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小寺沟镇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13 22:09: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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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小寺沟镇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小寺沟镇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平泉市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平泉市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目的,采取财政资金补助、部门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集中扶持我镇特色主导产业,重点扶持食用菌产业、设施菜、林果等特色主导产业,力争3-5年时间,构建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实施原则

1、突出扶持重点。以食用菌、设施菜、林果等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坚持扶持主导产业,向优势产区、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坚持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特别是向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倾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更好发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的作用。

2、农民自主建设。政府部门主要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出资出劳,自主建设组装式冷藏库,不搞包办代替。

3、阳光规范操作。推进项目管理全程公开,简化程序,方便农民。政策内容、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补助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规模

新建组装式冷藏库2座。

(二)项目实施时间和进度

8月-11月,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申报、审批、培训、施工、验收、兑付工作;11月底前,完成信息登记、搞好工作总结。相关村要按照镇总体时间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做出科学部署,确保奖补设施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三)项目实施步骤

镇经济发展办、镇财政所负责制定本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相关村。相关村依据镇实施方案,尽快研究制定本村实施方案,并于9月25日前上报镇经济发展办和镇财政所审核。经镇经济发展办和镇财政所协商同意后,相关村方可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本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即项目实施主体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经乡镇政府审核,镇产业办、镇财政政所审批同意,在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开始施工建设。如果申请者较多,所需资金超过预算额度,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当年享受补助政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项目竣工并经镇产业办、镇财政所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在项目所在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平泉市产业办提交兑付补贴资金申请,经市产业办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据此兑付补助资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ca22ae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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