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考勤系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22 16:05: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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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考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设置和修改。

第二条、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实行24小时开机制。

第三条、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异常情况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是否行正常。

第四条、调度室监测值班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调度室如实汇报,同时做好故障信息的处理记录。

第五条、系统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出现超点人员报警时,调度值班员查明原因汇报值班领导,随时掌握系统信息的监控及运行情况。

第六条、系统主机及系统备用主机同时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立即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第七条、机电队每班发出的矿灯、自救器人数、虹膜考勤机人数分别与人员定位系统的总人数相符,调度室每班进行统计管理,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核查落实。

第八条、外来人员下井必须佩带备用人员定位编码器,机电队对发出备用编码器统计核实后,后汇报调度室。

第九条、全矿下井、升井人员必须按指定路线入井,故意绕过人员定位系统行走,未能提取个人入井信息,扰乱生产调度指挥,查出按“三违”处理,罚款200元。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主要用于井下人员的活动轨迹和岗位管理,该系统为员工出勤考勤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机电队在收缴矿灯时,必须认真检查矿灯和人员定位编码器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发现异常拒绝回收,及时汇报调度室。

第十二条、机电队每班对收缴的编码器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后进行罚款赔偿处理,做到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监测队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信息传输畅通。

第十四条、中心站24小时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控人员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异常和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相关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KJ69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第二条、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及时落实处理。

第三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系统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的隐患情况。

第四条、监测队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弄虚作假、信息传输不真实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第六条、监测队负责人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及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处理存在的故障加强系统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人员定位系统软件管理

第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监控站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该系统运行进入局域网,资源共享,信息资料保存期一年。

第二条、系统软件指定专业负责人进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及修改。

第三条、系统软件在正常的运行当中,应设置密码控管理,由技术负责人专管专用,严禁泄漏。

人员定位系统硬件管理

第一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无线编码器,无线编码器安装在矿灯线上成为一体,不佩戴者严禁入井。

第二条、矿各生产单位由于岗位需要调动或调整人员时,调度室按人力资源部开出的调单为依据,由监测员调整人员、编码器信息档案。

第三条、由于无线编码器数量不够,(正在购置)暂时未配无线编码器人员下井时,在考勤机上考勤,井口检身员进行检查登记,人数汇报调度室。

人员定位系统无线编码器的发放管理

第一条、人员定位系统无线编码器由机电队统一管理,注册建档由监测队管理。

第二条、遵循“统一发放、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原则。按岗位注册人员实行“一人专用”制。

第三条、无线编码器的收缴、维护、测电、更换电池由机电队统一管理,收缴、发出要有记录,无线编码器与矿灯数量相符。

第四条、无线编码器在使用过程中由本人保护,不得丢失,不得随意拆卸,丢失按原价赔偿,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由机电队补办。

第五条、无线编码器不得故意损坏,故意损坏按原价考核赔偿之外,并处500元罚款,正常损坏由机电队鉴定后上报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更换。

第六条、井口安全检身员严格检查职工入井佩戴情况,不佩戴无线编码器者,严禁放行入井。

第七条、下井人员实行无线编码器“专人专用”制,严禁一人多用或多人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对双人员进行500元罚款。

第八条、机电队要定期检查无线编码器的电量,发现电量不足或无电时,应及时更换电池。

第九条、发现个人跟踪信息导致下井人数不对应时,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队核查,查明原因后由机电队对编码器故障处理。

第十条、无线编码器在经过各个监控分站无线接收器时自动接收信号,无线编码器上有一个遇到险情呼叫救援按纽,在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该按纽,发现使用者故意玩弄按响,造成不良后果,干扰生产调度指挥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处1000元罚款。

KJ69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维护管理

一、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及维修工作由通灭队负责,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二、井下人员定位编码器日常维护、更换电池、发放管理由机电队负责,保证人员定位编码器跟踪正常。

二、安设在各个区域段的系统设备以划分段的管理单位负责看管,发现被盗或损坏按设备原价赔偿,并进行追查,严肃处理。

三、监测队系统维护、机电队编码器电池更换不到位维护检修不到位,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现一次罚款100

四、监测队系统维护人员在系统发生一般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造成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100

五、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100

六、监测员发现人员定位系统不正常时,未及时通知处理,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当班值班员。

本办法于二0一三二十五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f01117afe4733687e21aa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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