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核算2009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请以近日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等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程序
1、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受聘教学科研岗位、有科研工作量要求的人员,参照样表格式填写“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见附件),并将成果原件送系(院、部)办公室备查;
2、各系(院、部)请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汇总,并打印出一份。
3、科研处按以下时间到各单位进行核算。
6月 1日8时-10时 | 电子系 | 土木系 |
6月 1日10时-12时 | 生化学院 | 机电系 |
6月 1日15时-17时 | 外语系 | 计算机系 |
6月 1日17时-19时 | 商学系 | 艺术系 |
6月2日8时-10时 | 音乐系 | 软件学院 |
6月2日10时-12时 | 建筑系 | 文法学院 |
6月 2日15时-17时 | 体育教学部 | 张仲景国医学院 |
6月 2日17时-19时 | 数学系 | 国际教育学院 |
6月 3日8时-12时 | 学报、教务处 | 政教部 |
6月3日15时-19时 | 教育学院 | |
各单位请在5月31日下午把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信箱:。
二、几点说明: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的规定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2、只对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核算。
3、获奖成果积分、项目立项积分、鉴定成果和社科结项积分和科研经费积分只针对项目积分,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科研成果积分分配表”(见附件),确认各参与人的分值。
4、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以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准。无文件和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
5、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各位教师的期刊、著作和奖励、专利、鉴定证书等材料收齐,科研处工作人员届时到各系(院、部)逐项进行核算。
6、无科研成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科研工作量。如果提供材料不齐,本次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束后,不再进行补算。
2010年5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c4075f3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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