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4 11:36: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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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中府[2013]12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6

【实施日期】2013.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中府〔20131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粤府〔201187号)、《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2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完善产业发展环境,着力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发展壮大优质骨干企业,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努力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突出政府推动。坚持以市场导向为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政府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产业优势。

2.坚持整体推进,突出优势优先。根据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基础,明确发展重点和领域,整体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立足产业特色,选择优势领域、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实现率先突破和领先发展。

3.坚持创新引领,突出项目支撑。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推进优质项目建设,形成新增长点。

4.坚持集约集聚,突出龙头带动。积极创建省级产业基地,推进产业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就地延伸产业链条和扩散配套,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力和辐射力。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健康发展、布局合理、协调推进的产业格局,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有较大提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实施自主创新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一批示范应用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2-3个产业链条完整、产值较高的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在广东处于领先地位,若干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重点发展领域

结合国家和省的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立足我市产业基础,按照整体推进、突出优势优先原则,分率先突破、领先发展、培育引进三个层次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突破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领先发展,培育引进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产业。

(一)率先突破的产业领域。

1.高端电子信息。重点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建设液晶电视模组及整机产业基地,着力推进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无掩膜激光直刻系统等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重点支持新一代通信技术,培育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等新型业态。实现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家庭、高端消费电子产业突破,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工程建设。推进关键元器件、专用电子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2.半导体照明。加强大功率白光LED前沿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f0455e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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