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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0 18:54: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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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文件>>>>《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计划一、编制说明:本计划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标准编制,适用于《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具体实施的培训计划大纲。二、培训目标:通过本级别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培训对象能够掌握劳动关系基础、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管理、工会基本制度、劳动争议等知识,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参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民主协商、调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纠纷等。三、建议培训模块课时分配:1、劳动关系协调基础2、劳动标准和劳动合同管理3、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5、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总课时:120课时四、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模块1劳动关系协调基础1、培训要求: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熟悉)(1)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2)使学员掌握劳动关系基础知识(3)使学员掌握劳动关系调整与保护相关知识(4)掌握劳动基准基础知识(5)掌握工时制度相关知识(6)掌握休假制度相关知识(7)掌握工资制度相关知识(8)掌握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相关知识2、培训主要内容:第1页共15页
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文件>>>>(1)理论教学内容1.1劳动关系协调者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1.2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作用1.3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内容1.4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发展1.5劳动关系概述1.6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7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1.8工时制度1.9休假制度1.10限制延长工时制度1.11工资制度1.1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1.13劳动安全卫生的特殊规定3、培训方式建议(1)理论教学:除一般常规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模块2人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管理1、培训要求: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掌握/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