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说明及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材料报送说明
(一)自然晋升、破格晋升、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等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原件、改系列评审人员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原件,双面打印)、所有申报人员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A3纸双面打印)。按评审表填写说明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二)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档案加盖人事档案章;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三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必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档案章。
(四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首聘在内的所有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五)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六)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
-- 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免试部分模块者,须将免考部分模块审核表及免考依据材料同时上报,并仔细查验免试模块是专业模块还是通用模块,是否符合规定。
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各市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或补发证书。 (七《“六公开”监督卡》1份。
(八所在学校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复印件,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县或市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九)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备课本,加盖学校公章。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或电子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电子备课”字样。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除了提供备课本外,还须提供专业课相关的其它材料,内容、形式不限,不超过三件(普通中小学教师、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不用提交)。
(十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
(十一所有申报人员均须提交展示课视频资料,视频资料中,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视频格式为“avi、rmvb、wmv、rm”等常用视频格式. --
-- 视频文件命名方式:“地市代码(2位+序号(4位+身份证号”.地市代码:济南01、青岛02、淄博03、枣庄04、东营05、烟台06、潍坊07、济宁08、泰安09、威海10、日照11、莱芜12、临沂13、德州14、聊城15、滨州16、菏泽17、胜利石油管理局18、山东师范大学19、曲阜师范大学20、其他省直单位21;序号为各市申报人员编号。如济南市编号为7的人员的视频资料命名为“0100073701xxxxxxxxxxxxxx”。
申报人员须填写《展示课视频报送表》,加盖学校或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与视频资料同时上报。经逐级审核、汇总,由各市统一用硬盘拷贝,并填写《展示课视频汇总表》。报送视频资料包括:视频文件、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十二)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包括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奖励)、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三件。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十三)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刊物、书籍原件,由呈报部门负责查伪,拒收非法刊物.限三件.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十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