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通知要求,请组织关系回执未寄回的党员于4月1日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或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传真至0791— (院级党委(党总支)办公室电话),或者将附件“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拍照发至 邮箱(邮箱地址)。
附件: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
性别:男,民族:汉,本科就读于 ,研究生就读于 大学 学院,已于2015年 9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我单位党组织
(党组织名称 )。该同志在我单位能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特此证明。
党员本人联系电话:
接受单位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党组织(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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