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发布时间:2020-05-03 03:22: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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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如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金额以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三、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接受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金额以及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四、承诺事项的说明

说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经营租赁事项与资本性承诺事项。

五、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具体需披露如下事项:

(一)委托理财业务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三)基金投资按年末账面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四)股票投资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的规定,详细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同时将客观增减因素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报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披露: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客观增减因素、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相关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其他国有资金总额及增减变动情况,其他国有资金是指年末不列入企业所有者权益,但由企业管理、使用的具有权益性的国家所有的资金,如保险保障基金、特准储备基金、股份制改造剥离权益、国家专用拨款等。

人工成本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等。

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详细说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批复、执行情况、实提工资情况及工资总额控制措施等。

九、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企业当年资产损失管理结果和中介机构相关审计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

(一)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13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与差异金额、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年末余额变动情况、当年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收入的入账方式和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的相关审计情况和意见发表情况等;

(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当年发生事实损失的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情况、清理收入的账务处理、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审计情况,特别是主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及对参审所相关工作的复核意见情况等。

重大资产损失情况说明。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综合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资产损失及处理情况,并分项列示企业重大和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当年权益和损益的影响。

十、企业对外借款情况

1.本表反映企业对本集团外借出款项的情况;

2.借入款单位性质按(1)国有独资;(2)国有控股;(3)集体;(4)私营;(5)外商;(6)其他填列;

3.借入款单位现状按(1)正常经营;(2)关停并转;(3)清理整顿;(4)已进入破产程序;(5)拟近期出售;(6)资不抵债非持续经营;(7)其他填列。

、非主业投资情况

1. 本表反映企业本年度重要非主业投资(指经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项目)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和长期股权投资,含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追加投资;

2. 投资项目名称是指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项目名称(含所属各级子公司项目);

3. “所属行业”是指该项投资所投向的行业;

4. “本年投资额”按照企业本年度实际投出资金额填列,“其中:自有资金”栏填列本年度投资额中企业自有资金额;

5. “累计投资额”按照该投资项目截止到年末累计投资额填列;

6. “是否报经国资委审核或备案”按实际情况以“是”或“否”填列。

、重要会计项目说明

(一) 委托贷款。

(二) 长期股权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以及投资变现、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应予以说明;对三年未分红利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予以说明;对持股20%以上但未进行权益法核算的原因进行说明。

(三) 短期借款。

1.对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应单独列示贷款单位、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资金用途、未按期偿还的原因及预计还款期,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报表日后是否已偿还;

2.担保借款应披露担保人,抵押及质押借款应披露抵押物、质押物等情况。

(四) 长期借款。对担保、抵押借款及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按照短期借款要求披露。

(五) 长期应付款。披露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最大的前5项:

(六) 建造合同。应对建造合同进度情况、合同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方法和金额以及结算情况予以说明,并分项披露建造合同总金额最大的前10项:

(七) 现金流量。企业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价值较大的,应按经营活动类别披露现金流入及流出金额。

、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上年审计意见的调整、改进情况;对本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说明及未进行调整的原因。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说明

逐户说明企业开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各单位进展情况及权益核减情况,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所处行业、改制方案、批准文号、审计和评估情况改制过程中资产、人员分流、权益的处理等情预留内退职工费用、预留退休人员费用经地方劳动部门批准情况国有净资产的核销及会计处理情况,以及本年已完成改制企业的新公司注册情况

(二)职工持股情况

披露职工对属子公司的持股情况,包括职工股份的取得方式、股取得成本、持股比例、限售期、近两年分红情况。

(三)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155394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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