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范本模板】
发布时间:2022-12-06 17:47: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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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Con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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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酒店谢绝自带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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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问题已经由来已久,本篇论文主要浅谈对于这一规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主要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和24条规定。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酒店谢绝自带酒水
关于“谢绝自带酒水”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有违法之说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9条和第24条的规定。下面就酒店“谢绝自带酒水”谈一谈我的看法:
1、消费者和酒店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自带酒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是一种缺乏统一规范的无序现象,它既不是法定的权利,也不是消费者与酒店经营者协商成立合同中约定的权利。消费者和饭店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消费者需要什么酒水是消费者的权利,酒店卖什么酒水是《公司法》中赋予酒店的自主经营的权利。《消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是我们通常所称的消费者的交易自主选择权规范。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是一种无限的权力,只是在商家提供的商品范围内的一种自主选择的权利.如果一家酒店没有经营你要喝的酒水,你就应再选一家有你所需要的酒水的酒店,这是正当的行使选择权,如果这家酒店不让你走,那是侵犯了你的选择权。如果这家酒店没有你所需要的酒水,你就带一瓶,这和到李宁专卖店非要买金利来的产品一样,是一种无理要求,带有强买的嫌疑。
另外,酒店不仅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也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任何一家酒店都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只能满足其中的一部分,酒店的分等定级就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的选择。所以,谢绝自带酒水的酒店,就不希望带酒水的顾客成为自己的目标市场,因此,要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最好到让带酒水的酒店去消费,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消费者选择酒店的权利。
2、“谢绝自带酒水”是事先告知消费者,则依法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是经营者不得单方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禁止性义务规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格式合同大量存在,但迄今为止,我国未有格式合同的直接立法概念(《合同法》称其为“格式条款")。酒店是非垄断行业,它与铁路、航空、银行、出版、邮电等公共事业和电力、自来水等垄断行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些行业的格式条款如店堂告示、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通常是附加条件的合同要约和免除责任的内容。如火车票上注有“三日内有效”(带有强制性);邮寄东西不填保值,寄丢了就不能得到原价的赔偿(带有免除责任的规定)等等。而“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并无增加合同要约,因为是否在此消费还由消费者决定,“谢绝自带酒水"也无免除什么责任的内容,与“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的店堂告示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是告之酒店提供酒水,也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3、餐饮业的酒水不存在暴利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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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带酒水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嫌酒店的酒水价格贵。酒店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经营者不处于垄断优势,也形成不了垄断的价格。酒店的价格是放开的,其价格主要由市场来决定,经营者享有包括定价在内的广泛的经营自由权,酒店的酒水价格即不违反《价格法》,也符合于《公司法》,并无违反禁止性的规定。另外,酒店的产品有很多的替代品,要喝酒不一定到酒店去,很多地方都卖酒,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喝酒(也就是说酒店的酒水贵可以不去酒店,上世纪八十年代办婚宴一般都家里,很少到酒店)。所以,酒店的酒水价格即形成不了暴利,而且也合法。如果贵就是暴利的话,那么手机的通话费、座机的通话费贵不贵?一件裘皮衣服卖上几万元钱贵不贵?这些算不算暴利呢?另外,酒店的酒水的价格高于超市的价格这是正常的,至于高出多少合适,应由市场的竞争机制来决定,任何人为的制定与要求都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4、“谢绝自带酒水”也是为了保证公众的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