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号安字关于印发《工作票管理制度》的通知[2]

发布时间:2011-12-10 11:44: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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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龙电安字〔201149

福建省龙岩坑口电厂

关于印发《工作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生产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作票管理制度

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

主题词:能源 电力 工作票 管理制度 通知

抄送:省能源集团公司安监室,公司领导,天津蓝巢、广东

拓奇项目部

福建省龙岩(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 2011429印发

附件:

福建省龙岩坑口电厂

工作票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为检修和试验工作创造安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工作票是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用来检修设备或安装设备的法律手续。是说明所需要检修或安装的设备和地点、时间,必需做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参加作业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的书面文件。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司厂区范围内所有工作票的管理工作。

2.2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简称“工作票”)的填写、审批、执行和管理等要求。

3. 依据

3.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2008版)

3.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2009版)

3.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1994版)

3.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2003版)

3.5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2008版)

3.6《火电厂热控专业安全规程与问答》(2004版)

4. 职责与权限

4.1 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公司工作票的管理、监督、统计、考核等工作。

4.2 发电部、检修部、燃料部负责本部门(含所辖外委项目部)工作票的管理、统计、考核等工作。

4.3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3.1 工作票签发人

4.3.1.1 工作必要性;

4.3.1.2 工作是否安全;

4.3.1.3 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3.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3.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4.3.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4.3.2.2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4.3.2.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4.3.2.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应加以补充;

4.3.2.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己知晓;

4.3.2.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4.3.3 工作许可人

4.3.3.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充;

4.3.3.2 负责正确、完善的执行安全措施;

4.3.3.3 负责向工作负责人进行交底,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爆炸等危险;

4.3.3.4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4.3.3.5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3.4 工作组成员

4.3.4.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4.3.4.2 严格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4.3.4.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3.5 值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 工作票使用程序和规定

5.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维护或安装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办理工作票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必须到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交底、逐条复诵。

5.2 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并按编号顺序使用。

5.3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签发人填写,由公司批准的相应专业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值班主值审核工作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安全实际,不符合实际退回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符合现场实际做好安全措施后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 手工填写工作票需用蓝色或黑色墨迹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做“∧”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值长)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每页错、漏字不得超过三处。工作票上设备名称、编号、动词、姓名不得修改。工作票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工作、安全措施必须相符,日期均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全称,时间应用双位数24小时制填写,均不得简化,如:20113190分应写成201103010900分。

计算机网络办理工作票方式,工作票在现场办理许可前的签名(如签发、收到工作票),可以采用计算机输入,但应具备身份识别(加密码)的功能。其他各项和现场办理许可等的签名,均应采用手签形式。

5.5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5.6 工作班成员必须两人以上(含工作负责人)

5.7工作票工作时间按实际需要填写,特殊情况经值长请示许可后,酌情延长。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事先不提出要求,当天不开工者作废。

5.8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对工作班成员做到“三检查(检查着装、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三交底(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一控制(即人人必须明确危险源的控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工作。

5.9一个设备上同时有几张工作票开工,安全措施相同,在终结工作票时应查看工作票登记簿,是否有其它票与此有公共安全措施,包括地线,终结时保留公共安全措施,拆除此票单有的安全措施,待最后一张工作票办结束后才能解除全部的安全措施。

5.10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同意,并重新履行开工手续。

5.1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讲清维护工作项目情况,在检修交代本上交代有关遗留问题,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5.12所有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交班前30分钟与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操作。

5.13工作票有关责任人(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的聘任,首先由班组推荐,部门进行专业技术和有关业务考试、考核,安监部负责对工作票有关责任人的资格审查及进行《安规》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发文公布。每年至少审核公布一次。

工程施工、机组检修的临时外包单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批准,并将书面公布的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送公司项目负责部门审查确认报安监部审核,以加盖安监部公章的书面(或OA)形式通知后生效。

工作票工作流程

5.14事故抢修工作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

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经值长同意后,其安全措施由检修负责人提出并填写事故抢修单。值班负责人应审查补充完善并执行,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工作,必要时值长可指派专人进行监护或协助。值班负责人应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应办理工作票。

5.15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若试转后仍需进行检修,则由工作许可人恢复安全措施后,双方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16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异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设备异动记录薄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运行人员应将工作负责人交代的检修情况及注意事项记入运行日记内。

5.17外单位(下称乙方)临时承包公司内设备检修工作,检修部(下称甲方)应负责协助办理工作票手续。

5.18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乙方对其批准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资格负责。

工作票由乙方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检修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签发。乙方应对所派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检修部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安全负责。

临时发包工程的工作票中“部门”、“班组”应填写本公司的检修部、班组。

机组大修和中修发包时,工作票由乙方工作负责人填写,签发由乙方工作票签发人和检修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双签。工作票中“部门”、“班组”则应填写承包单位、班组。

乙方的工作票执行情况列入检修部“两票”合格率统计、考核。

5.19工作票上“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是谁填写谁签名。填写内容如下:

5.19.1 工作负责人变动原因;

5.19.2 延长检修工作时间的原因;

5.19.3 安全措施栏未明确要求,而需采取的其它安全措施可注意事项;

5.19.4 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

5.20 电缆的拆除和恢复

工作中,确需拆除原来的电缆沟内的电缆封堵或敷设新的电缆需要穿越孔、洞,必须在工作票上写明需拆除电缆封堵的具体位置,并到安监部办理《电缆沟工作审批单》许可开工方可办理工作票开工,按“谁拆除谁封堵,谁敷设谁封堵”的原则,在工作结束时将电缆封堵完好,凭安监部审批的《电缆沟工作审批单》许可终结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否则不得终结工作票。

5.21 对工作已终结、结束或需作废的各种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分别盖上“工作结束”、“工作票终结”和“作废”章: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盖“工作结束”、“工作票终结”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盖“工作票终结”

热力机械工作票:盖“工作票终结”

动火工作票:盖“工作票终结”

热控工作票:盖“工作票终结”

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

5.22每月的28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发电部、检修部、燃料部各专业专工或专兼职安全员将上月所有终结的工作票,按工作票种类、编号顺序整理、装订好,经审查后分类统计,由各部门安全员汇总上报安全监察部,并按要求做好工作票保存工作。

5.23 工作票使用后应保留一年。

6. 电气工作票使用管理细则

6.1 电气工作票填写说明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6.1.1 电气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V” 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签字或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或值长的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每页工作票错、漏字修改处不得超过三处。电气工作票上设备名称、编号、动词、姓名不得修改。

6.1.2 “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

工作班成员(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在5人及以内,必须写全所有人员姓名;5人以上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监护人)姓名全部填入,并填明总人数(含工作负责人)。

6.1.3 “工作任务”栏的填写

工作地点应填明设备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具体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对工作的范围和基本内容进行限定。

6.1.4 “计划工作时间” 栏的填写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的时间。工作票上所列的计划时间不能作为开始工作和恢复送电的依据。

6.1.5 “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6.1.5.1若运行中工作或部分保护装置工作如改定值等需停保护压板,应填写压板名称以及防误动措施。也可在附页二次措施票中体现。

6.1.5.2 “应装接地线”栏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填入接地线编号。

6.1.5.3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栏的填写,工作票填写人应根据《安规》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提出要求;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和现场实际,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条件下完成上述要求。此栏还包括为防止触电而需加放的绝缘挡板的填写。

6.1.5.4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栏由工作票填写人根据施工现场的有电设备布置情况填写,必要时应先到现场查勘清楚后再填写。

6.1.5.5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实际指明邻近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的具体设备、名称编号,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工作票填写人事先未考虑的安全措施。补充安全措施应具体可操作。

6.1.5.6在室内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室外地面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周围用绳子做好围栏上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由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负责执行。

6.1.5.7 “安措执行情况”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执行完成后,应先写明相应序号并打“√”。“应装接地线”栏,待接地线装设完成后打“√”,并填写编号。

6.1.5.8检修临时电源:由具有电工证的检修部人员自行拆接,但应通知发电部值班人员;禁止外单位人员拆接检修临时电源。

6.1.6 “工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变动” 栏的填写

6.1.6.1 工作票签发后,开工前发生工作班人员变更,工作负责人可在工作班人员栏内补充填写新增加的班员姓名。当出现个别人员缺勤或不能上岗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备注栏内说明。如因人员缺勤将影响到施工安全或可能造成检修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

6.1.6.2 开工后工作班人员变动,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将班员变动情况填写在工作人员变动栏内,并通知工作许可人。新增添的人员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重新交待安全措施后才能参与工作。

6.1.6.3 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负责人变动栏内,并通知值班负责人。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以电话变更,由值班负责人代为签字。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交接。

6.1.7 “工作票延期”栏的填写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允许延期一次。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因故(如在检修中发现重要缺陷、天气突变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经调度批准的检修设备,还应经当值调度员批准)

6.1.8 “备注”栏的填写

6.1.8.1 “工作负责人指定专职监护人”栏是指需要进行分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指定各小组监护人,并填明小组监护人姓名和具体工作地点、内容。

6.1.8.2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栏的填写。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工作条件,认真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相应的预控措施(如: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具体的措施)填入“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栏,可不另开危险点分析预控票。复杂的施工作业有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在此栏注明详见×××施工作业票,具体内容可不填。

6.1.8.3 “其他事项”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补充安全措施或其他需要交代的事项,并由填写人签名。如,开关检修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释放开关操作能量的措施填入该栏内,由工作班执行;高压试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试验临时短接线的应填入该栏。

6.1.9 工作票上所列技术措施必须完备,不许使用“同左”“同上”等字样,工作地点、部位、补充措施要明确具体,装地线应写明真实地点和地线编号,不准写“在断路器两侧”等字样。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和应挂标示牌,必须注明断路器、隔离开关编号;在室外隔离开关、断路器上检修时,应将检修设备用网状遮栏围住,在室内检修时应使用红布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隔开。

6.2 工作许可、监护、终结和延期

6.2.1 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并指出带电设备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项,对已停电的检修设备确证无电压,双方签字后,才许可开工;工作票双方各持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将开工后的工作票保存好,并登记和作好记录。

6.2.2 工作负责人在办完开工手续后,应将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向工作组全体成员详细交待清楚,认为无问题后即可开工。

6.2.3 工作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负责监护本组工作成员遵守安全规程的规定。工作负责人因事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其他合格的人代理其监护工作。并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6.2.4 运行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影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劝告纠正,并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向值长或上级有关领导反映。

6.2.5 检修中途须局部试转设备时,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联系变更安全措施,并向本工作组全体人员和有关工作组人员交待清楚暂停工作,离开工作地点,工作票全部收回,由运行值班负责人保管。复工时必须等运行人员恢复安全措施,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继续工作。

6.2.6 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确实需要在同一电气设备上工作,所做措施如能确实保证各工作组工作人员安全,可同时开工;如有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可能时,可待一个班组工作告一段落后,交回工作票,再给另一个班组开工。

6.2.7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作全面检查,清理现场和设备卫生后,即向运行人员交待检修情况,双方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盖“工作结束”章;待拆除安全措施,设备恢复到检修前状态,盖“工作票终结”章。

6.2.8 检修工作不能按批准时间完工时,必须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凡调度管辖设备及影响出力的设备,必须在计划完工日期前一天的12点前,向值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6.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6.3.1 凡属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6.3.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3.1.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3.1.3 热工专业配合电气专业更换电机工作,其安措可写入“电气工作票中,无须另外开票;

6.3.1.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6.3.2 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填写安全措施时应做到:

6.3.2.1 应拉开开关和闸刀(包括已拉开开关和闸刀):必须将检修设备各方可能来电的开关、闸刀、控制熔丝、压变熔丝(小开关)断开;

6.3.2.2 接地线(或接地闸刀)应注明地点,或写明接地闸刀编号;

6.3.2.3 标示牌和围栏

——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闸刀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380V6kV及以上系统还应将安措拉开的开关、闸刀(包括接地闸刀)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 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遮栏上,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以及220kV升压站内工作地点围栏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6.3.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送给值长或主值班员,临时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以前交给主值班员。值长或主值班员收到工作票后应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及可能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以上审查无误后,在征得值长同意后,填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方可离去。审票中发现问题,如票面不合格、人员不符合要求、时间不符、安全措施不齐或有误,则退还工作负责人修改、补充或重开工作票。

6.3.4一份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和其它电气部分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其它什么地方,均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6.3.5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在备注中注明。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有高压试验或保护传动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有第二张工作票发出。

试验工作中,由试验人员自行装设的接地短路线,试验结束时应自行拆除,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6.3.6 若施工设备属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6.3.7在一个电气设备或系统上同时有几张工作票,安措均需装设短路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在终结工作票时应查看工作票登记簿,是否有其它票与此有公共安全措施,包括地线,终结时保留公共安全措施,拆除此票单有的安全措施,待最后一张工作票办结束后才能解除全部的安全措施。

6.3.8 建筑工、油漆工、绿化人员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6.4.1凡属下列情况应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6.4.1.1 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6.4.1.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4.1.3 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4.1.4 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4.1.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4.2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6.4.2.1该栏是指在检修设备上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即检修设备需要停电时写停电,不需要停电时则写不停电。如站用电低压屏检修、主变冷却系统维护,开关操作机构清扫、直流系统维护等需断开低压电源时,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栏需填“停电”,并注明需断开的电源名称。

6.4.2.2 应写具体安全措施,应考虑防止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人身安全要求以及设备安全的措施,如应退出的保护(重合闸)压板;应断开低压电源开关;应挂地线、标示牌及应设的遮拦、绝缘挡板、红布帘等等;安全距离要用数字表示。

6.4.3工作结束,在工作票上盖“工作票终结”印章。

6.5 下列情形允许使用总工作票:

6.5.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5.2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5.3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全部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6.6高压设备因有检修工作要求或已发出第一种工作票,凡任何其他电气专业班组不得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参与该设备检修、试验、传动工作。

7. 热机工作票使用管理细则

7.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凡属下列情况必须填写热力机械工作票: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上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灰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7.2 热力机械工作票允许工作范围

7.2.1 只完成一个设备系统的部分隔离措施,则只能以部分隔离措施的设备安装地点为允许工作地点和工作范围。

7.2.2 如一个设备系统的隔离措施一次性做完,所列工作地点允许包括整个设备系统的设备安装地点和工作范围。

7.2.3 如果依次进行不需采取隔离措施的同一类型工作,工作地点可以包括几个设备单元或几个设备系统的对应部分。

7.2.4 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也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在全部工作期间有效。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如给水泵油滤网的清洗,发电机空冷器清洗等。

7.2.5 机械专业配合电气专业更换电机工作,涉及到机务方面的安措应另开热机工作票。

7.2.6 更换阀门(风门)、电动头、气动头工作,由负责检修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办理工作票,监督其它配合专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协调专业间的关系;若需要处理电气、热工二次回路,需要增加“安措”,则应另开工作票。

7.3 计划性检修工作的机械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17点前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因填写错误被运行人员退回修改的工作票,可在工作前再次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但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其他工作的机械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预先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

7.4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7.4.1 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7.4.2 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7.4.3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7.5 热力机械工作票填写说明

7.5.1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5.2 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应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并在错、漏处盖上相应负责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处。热力工作票上的设备名称、姓名不得修改。

7.5.3 “参加工作人数”栏的填写

参加工作人数含工作负责人(包括临时工、劳务工)。附页须填写数字。如附页0张。

7.5.4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栏的填写

工作地点必须填写区域名、室名或实际位置,用双重名称表述设备的实际位置,表述必须与现场实际命名相符,并做到明确详细;工作内容要填写具体完整。必要时应附带系统图。

例: 0层(区域名)#1A给水泵检修(工作内容)

循泵房(室名或实际位置)#1循环水泵检修(工作内容)

7.5.5 “计划工作时间”栏的填写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不包括检修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工作票上所列的计划时间不能作为开始工作和恢复运行的依据。

7.6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7.6.1 填写检修工作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够填写的可附页。如:断开电源、隔断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的汽()、水、油系统的消压、防止转动措施、阀门的开、关或隔离。

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对必须停电的设备应办理停电联系单),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熔丝,应加锁的阀门,并应写明名称和编号,悬挂警告牌。

7.6.2 填写热力设备、系统检修安全措施要求

7.6.2.1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巳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熔丝。

7.6.2.2氢气和油系统等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工作许可后应关严有关截止阀,并在法兰上加装堵板,且保证严密不漏。

7.6.2.3()、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止阀、闸板、挡板关严,挂“禁止操作”警告牌,(无法在操作手柄上悬挂的应挂在阀门本体上)如阀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阀门并挂警告牌,凡属电动截止阀应将电动截止阀的电源切除,气动截止阀将相应的气源切除,液动截止阀应采取相应的制动措施;如阀门需加锁则必须说明;

7.6.2.4 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应分项按格式填写,并顺序编号,不出格,不够填用时应使用安全措施附页,该附页上工作票编号应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7.6.3 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其它防护措施。

7.6.4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票应注明“检修自理”,由检修执行人打“√”并签全名,以示负责。如: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检修工作需掀开的孔洞盖板,周围应加围栏或围绳;管道加装堵头等。

7.7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7.7.1 工作许可人根据检修工作内容,认为还需补充的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不够填写的可附页。

7.7.2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关不严等)需要扩大隔离范围的措施。

7.7.3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措施。

7.7.4 补充工作票安全措施栏未提出的安全措施。

7.7.5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安全措施,应填“无补充”,不得空白。

7.8 “许可工作”栏的填写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核对工作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除外),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开工时间,并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后,方可工作。

7.9 “工作负责人变动”栏的填写

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负责人变动栏内,并通知值班负责人。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以电话变更,由值班负责人代为签字。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交接。

7.10 “工作票延期”栏的填写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因故(如在检修中发现重要缺陷、天气突变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征得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同意(经调度批准的检修设备,还应经当值调度员批准),并与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

7.11 “工作结束”栏的填写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将工作票交回并做好检修工作交待,值班人员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情况合格后,由值班负责人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与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后,盖“工作票终结”章。

转动设备的检修工作结束,应先收回所有的工作票(如机组的大、小修工作)做好有关交待,经试启动运转正常后,再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7.12 “备注”栏的填写

该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是谁填写谁签名。填写内容如下:

7.12.1 工作负责人变动原因。

7.12.2 延长检修工作时间原因。

7.12.3 安全措施栏未明确要求,而需采取的其它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

7.12.4 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

7.12.5 检修提出安全措施未执行原因。

7.13 工作中需要试转送电时,需征得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同意后,并收回相关工作票,确认试验工作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工作中需要值班人员配合进行机械设备恢复压力进行传动试验时,同上原则办理。

7.14 工作票许可、监护、终结和延期

7.14.1 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并指出检修设备部位及运行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双方签字后,方许可开工。工作票各持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保存好,并作好登记和操作记录。

7.14.2 工作负责人在办完开工手续后,应将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在现场向全体工作组成员交待清楚,认为无问题后即可开工。

7.14.3 工作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负责监护本工作组成员遵守安全规程的规定。工作负责人因事需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其他合格的人代理其监护工作,并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7.14.4 运行人员检查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劝告其改正,并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向值长或有关领导反映。

7.14.5 检修的设备需要试转或部分临时恢复送电时,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联系变更安全措施,并向工作组成员交待清楚,要他们离开工作地点,不准进行工作,将工作票交回。在复工时,必须等运行人员恢复安全措施,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

7.14.6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将施工现场及检修设备打扫清洁,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检修情况。运行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验收设备检修状况及检修现场清洁状况,认为全部合格后,在两张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双方签字,收回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盖上“工作票终结”章,并作好记录。

7.14.7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必须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工期在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在计划完工日期前一天12点前向值长提出申请;工期在两天以下的工作,应在原计划完工日期前2小时向值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7.15 以下情况允许使用总工作票:

7.15.1 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7.15.2 在不同地点不同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果全部安全措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8. 动火工作票使用管理细则

8.1 动火工作票管理

8.1.1 动火级别

动火工作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8.1.2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明火作业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8.1.3 在燃料油罐区、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储氢站、变压器油系统、电缆夹层及隧道、蓄电池室、油处理室、档案室、计算机室、控制室、通讯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厂区划定的“防火重点部位”范围内,未经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严禁动火。

8.1.4 在上述部位及其附近区域工作、检修时,应尽可能避免动火,若需要进行动火时,一般可将设备拆卸搬到指定地点,清理干净后进行。如需就地动火工作时,应按《安规》规定办理电气工作票或热力机械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后,方可动火工作。

8.1.5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现场设备停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允许办延期手续。

8.1.6 动火工作时限规定: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生产策划部、安监部及公司领导审批。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120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每日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动火工作票交回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次日开工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动火工作票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8.1.7 配合热机工作票或电气工作票办理的动火工作票,其工作负责人可与热机工作票或电气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相同(但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8.1.8 工作已结束或作废的工作票,应分别盖“工作票终结”或“作废”印章。印章盖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

8.1.9 消防部门应设“动火工作票记录簿”,记录应包括动火工作票编号、动火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动火负责人姓名、消防监护人姓名。若有发生火情并应记录火情及扑救简况。

8.2 一级动火工作票

8.2.1 一级动火区域

8.2.1.1 燃料油罐区防火堤内;

8.2.1.2 油区内油管道;

8.2.1.3 油泵房、污油池、油处理室。

8.2.1.4 集控室、电子间、信息中心、计算机房;

8.2.1.5 加油站;

8.2.1.6 储氢站以及在距氢冷发电机组、氢系统管道、法兰、阀门周围十米以内;

8.2.1.7油浸变压器内部;

8.2.1.8 酸性蓄电池室;

8.2.1.9 危险品库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8.2.1.10 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8.2.2 一级动火工作审批手续

需要在一级动火区域动火(包括在动火区域内进行磨、锯、钻等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应填写一级动火工作票,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由经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部门领导审核签发。

安监部人员、消防人员审核签字后,由公司领导批准(夜间及节假日由值班领导审核批准)。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将电气或热力机械工作票连同动火工作票一起送往办理开工许可手续。由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

8.2.3 加氯、加氨管道严禁用明火烧烤,焊接前应吹扫残余氯(氨),以免发生爆炸。

8.2.4 严禁氯(氨)瓶与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混放及氨瓶与氯瓶混放。

8.2.5 一级动火工作由专职消防队员担任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

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由运行许可人指定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及消防队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若因故离开现场时,动火工作必须停止。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二至四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8.3 二级动火工作票

8.3.1 二级动火区域

8.3.1.1 和一级动火管道连接的非气(油)阀门以后的管道;

8.3.1.2 油区内其他设备;

8.3.1.3汽轮机油系统(氢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工作仍属一级动火)

8.3.1.4给水泵油系统(氢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工作仍属一级动火)

8.3.1.5变压器油系统及变压器附件;

8.3.1.6档案室、通讯机房;

8.3.1.7 在距氢冷发电机、氢系统的管道、法兰、阀门及储氢站周围十米至二十米范围内;

8.3.1.8 柴油发电机房内;

8.3.1.9 开关室、配电室、蓄电池室;

8.3.1.10电缆夹层、竖井、隧道;

8.3.2二级动火工作审批手续

由公司已批准的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担任,并填写二级动火工作票。

部门领导或专工审核签发二级动火工作票。

部门或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安监人员或部门安全员审核签字,部门领导批准(夜间及节假日由部门值班领导审核批准)。

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将电气或热力机械工作票连同动火工作票一起送往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由运行值长、各运行班长、主、副值班员(具备资格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

8.3.3 动火工作

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由运行许可人指定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义务消防员担任消防监护人,并始终在现场监护,若因故离开现场时,动火工作必须停止。二级动火时专职消防队员应在整装待令。

8.4 动火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8.4.1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8.4.2 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8.4.3 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4.4 专职或义务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4.5 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5 公司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8.6 动火工作负责人及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动火设备构造,可燃物质的特性及消防方法。对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先进行安全教育、设备交底和消防教育后,方可允许参加动火工作。

8.7 在氢气系统危险区内进行检修动火工作前,除了应将动火设备或管道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并泄尽动火设备或管道的余压外,还应用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吹扫干净,同时必须在动火地点附近测定空气中含氢量在0.4%以下,才允许动火。

8.8 燃油设备检修动火工作前,除了必须将动火设备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并放尽余油外,还应尽可能进行蒸汽吹扫或清洗,同时必须在动火地点附近测定可燃气体在0.2%以下,才允许动火。

8.9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8.9.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8.9.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8.9.3风力达五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8.9.4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险情前。

8.10下列情况不允许在现场动火工作

8.10.1 有条件拆下的部件动火工作,如油管、法兰等必须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8.10.2 可以采用不动火方法检修同样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必须尽量采用代替方法解决。

8.11动火部位属特别危险处(如氢气系统、燃油系统等)或动火环境较复杂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绘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8.1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动火工作负责人执一份。

8.13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8.14动火工作票不允许办延期手续。

8.15动火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8.16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动火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9. 热控工作票和热控工作联系单

9.1热控工作票的使用

9.1.1工作中需运行人员做隔离措施或改变运行方式、操作和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时或者有可能影响主设备运行状态的维护、调整、试验、检修工作;

9.1.2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以及除灰、输灰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或者防止烫伤、中毒、窒息等特殊安全措施的工作,应使用热控工作票;

9.1.3与运行设备有关联的热控自动、保护、联锁表计、程控设备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合用的系统设备(如气系统、电系统、孔板等)上进行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时,均应使用热控工作票;

9.1.4其它主、重要表计,在对其进行检修维护时,将影响到运行操作监视,需要上级批准时,应使用热控工作票;

9.1.5 机组停运检修期间,所进行工作需要运行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时,应办理热控工作票;

9.1.6 机组运行期间,凡是与DCS系统网络相关的设备检修,如DCS系统卡件更换、DPU主控单元更换、网络交换机更换、各网段网络线路检查、系统网络设备退出运行、 GPS校时系统检查、DCS系统及各卡件系统电源回路检查等等;

9.1.7机组运行期间,DCS系统下层控制器软件组态、下装;

9.1.8 机组运行期间,有关压力、流量、液位、成分分析等测量系统检查、校验、消漏,需采取隔绝取样管路等安全措施的;

9.1.9 机组运行期间,电动执行器、电动阀门驱动装置等控制设备检修、更换、行程调校,需要运行人员改变管路系统,改变设备运行方式,并进行前后安全隔离等安全措施的;

9.1.10 运行机组保护系统所属设备,除报警光字牌、操作按钮灯泡更换外,其他如电磁阀、压力开关、检测仪表、电源开关、中间继电器等检修、试验及维护工作均需执行工作票制度;

9.1.11 运行机组自动、保护系统中涉及使用的参数检测等主、重要仪表相关检查、校验、检修、更换工作;

9.1.12 机组运行期间,汽包、高加、低加、除氧器、凝汽器等电接点水位计电极更换和消漏工作;

9.1.13 DEH系统在线阀门整定;在线LVDT检查;油箱油温控制系统检修;

9.1.14当机组处于停役状态时,热控需要检修热控总气源系统和热控总电源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9.1.15运行中,凡是在热控220V直流总电源上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

9.1.16在输煤、燃油及润滑油系统等禁火区动火,需同时开动火工作票。

9.2热控工作联系单的使用

9.2.1不使用热控工作票情况应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的,如工作内容对系统影响较小,不会危及设备的安全运行、不会造成人身危害,该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热控工作联系单,经运行许可后方可工作,如各自动控制系统整定,辅机线圈温度检查等。

9.2.2配合其它机务专业工作,机务专业已开办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的。

9.2.3经领导批准的热力试验措施计划在运行设备上配合进行试验时,可不使用工作票。

9.2.4设备临时抢修时,征得值长(或机组长)许可,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办理《工作联系单》,指定专人监护,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当班不能完成者,应办理工作票。

9.3 热控工作票签发规定

9.3.1 两个及以上班组合用的系统或设备上的检修、试验及维护工作(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交叉)时,由热控专工签发。

9.3.2 机组运行时,需解除主要保护、联锁(如MFTTSIETS等)的工作,应按《热控联锁、保护及自动调节系统投退管理规定》的要求,先办理有关申请单,并征得总工批准后,再办理热控工作票,由热控专工签发,在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时,应附上已批准的申请单。并严格按《二十五项反措》之12.3.7条规定执行。

9.3.2除上述两条以外的其他工作票,可由经公司批准并经书面公布的热控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9.3.3热控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监察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书面公布。

9.4 热控工作票办理

9.4.1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然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工作票上各项填写无遗漏,要求字体端正、清楚。不准在工作票上任意涂改、漏项和乱画,错、漏字修改每份不得超过三处,改动处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值长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填写应具体,要注明设备双重编号及检修内容,必要时应附带系统图。

9.4.2工作票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办理安措根据设备划分由设备管理者执行。凡热控管辖的设备由热控人员执行。凡运行管辖的设备由运行各专业人员执行。许可人即为安措执行人,并在工作票上签字。

9.4.3热控工作票的许可:工作票的接收由设备所属运行专业负责;仅由运行执行安全措施的,由运行人员许可;仅由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的,由热控人员许可;需运行、热控双方均执行安全措施的,由双方共同办理许可手续;热控许可人为经公司批准的并书面公布的热控工作票许可人;一份热控工作票,其三种人不得重复;热控工作票许可人允许许可多份热控工作票。许可后工作票必须留存一份在运行处,按值移交,热控工作负责人执一份。

9.4.4运行人员应审查安措,发现不完善时应补充修改,并征求工作负责人同意。补充修改部分安措属运行操作设备应负责办理。

9.4.5同一部门有两个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之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9.4.6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9.4.7机、炉等工作票安措涉及热控范围的由运行人员填写工作联系单,交热控执行。执行后双方签字,联系单放运行保管。

9.4.8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针对将要进行的检修工作进行危险点分析,必要时并填写危险点分析票,危险点分析票和工作票同时许可,同时终结。

9.5 热控工作联系单办理

9.5.1工作联系单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一式两份,热控及运行人员各保留一份。

9.5.2工作联系单必须在得到运行机组当班运行许可人的许可签名后,热控人员方可进行工作。

9.5.3运行机组工作联系单应当天结束。不能结束应当天交回,第二天工作由运行处取单。检修机组联系单不需交回。

9.5.4工作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有运行许可人确认后签名。

9.6 工作票许可、监护和终结

9.6.1 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并指出检修设备部位及运行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双方签字后,方许可开工。工作票各持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保存好,并作好登记和操作记录。

9.6.2 工作负责人在办完开工手续后,应将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在现场向全体工作组成员交待清楚,认为无问题后即可开工。

9.6.3 工作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负责监护本工作组成员遵守安全规程的规定。工作负责人因事需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其他合格的人代理其监护工作,并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9.6.4 运行人员检查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劝告其改正,并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向值长或有关领导反映。

9.6.5 检修的设备需要试转或部分临时恢复送电时,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联系变更安全措施,并向工作组成员交待清楚,要他们离开工作地点,不准进行工作,将工作票交回。在复工时,必须等运行人员恢复安全措施,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

9.6.6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将施工现场及检修设备打扫清洁,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检修情况。运行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验收设备检修状况及检修现场清洁状况,认为全部合格后,在两张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双方签字,收回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盖上“工作票终结”章,并作好记录。

9.6.7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必须提前办理新的工作票手续。

10. 工作票统计合格率的规定

10.1 要求

10.1.1 工作票要求一式两份,填写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必须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以使没有发生任何误解的可能。

10.1.2 工作票格式,原则上以安规上的格式为准,不得和安规有抵触或含糊不清。

10.1.3 工作班成员的填写

10.1.3.1 一个工作组人数超过5人,可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但要写上工作负责人和主要成员至少5人,总人数应和参加工作时人数一样。

10.1.3.2 工作人员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变更工作人员应记入备注栏内。

10.1.3.3 工作任务栏中之设备要使用双重编号。

10.1.3.4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按规定盖章,由于某种原因在执行中任务无法继续执行的工作票及写错的工作票应盖“作废”章。

10.1.3.5 工作票应有统一编号,使用后应集中保存一年。

10.1.3.6 工作票上填写术语应和运行规程等有关规定上术语一致。 10.1.3.7 不合格条款。

10.2.1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10.2.1.1 已执行的工作票未按规定编号者;

10.2.1.2 工作票未按规定盖章;

10.2.1.3 工作票漏、错填项目;

10.2.1.4 工作票所填内容涂改超过规定(每页工作票错、漏字修改处不得超过三处,整张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各不得超过2处);

10.2.1.5 工作票未按规定进行涂改;

10.2.1.6 工作票超期;

10.2.1.7 由其他人代替签名或冒充他人签名(规定允许的除外);

10.2.1.8 工作票上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批准者;

10.2.1.9 工作票丢失、缺号、乱写乱画、损坏严重者;

10.2.1.10 工作任务、工作地点不明确,有省略号或有同左、同上、同下等用语,安全措施不全者;

10.2.1.11 工作票未按调度术语或标示牌未按规定名称填写;

10.2.1.12 一式二份缺张者,运行和检修保存的工作票不能对应者;

10.2.1.13 未按规定执行者;

10.2.1.14 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者。

10.2.2 工作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统计为严重不合格:

10.2.2.1 未按工作票要求布置或布置安全措施有错误者;

10.2.2.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未按规定签名者;

10.2.2.3 未按安规履行工作票开工、终结手续;

10.2.2.4 工作票所列安措不完善,运行人员未审查出且已开工者(双方责任);

10.2.2.5 工作中违反安全规程者;

10.2.2.6 工作超出工作票规定的范围者,工作任务不具体含糊不清者。

11.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12.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1.部门: 工作班组: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姓名:

2.工作班人员姓名:

(包括工作负责人)

3.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 分至

5.安全措施:

下列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6.批准工作时间: 分至

值班负责人签名:        值长签名:

7.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8.工作人员变动:

9.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动时间: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10.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工作负责人签名:       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签名:            

11.工作结束:解锁的设备已恢复闭锁,现场已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全部工作

                   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接地刀闸共    组已断开。值班负责人签名:     

12.备注:1)检修工作中允许试分合的设备:

2)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3)其他事项:

13.交任务、交安全措施确认:我对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及安全措施已明白无误,所有安全措施已能确保我的工作安全。工作班人员签名:                    

                                          

14.评价情况:经检查本票为 票,存在

问题,已向 指出。

检查人

附件2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1.部门: 工作班组: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姓名:

工作班人员姓名:   

(包括工作负责人)

3.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 分至

5.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    

                                        

6.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7.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8.工作人员变动:

9.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动时间: 分。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10.工作终结:

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1.备注:

12.评价情况:经检查本票为 票,存在

问题,已向 指出。

检查人

附件3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力机械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班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参加工作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工作负责人)。附 页:_____

3、工作地点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作时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开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结束

5、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6、措施执行情况

(以下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注明名称和编号) (由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票接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 8、补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9、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值长: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述安全措施己全部执行,核对无误从____________________分许可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工作负责人变更:自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离去,变更为_____________担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值长: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13、检修设备需试运(工作票交回安全措施解除可试运)

14、检修设备试运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部执行,可以工作:

15、工作终结:工作人员己全部撤离。现场己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评价情况:经检查本票为__________________票,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已向____________指出。

检查人

附件4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动火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经检查本票为__________________票,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已向____________指出。

检查人

附件5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动火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经检查本票为__________________票,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已向____________指出。

检查人

附件6

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工作票

工作票编号: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班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参加工作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

3、工作地点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作时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开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结束

5、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票接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 7、补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8、批准工作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值长:___________________

9、上述安全措施己全部执行,核对无误从____________________分许可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作负责人变更:自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离去,变更为_____________担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值长(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

11、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值长: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12、检修设备需试运(工作票交回安全措施解除可试运)

13、检修设备试运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部执行,可以工作:

14、工作终结:工作人员己全部撤离,现场己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评价情况:经检查本票为__________________票,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已向____________指出。

检查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c287a5284ac850ad02420c.html

《49号安字关于印发《工作票管理制度》的通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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