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治县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8 09:29: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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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治县x年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探索建立我县特色种植风险保障体系,按照《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某府办发〔x17号)和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保监局联合印发的《全省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金发〔x6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利于促进地方特色种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调动广大种植户的积极性,帮助种植户分散转移风险,促进种植户增收;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服务农村工作大局;有利于实现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实现种植户增收致富、财政税收增加、农村繁荣稳定。
二、基本原则
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试点工作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我县特色种植风险保障机制。
(一)政府引导原则。县财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等职能部门,利用财政保费补贴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
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特色种植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原则。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业务应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由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建立经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原则。农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参与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意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自主投保和承保。
(四)协同推进原则。参与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的相关单位,要将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顺利推进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推广模式和经办机构。x年特色农业保险开办险种为《茶叶种植保险》《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保险经办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全支公司”。茶叶保险按照逐年推广的方式投保,x年投保3万亩,x年投保5万亩,x年实现全覆盖,食用菌及大棚综合保险x年实现应保尽保。由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农业保险监管要求,与县财政局、县农牧科技局(茶产
业发展中心)、县食用菌产业办协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按照方案和细则自主经营。
(二)工作进度安排。按照作物季节进行推广。四、茶叶种植保险方案
(一)保险标的。符合下列条件的茶叶可作为茶叶种植保险试点标的(以下统称“保险茶叶”,投保人可自愿将其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茶叶种植在当地政府行蓄洪线以上(行蓄洪区外),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
2.栽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栽种成活1年(含)以上30年(含)以下。
3.生长正常。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茶叶非采摘期的死亡或采摘期的损失,且死亡(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旱灾、暴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雪灾、雹灾、冻灾、倒春寒、泥石流、山体滑坡。
3.病虫鼠害。
(三)保险期限。茶叶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四)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保险金额: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8907c2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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