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习题[七]

发布时间:2019-03-17 21:10: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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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习题(七)

 货物生产企业大题精析

  【大题1·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4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53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4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4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5.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的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上期留抵增值税额5.6万元

  B.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3.4万元

  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7万元

  D.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0.33万元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可以与本期进项税额一并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2)选项BC:购进办公设备、生产用原材料,均属于用于能够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3)选项D:为购进生产用原材料而接受交通运输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2.甲公司当月丢失零配件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0.53÷(1+17%)×17%=1.53(万元)

  B.10.53÷(1+17%)×17%+0.23×11%=1.5553(万元)

  C.(10.53-0.23)×17%+0.23×11%=1.7763(万元)

  D.(10.53-0.23)×17%=1.751(万元)

  【答案】C

  【解析】(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入成本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排除选项AB。(2)为购进零配件支付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时,毁损的零配件所含运费成本对应的进项税额亦应转出处理,排除选项D。

  3.甲公司当月销售装修板材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34+2.34÷(1+17%)]×17%=40.12(万元)

  B.234÷(1+17%)×17%=34(万元)

  C.234×17%=39.78(万元)

  D.(234+2.34)÷(1+17)×17%=34.34(万元)

  【答案】D

  【解析】“234万元”为含增值税价款,而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2.34万元”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因此:(1)选项A仅对“2.34万元”进行价税分离,错误;(2)选项BC根本未考虑价外费用,错误。

  4.甲公司当月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0.6÷(1+3%)×2%=0.4(万元)

  B.20.6×2%=0.412(万元)

  C.20.6×3%=0.618(万元)

  D.20.6÷(1+3%)×3%=0.6(万元)

  【答案】A

  【解析】甲公司该设备购入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之前,属于“自己使用过的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已知条件已明示)。甲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20.6÷(1+3%)×2%=0.4(万元)。

  【大题2·不定项选择题】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5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2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8万元。

  (3)销售降压药600箱,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

  (4)将10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4.68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500箱,其中4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5万元/箱,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6万元/箱。

  已知: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制药厂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A.购进免税药原料运输费的进项税额0.88万元

  B.购进降压药原料运输费的进项税额1.32万元

  C.购进降压药原料的进项税额85万元

  D.购进免税药原料的进项税额51万元

  【答案】BC

  【解析】选项AD: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接受交通运输服务用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制药厂当月销售降压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702+23.4)×17%=123.318(万元)

  B.(702+23.4)÷(1+17%)×17%=105.4(万元)

  C.702×17%=119.34(万元)

  D.[702+23.4÷(1+17%)]×17%=122.74(万元)

  【答案】B

  【解析】(1)降压药属于非酒类产品,其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没收时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C未将逾期没收的包装物押金作销售处理,错误;(2)“702万元”和“23.4万元”均为含增值税收入,均应价税分离,选项A完全未作价税分离,选项D仅对“23.4万元”作价税分离,均为错误选项。

  3.甲制药厂当月赠送新型降压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4.68÷(1+17%)×17%=6.8(万元)

  B.10×4.68×(1+10%)÷(1+17%)×17%=7.48(万元)

  C.10×4.68×(1+10%)×17%=8.7516(万元)

  D.10×4.68×17%=7.956(万元)

  【答案】C

  【解析】(1)将自产的货物(新型降压药)用于赠送,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2)由于该项业务无销售额,应核定销售额,根据案情交待,该新型降压药并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销售额,由于降压药并非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4.68×(1+10%),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0×4.68×(1+10%)×17%=8.7516(万元)。

  4.甲制药厂当月销售降糖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5×450+50×1.6)×17%=128.35(万元)

  B.(1.5×450+50×1.6)÷(1+17%)×17%=109.7(万元)

  C.1.5×500×17%=127.5(万元)

  D.1.6×500×17%=136(万元)

  【答案】A

  【解析】(1)本题属于直接销售,直接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450+1.6×50)为依据计算销项税额即可,与最低价、最高价、平均价等均无关,排除选项CD。(2)题干已明确“1.5万元”和“1.6万元”均为不含增值税单价,不需要价税分离,排除选项B。

  【大题3·不定项选择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2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702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8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7000元,合同约定分三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6800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4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3510元。

  已知:本题涉及的所有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甲食品厂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购进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8500元

  B.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的进项税额2600元

  C.购进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26000元

  D.支付包装设计费的进项税额1200元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食品厂当月销售袋装食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702000÷(1+17%)×17%=102000(元)

  B.(702000+58500)×17%=129285(元)

  C.(702000+58500)÷(1+17%)×17%=110500(元)

  D.[702000+58500÷(1+17%)]×17%=127840(元)

  【答案】C

  【解析】(1)销售货物收取的合同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一并计税,选项A未考虑价外费用,予以排除。(2)本题“702000元”按题目交待属于含税价款,价外费用“58500元”亦属于含税价款,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C正确;选项B对二者均未作价税分离,错误;选项D仅对“58500元”作价税分离处理,错误。

  3.甲食品厂当月销售饮料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46800×17%=7956(元)

  B.46800÷(1+17%)×17%=6800(元)

  C.117000÷(1+17%)×17%=17000(元)

  D.117000×17%=19890(元)

  【答案】B

  【解析】(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在本题中,本月发生纳税义务的是合同约定本月应收款项的46800元,排除选项CD。(2)题目明确交待“46800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4.甲食品厂当月赠送自产瓶装乳制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340÷(1+17%)×17%=340(元)

  B.3510÷(1+17%)×17%=510(元)

  C.2340×(1+10%)×17%=437.58(元)

  D.3510×17%=596.7(元)

  【答案】B

  【解析】(1)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赠送,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处理。(2)由于该项业务无销售额,应核定销售额。(3)核定销售额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在本题中,该批乳制品有同类乳制品价格,应按同类乳制品价格核定销售额,而非直接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选项AC错误);另外,题目明确交待“3510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大题5·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为购进上述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8775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87.2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17.55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210.6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当月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87+1.1=188.1(万元)

  B.187+100.3=287.3(万元)

  C.187+100.3+1.1=288.4(万元)

  D.100.3+1.1=101.4(万元)

  【答案】C

  【解析】(1)进口小汽车用于销售(可抵扣项目),且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对应的进项税额187万元可以抵扣;(2)购进原材料及零配件用于维修业务(可抵扣项目),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扣税凭证),对应的进项税额100.3万元可以抵扣;(3)接受交通运输服务用于维修业务(可抵扣项目),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扣税凭证),对应的进项税额1.1万元可以抵扣。

  2.甲公司当月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按“销售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是( )。

  A.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

  B.销售小汽车零配件

  C.提供汽车维修服务

  D.销售进口小汽车

  【答案】ABD

  【解析】选项C:按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3.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

  A.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的销项税额=210.6÷(1+17%)×17%=30.6(万元)

  B.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的销项税额=187.2÷(1+17%)×17%=27.2(万元)

  C.销售小汽车零配件的销项税额=17.55÷(1+17%)×17%=2.55(万元)

  D.销售进口小汽车的销项税额=8775÷(1+17%)×17%=127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题目中明确说明销售进口小汽车、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小汽车零配件、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的都是含税收入,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适用的税率都是17%,所以选项ABCD全部正确。

  4.甲公司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

  B.提供汽车维修服务

  C.进口小汽车

  D.销售进口小汽车

  【答案】C

  【解析】(1)选项A:小汽车内部装饰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2)选项B:维修服务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提供汽车维修服务不缴纳消费税;(3)选项CD:小汽车属于应税消费品,但进口的小汽车在进口环节时一次课征消费税(选项C正确),进口后再行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选项D错误)。

  【大题6·不定项选择题】

  甲餐具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收购原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339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452元。

  (2)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次性餐具。8月1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8月3日预收全部含税货款117000元,另收取包装费3510元;8月15日和8月25日各发出50%的餐具。

  (3)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7100元,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9900元。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农产品扣除率为13%,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餐具生产厂当月收购原木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33900÷(1+13%)×13%=3900(元)

  B.33900×13%=4407(元)

  C.(33900-452)÷(1+13%)×13%=3848(元)

  D.(33900-452)×13%=4348.24(元)

  【答案】B

  【解析】(1)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CD排除;(2)选项AB:购进免税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2.甲餐具生产厂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次性餐具,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8月3日

  B.8月25日

  C.8月15日

  D.8月1日

  【答案】BC

  【解析】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甲餐具生产厂当月销售一次性餐具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7000+3510)×17%=20486.7(元)

  B.117000÷(1+17%)×17%=17000(元)

  C.(117000+3510)÷(1+17%)×17%=17510(元)

  D.117000×17%=19890(元)

  【答案】C

  【解析】(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BD错误;(2)“117000元”为含税货款,“3510元”亦为含税金额,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4.甲餐具生产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7100÷(1-5%)×5%=900(元)

  B.(39900+17100)÷(1-5%)×5%=3000(元)

  C.(39900+17100)×5%=2850(元)

  D.17100×5%=855(元)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9900+17100)÷(1-5%)=60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0000×5%=3000(元)。

  营改增纳税人

  【大题·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4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

  (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20元。

  (4)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

  (5)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

  已知: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68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A.购进柴油的进项税额51000元

  B.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的进项税额8500元

  C.上期留抵的增值税税额6800元

  D.购进小轿车的进项税额25500元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110000+2220)×11%=122344.2(元)

  B.1110000×11%=122100(元)

  C.(1110000+2220)÷(1+11%)×11%=110220(元)

  D.1110000×(1+11%)×11%=135531(元)

  【答案】C

  【解析】甲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同时收取的保价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处理。因此,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10000+2220)÷(1+11%)×11%=110220(元)。

  3.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31800-5300)×6%=1590(元)

  B.31800×6%=1908(元)

  C.31800÷(1+6%)×6%=1800(元)

  D.(31800-5300)÷(1+6%)×6%=1500(元)

  【答案】C

  【解析】向客户“支付”(而非“收取”)的赔偿款,不属于甲公司的收入,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1800÷(1+6%)×6%=1800(元)。

  4.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16600×(1+6%)×6%=7415.76(元)

  B.116600×6%=6996(元)

  C.(116600+21200)×6%=8268(元)

  D.(116600+21200)÷(1+6%)×6%=7800(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收取的货物逾期保管费属于在保管期逾期期间取得的货物仓储服务收入,应当依法并入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6600+21200)÷(1+6%)×6%=7800(元)。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a6d888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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