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发布时间:2019-03-15 20:11:1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司法行政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作者:纪然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8

         在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对检察干警分类管理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司法行政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应从思想、制度、实践三个层面抓好司法行政人员的检察职业精神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关键词 司法体制 改革 司法行政人员 检察职业精神

        作者简介:纪然,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27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来说是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管理模式。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的关键时段,针对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现状,从思想、制度、实践三个层面抓好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职业精神建设至关重要。

        一、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司法行政人员面临的问题

        一方面,司法行政人员转岗造成行政岗位人员流失。长期以来,检察干警被纳入统一的人事管理体系中,业务科室和行政岗位的界限不分明,检察干警与行政人员交叉调动,混岗、兼职、跨序列提拔现象普遍存在。在招录公务员时,检察机关以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为主,导致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专业不对口,有的检察干警已通过司法考试,只是暂时在行政岗位锻炼。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每个检察干警的切身利益,检察官入额和随之带来的任务再分配和人事调整,使多数司法行政人员重回办案一线,这造成了司法行政岗位的人员流失;而已在业务科室的检察干警极少愿调到司法行政岗位,这又造成了行政岗位的空心化

        另一方面,职业前景尚不明朗导致司法行政人员心理波动大。目前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讨论多围绕员额检察官的责任落实、待遇保障进行,在凸显检察官的地位和作用时,忽视了对司法行政人员的职务保障、职业晋升、薪金待遇等问题的充分研究;同时,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具有提供检务保障、连接干部群众、层层传达协调等重要作用,司法行政人员需要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养、较强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并且需要对检察业务知识有全面的把握。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下,编制在行政序列的人员将无法调转到业务科室,职业前景尚不明朗,这造成司法行政人员产生较大心理波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6729b9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9d.html

《司法行政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