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政策
节能减排政策主要是三大类
第一类国家、市财政资金的补贴奖励政策第二类国家减免税政策
第三类国家、市财政的贷款利息补贴或其它优惠政策
第一类国家、市财政资金的补贴奖励政策一、节能技改项目的补贴和奖励政策1、文件号: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分布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
上海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的《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节【2008】484号)2、主要补贴奖励政策
对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财政给予补贴奖励。3、节能量的核定方式
由企业报告,第三方审核、政府确认方式4、补贴标准
节约每吨标准煤,国家奖励200元,上海市政(2011年)奖励300元,上海单个项目补贴最高额500万元。5、节能量审核报告
由第三方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二、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项目1、文件文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订的《上海市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08】48号)2、主要补贴奖励政策a设备补贴
对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给予一定的设备投资补贴,分布式供能按1000元/千瓦补贴,燃气空调按100元/千瓦制冷量补贴。b气价优惠
优先保障天然气供应,市区享受优惠气价2,0元/米3、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三、合同能源管理1、文件文号
《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市经委、市财政制定的《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信节(2008566号】2、主要奖励政策a对前期诊断费的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项目,前期作诊断费用,合同金额关于200万元,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的项目一次性资助
6万元。其它项目一次性资助3万元。b对合同能源项目的补贴
按照节约每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进行补贴50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评价政策1、文件文号:
市政府发了《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办【2008】6号)2、评价评估机制的6个原则
1)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要求2)必须进行节能评估的条件3)项目审批部门的职责4负责中介机构日常管理的单位5开展节能评估的中介机构条件6节能评估费用来源五、产业机构调整1、文件文号:
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上海市产业机构专项扶持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