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发布时间:2017-10-24 16:50: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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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由于管理失误引发的人的不安全状态及其相互作用,使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危险物质和能量释放,并转移于人体、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可以通过减少能量和加强屏蔽来预防。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各种能量,如因某种原因失去控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而意外释放或逸出,使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事故致因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1961年吉布森(Gibson )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能量达及人体的媒介)来预防伤害事故。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1966年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局长哈登(Haddon )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于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能量作功以实现生产目的。人类为了利用能量作功,必须控制能量。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量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按照人们的意志流动、转换和作功。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能量失去了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而意外地逸出或释放,必然造成事故。如果失去控制的、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体,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人体必将受到伤害。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伤害事故原因是: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或结构)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因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源,或控制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统称为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其中前四种形式的能量引起的伤害最为常见。意外释放的机械能是造成工业伤害事故的主要能量形式。处于高处的人员或物体具有较高的势能,当人员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发生坠落或跌落事故;当物体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将发生物体打击等事故。除了势能外,动能是另一种形式的机械能,各种运输车辆和各种机械设备的运动部分都具有较大的动能,工作人员一旦与之接触,将发生车辆伤害或机械伤害事故。现代化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电能,当人们意外地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时,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而受到伤害。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热能,生产中利用的电能、机械能或化学能可以转变为热能,可燃物燃烧时释放出大量的热能,人体在热能的作用下,可能遭受烧灼或发生烫伤。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人员中毒,是化学能引起的典型伤害事故。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揭示了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为人们设计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ad4eb3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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