在本人及家属正常的使用情况下,安装完10后,即20xx年1月20日下午大约6点,其中一个吊柜从墙上直接坠落,砸坏物品若干,包括放置在地柜上的热水壶2个,功夫茶具1套,以及台式电脑主机1台,吊柜本身损坏程度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由于热水壶及吊柜玻璃破碎,为防止家中小孩损伤及木地板被水泡坏,老人立即清扫了玻璃碎片。本人随即与ⅹⅹ家具联系,希望对方派师傅过来看现场,ⅹⅹ家具以即将过年为由,拒绝派师傅,并表态春节后才会处理此事,态度极其恶劣,也没有就此事向本人及家人受到的惊吓进行基本道歉和安慰。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该家具中心于晚上9点才派师傅过来。经过师傅现场勘查,师傅认为是安装不当造成的,承认了ⅹⅹ家具负有全部责任,也确认了电脑主机由于重击损坏不能使用,表示会将情况反映给负责人,及春节期间不联系电话:

营业让我们春节后再处理此事。本人表示理解,并拍摄了现场照片。春节后,20xx年2月2日(农历正月十一)本人再次与ⅹⅹ家具取得联系,ⅹⅹ家具表示会重新订购新的吊柜并负责安装,但是拒绝赔偿电脑的损失。至今30多天过去了,ⅹⅹ家具还没有给本人安装新的吊柜,故意拖延赔偿。因此本人特向梅县消费会提出投诉。

投诉请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七章第四十条和四十四条,本人提出合理要求如下:一、ⅹⅹ家具赔偿同款新的吊柜并负责送货安装;二、ⅹⅹ家具赔偿由于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本人的台式电脑主机。

投诉人:xxxx

20xx年2月22日

【第4篇】业主投诉书样本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

我们是xx省xx市xx国际大厦的众业主,2007年年底在开发商湘西州xx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房子,共有18层,12楼以下开发商作酒店自主经营,xx楼以上卖作住宅用房,共用两台电梯,在没有选聘物业的前提下,由开发商指定了前期的物业管理公司既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入住后,他们为了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营,只开通一台电梯到18楼,供我们近百户住户使用,由于意见较大,也无法满足需要,他们便自主增加了一台附梯,可谁知,从此后我们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附加的那台电梯,晴天能看见外面的阳光,雨天能感受到风吹,站在门口便能看见深深的底,响声大,经常出故障,不停层、不开关门,时而卡在半中,时而运行中突然的掉下去好几层、、、、,我们楼上的住户人口加起来好几百人,几乎无人不亲身体验过此处的“电梯惊魂”,而且一直未曾看见过,此电梯的使用合格证及州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标识。后经了解才知道到这电梯因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与阿尔法电梯公司打官司,xx市人民法院已经终审判决解除合同,退钱退货了的,可我们多年来就这样被迫使用着有问题且连责任都不明确的电梯。几年来在平时的管理服务中,他们未经任何的协商、告知便肆无忌惮的占用该楼盘的公共面积在楼顶建员工住房、负楼建库、建办公室、占用地面及空间扩大酒点经营面积,就这样勿视我们业主的存在一样,不断的侵犯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本是一个服务行业,所谓的管理应该是满足于众多小业主的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可他们本末倒置,完全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特别是今年的5月中旬开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完全忽视我们的生命安全,把先有的两台共用电梯当成了酒店的专用梯,只留下那台让人想起来就后怕的附加梯供我们使用,每当因赶时间或提东西不得不踏上这台电梯时,想起全国经常发生的那些重大电梯事故,总感觉那是带着侥幸心理一次次的在进行着“死亡之旅”。

在本年7月24日至31日期间里,电梯坏了整一星期,在这炎热的酷夏里,让我们这些业主无论老弱病残都爬楼梯,从几岁的小孩到88岁的老人,每次就是走一走歇一歇回家的,而管理方及老板仍然无动于衷,也不临时把当了酒店专用的电梯开上去,忍无可忍我们在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拉了一条;‘还我电梯,我要回家’的横幅在电梯门口以示抗议,公安离去不久,就出现些不明身份的青年进来冲撞扯掉横幅并欲进行人身攻击,当时我们选择了退让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发生。

今年8月在没有与我们业主协商,没取得物价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他们就对业主强收取;摩托车每月90元,小车每月300元,且要按季一次性交纳的霸王停车费费,不交则回的来,出不去,连店外单位居民的消防通道都划线办成了专用收费的停车位,面对我们的不满和抗议他们不但没有理睬、重视,反而变本加厉用恐吓、威胁、辱骂、诋毁,打击等报复手段来解决,其物业经理很是不屑的对我们说;“闹吧会有你们的好果子吃,要不有本事你们告去!”如此不断的侵犯我们利益,把我们的生命安全也当儿戏,竟然还如此的嚣张?在不得已情况下,我们众业主只好联名上诉来寻求帮助。

创建温馨家园,构建和谐社区,是响应党中央号召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届三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就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七一讲话中又提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能为我们作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惩不良开发商与物管,保护我们众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

xx国际大厦众业主

二0xx年十月十一日

【第5篇】旅游投诉书样本

尊敬的xx市旅游局:

我要投诉xx市xx国际旅行社,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CQ04013。我要求旅行社支付我们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xx5%违约金3381元!并赔偿我们交通费损失600元。两项赔偿共3981元。我要求退旅游费的理由有以下三点:

1、我于20xx年9月24日在xx市xx国际旅行社支付了现金3220元,并签订了两人长江三峡四日游和武汉一日游的旅游合同,出发时间是20xx年xx月4日,结束时间是20xx年xx月8日。合同上注明了宜昌到武汉是乘坐大巴,武汉一晚住挂三星宾馆,行程结束后送我们到武汉市新华路或汉口火车站。但一路奔波劳累下午两点多到了宜昌,旅行社却没安排好大巴接我们,而且旅行社导游沿途还收了上百位到武汉旅客的车费,于是,一百多人吵闹着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来一部小中巴,又因僧多粥少而争吵打闹半天,上演了一出“打闹胜者有位先坐,败者下车再等再争”的闹剧!!!到武汉五环宾馆已是晚上九点多,武汉旅行社又换了一部车把我们送到小天鹅宾馆,这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我们又累又饿,也没精力考究小天鹅宾馆是否挂三星宾馆了。第二天我们在武汉游玩,我与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交涉了几次,他们不肯送我们去火车站,还谎话连篇说汉口火车站和武昌火车站都没有火车到广州,让我们去坐武汉火车站坐高铁,又说武汉火车站很远,不肯送我们去。最后我们实在没办法,又人生地不熟的,只好自己租赁车子到武汉火车站乘坐高铁。回来后我才查到,汉口火车站和武昌火车站每天都有很多班火车从武汉到广州,是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不愿送我们到火车站。为此,我们多付了100元租车费,坐高铁又比火车多花了500元。xx国际旅行社违反了合同规定,我要求他们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按履行社和我们所签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中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4、旅行社违反了合同规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交通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的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所以,xx国际旅行社应赔偿我们交通费损失600元,并支付我们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30%违约金966元。合计1566元。

2、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再说明我们中一人有军官证,在旅游景点能享受优惠或者免门票,让他们优惠旅游价格。但旅行社老板及其工作人员胡国宇等都说长江三峡是扶贫线路,任何证件都不享受优惠,他们承诺如果在景点军官证能打折,导游现场退还现金。我问他们xx国际旅行社有导游在游船上负责我们旅游事宜吗?他们说有。于是我要求他在签订的合同上写明在景点如军官证能打折导游现场退还现金。但在游长江三峡景点时我了解到军官证基本都能享受50%优惠,三峡大坝还能免费参观。我要求导游现场退还现金,但导游一再推诿,说xx市xx国际旅行社没交待,这时我才知导游不是xx国际旅行社。他们这是违反旅行社和我们所签订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中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旅游者在出发后得知,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我多次打电话给旅行社工作人员胡国宇,让他交待导游退还差价,可他不肯,后来还不接电话,并一看到我们电话就关机。态度恶劣!!!最后,游船上的导游被我问烦了,退了45元给我。xx国际旅行社违反了合同规定,我要求他们按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25%支付违约金805元,退还我们多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xx%,计322元。合计1127元。

3、按旅行社和我们所签订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中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xx%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而且,旅行社和我们所签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中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二条(8)购物安排中明文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但旅行社严重违反了合同规定,不仅有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每天还安排一次到两次的购物,有时还强迫消费!更可恶的是景点工作人员和导游利用寺庙道观等圣洁的佛教圣地,人为地强迫及变相强迫我们给香油钱,给少了还不行,最少两三百,想随心给一百几十的不让走,还对不愿按他们意愿给的旅游者恶语中伤。这极大地破坏了xx和长江三峡的形象,给我们旅游者留下了非常坏的印象,经南来北往的旅游者一宣传,以后谁还敢来xx和长江三峡旅游和投资?xx和长江三峡旅游胜地是一道对外的窗口,景点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无疑代表xx和长江三峡人民的形象和素质。这是贪小利而损坏一座城市的名声啊!!!xx国际旅行社严重违反了合同规定,我要求他们按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20%向我们支付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违约金644元,并按旅游费用总额3220元的20%向我们支付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违约金644元。

尊敬的xx市人民政府,尊敬的xx市旅游局,希望你们能重视我这位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利,大力打击不法旅行社欺骗旅游者的行为,建立以诚待客、公平交易的良好旅游氛围,维护xx市的声誉,让xx市能成为中外游客和投资者信任并交口称赞的旅游和投资胜地!谢谢!

此致

投诉人:胡小姐

20xx-xx-xx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f85ecf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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