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0 00:54: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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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的管理和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与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励耕计划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励耕计划由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负责具体操作。第三条励耕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用”的原则。第四条有关励耕计划的所有宣传材料,均需注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字样。第二章资助范围、对象、标准第五条励耕计划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基金会每年重点选取部分省(区、市)作为当年励耕计划的资助地域,并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1第六条申请资助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第七条励耕计划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1/5
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第八条励耕计划采取逐年申请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第三章申请程序与资助对象核定第九条基金会每年按照报经财政部、教育部同意的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将资助额度和人数分配到有关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省级部门)。第十条省级部门将资助额度和人数分配到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部门)。第十一条县级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教师的申请工作。凡符合第二章中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每年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见附表1)。学校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县级部门进行评审。县级部门对学校上报的教师材料2评审后,必须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中,如有异议,县级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部门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见附表2)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见附表3),按有关规定报省级部门复核(纸质及电子文档)。第十二条省级部门对相关县级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表4)和“中央专项彩票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见附表5),按有关规定报基金会终审(纸质及电子文档)。第十三条基金会收到相关省(区、市)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申请资助教师名单按地区组织终审,并在基金会网站上公示终审结果。如接到对经终审确定的受资助教师资格的举报,基金会应及时查清原因,并作出认真、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网站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2/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2d62e8be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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