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志性成果认定表
注:1、《盐城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志性成果认定表》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第3次会议审定通过,从2017年1月起正式执行。
2、从2017年起,凡用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志性成果均要求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引进或调动人员进校以前的成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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