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流转程序

发布时间:2011-04-08 10:26:4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流转程序

集装箱运费计算

  
  目前,集装箱货物海上运价体系较内陆运价成熟。基本上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袭用件杂货运费计算方法,即以每运费吨为单位(俗称散货价),另一类是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俗称包箱价)。

  1.件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
  (1)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
  (2)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的常规附加费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的附加费。

  2.包箱费率(BOX RATE):这种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常用于集装箱交货的情况,即CFS-CYCY-CY条款,常见的包箱费率有  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FAK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在重要限额之内)统一收取的运价。

  (2FCS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集装箱普通货物的等级划分与杂货运输分法一样,仍是1-20级,但是集装箱货物的费率差级大大小于杂货费率级差,一般低级的集装箱收费高于传统运输,高价货集装箱低于传统运输;同一等级的货物,重货集装箱运价高于体积货运价。可见,船公司鼓励人们把高价货和体积货装箱运输。在这种费率下,拼箱货运费计算与传统运输一样,根据货物名称查得等级,计算标准,然后去套相应的费率,乘以运费吨,即得运费。

  (3FCB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BASIS--这是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订的费率。
  到付预付的区分到付,也就是FOB,即你只需要付国内费用,其余费用由客人承担,一般是客人指定船公司。

  预付,也就是CNFCIF,你需要付全部的运费,自己指定船公司。一般情况下FOB是到付的,但是也有少数情况是我们付了之后客人再付给我们的。这是少数情况。

  预付的是CNFCIF等,这些报价时已经将运费算在内了,所以我们自己安排运输自己付运费。但是也有少数客人指定货代我们付运费的。

  1、合同体现为FOB,即你只需要付国内拖柜、THC以及报关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费用,如海关查验等),海运费或空运费由客人承担,一般由客人指定船公司(或指定货代,较少)。提单显示为freight collected 运费到付;

  2、合同体现为CNF(不包含保险费)或CIF(含保险费)价,你需要付全部的费用,自己安排船公司(但也有客人指定走某家船公司的情况)。提单显示为freight prepaid 运费预付。货代一般会特别注意运费是到付还是预付的问题,因为牵涉到他们的报价和利润。

  一、班轮运价

  (一)有关名词:
  1.基本费率(BASIC RATE),是指每一记费单位(如一运费吨)货物收取的基本运费。基本费率有等级费率,货种费率,从价费率,特殊费率和均一费率之分。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组成。

  2.附加费(SURCHARGES):为了保持在一定时期内基本费率的稳定,又能正确反映出各港的各种货物的航运成本,班轮公司在基本费率之外,又规定了各种费用。主要有:

  (1)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B.A.F.).在燃油价格突然上涨时加收.

  (2)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C.A.F.).在货币贬值时,船方为实际收入不致减少,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加费.

  (3)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凡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费,其中包括转船费和二程运费.

  (4)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当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达到一定的货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而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

  (5)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和超大附加费(SURCHARGE OF BULKY CARGO)。当一件货物的毛重或长度或体积超过或达到运价本规定的数值时加收的附加费。

  (6)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ECHARGE)。有些港口由于设备条件差或装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

  (7)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有些港口由于拥挤,船舶停泊时间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8)选港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货方托运时尚不能确定具体卸港,要求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港卸货,船方加收的附加费。

  (9)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AL OF DESTINATION CHARGE)货主要求改变货物原来规定的港港,在有关当局(如海关)准许,船方又同意的情况下所加收的附加费。

  (10)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由于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须绕道才能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时,船方所加收的附加费。

  (二)运费计算标准(BASIS/UNIT FOR FREIGHT CALCULATION):通常有按货物重量;按货物尺码或体积;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中收取运费较高者计算运费;按货物FOB价收取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称为从价运费;按每件为一单位计收;由船货双方临时议定价格收取运费,称为议价。
  (三)运费计算步骤:

  (1)选择相关的运价本;

  (2)根据货物名称,在货物分级表中查到运费计算标准(BASIS)和等级(CLASS);
  (3)在等级费率表的基本费率部分,找到相应的航线,启运港,目的港,按等级查到基本运价。
  4)再从附加费部分查出所有应收(付)的附加费项目和数额(或百分比)及货币种类;

  (5)根据基本运价和附加费算出实际运价;
  (6)运费=运价X运费吨

  
  二、租船的运费计算:

  
  程租合同中有的规定运费率,按货物每单位重量或体积若干金额计算;有的规定整船包价(LUMPSUM FREIGHT)。费率的高低主要决定于租船市场的供求关系,但也与运输距离,货物种类,装卸率,港口使用,装卸费用划分和佣金高低有关。合同中对运费按装船重量(INTAKEN QUANTITY)或卸船重量(DELIVERED QUANTITY)计算,运费是预付或到付,均须订明。特别要注意的是应付运费时间是指船东收到的日期,而不是租船人付出的日期。

  装卸费用的划分法:

  (1)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OR LINER OR BERTH TERMS)又称班轮条件

  (2)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REE IN AND OUT--FIO)采用这一条件时,还要明确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负担。一般都规定租船人负担,即船方不负担装卸,理舱和平舱费条件(FREE IN AND OUTSTOWEDTRIMMED--F.I.O.S.T.)。

  (3)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F.O.)条件。

  (4)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F.I.)条件。

  
  三、集装箱海运运费

  
  目前,集装箱货物海上运价体系较内陆运价成熟。基本上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袭用件杂货运费计算方法,即以每运费吨为单位(俗称散货价),另一类是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俗称包箱价)。

  1.件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

  (1)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

  (2)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的常规附加费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的附加费。

  2.包箱费率(BOX RATE):这种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常用于集装箱交货的情况,即CFS-CYCY-CY条款,常见的包箱费率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FAK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在重要限额之内)统一收取的运价。

  (2FCS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集装箱普通货物的等级划分与杂货运输分法一样,仍是1-20级,但是集装箱货物的费率差级大大小于杂货费率级差,一般低级的集装箱收费高于传统运输,高价货集装箱低于传统运输;同一等级的货物,重货集装箱运价高于体积货运价。可见,船公司鼓励人们把高价货和体积货装箱运输。在这种费率下,拼箱货运费计算与传统运输一样,根据货物名称查得等级,计算标准,然后去套相应的费率,乘以运费吨,即得运费。
  (3FCB 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BASIS--这是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订的费率。
散货运费该如何计算。
  运费的计算与贸易商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例如,一笔交易按照CIFCF价格成交,究竟运费是多少,在价格构成中占多大比重,对于出口方的成本核算关系重大。即使采用FOB价格成交时,掌握海洋运费的资料,对于计算各种价格条款之间的差额,做好比价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运费是根据班轮公司指定的运价表计算的。目前,各国船公司所制定的运价表,其格式不完全一样,但其基本内容是比较接近的。

  船公司的价格表,一般根据商品的不同种类和性质,以及装载和保管的难易,而划分为若干个等级。在同一航线内,由于商品的等级不同,船公司收取的基本费率是不同的。因此,商品的等级与运费的高低有很大关系。

  其次,运费的计算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重货一般按重量吨计收运费,轻抛货按尺码吨级计收,有些价值高的商品按FOB货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收,有的商品按混合办法计收,例如先按重量吨或尺码吨计收,然后再加若干从价运费,表现在运价表中为: 

  一、按重量吨计收,称为重量吨,表内列明“W”,以每公吨或每长吨为计算单位。

  二、按货物体积计收,称为尺码吨,表内列明“M”,一般按1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为一尺码吨作为计算单位。

  三、按体积或重量,由船方选择而计算,表内列为“W/M”
  四、按商品的FOB价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收,称为从价运费(Ad Valorem,表内列明为Ad ValA.V.
  五.按混合标准计收,如W/M plus AV 等。即按重量吨或尺码吨再加从价运费。此外,还有一些商品是按件(per unit)或头(per head)计收,前者如车辆等,后者如活牲畜等。对于大宗商品,如粮食,矿石,煤炭等,因运量较大,货价较低,容易装卸等原因,船公司为了争取货源,可以与货主另行商定运价。
  根据运价表计算运费,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熟悉运价表的基本内容,还需要细心工作,在计算运费时,除按照航线和商品的等级,先按基本费率(Basis Rate)算出基本运费,然后还要查出各种附加费用的项目,并将需要支出的附加费一一计算在内。

  这些附加费用项目较多,例如,因商品的不同,港口不同,或其他原因,都可能有附加费,还要随时掌握它的变动情况。

  附加费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商品特点不同而增收的附加费,如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洗舱费等。

  二、因港口的不同情况而增收的附加费,如港口附加费、港口拥挤费、选港费、直航附加费等。

  三、因其它原因而临时增加的附加费,如燃油附加费、贬值附加费等。

  实际上附加费的名目繁多,远远不止上述这几种。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附加费,例如港口拥挤费,占运费的比例很大,与基本运费相比,少则百分之十,多则达百分之百,甚至两倍以上。因此,在计算运费时,不可忽视对附加费的计算。

  现举一例说明。某轮从上海装运10吨,共计11.3立方米蛋制品,到英国普利茅斯港,要求直航,全部运费是多少?解:经查货物分级表可知,蛋制品是10级,计算标准是W/M; 查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等级费率表之10级货物的基本费率为116/吨;经查附加费率表可知,普利茅斯港直航附加费,每计费吨为18元;燃油附加费为35%。所以,全部运费为:F=(116116X35%+18) X11=1920.60元本例中,10吨蛋制品经查货物分级表,计算的标准是W/M,取其中较大者作为计算标准,则为11尺码吨。

集装箱进口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兰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萁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出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以下主要内容共同进行审核: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目的,集装箱箱号、规格、封志号以及是空箱还是重箱,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常还是异常等。

  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下列内容共同进行审核: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具体时间及归还时的外表状况,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的名称与地址,进堆场的目的,整箱货交箱货主的名称和地址,拟装船的船次、航线、卸箱港等。

  
  三、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四、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五、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

 

  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六、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七、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八、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九、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获得运输文件:

  13.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A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

  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于提单相符。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助。

出口收汇核销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9520748e9951e79b8927ed.html

《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流转程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