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 ||||
项 目 | 行次 | 累 计 金 额 | ||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列以下第1—11行: | ||||
利润总额 | 1 |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2 |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3 |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4 | |||
应纳税所得额(1+2-3-4) | 5 | |||
适用税率(%) | 6 | |||
应纳所得税额(5×6) | 7 | |||
减免所得税额 | 8 | |||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 9 | |||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10 | |||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7―8)×9-10] | 11 | |||
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列以下第12—14行: | ||||
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 12 | |||
本季(月)应预缴所得税额(12行÷4或12行÷12) | 13 | |||
本年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14 | |||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在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应减去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并且必须小于等于系统中记录的年度可弥补亏损余额。该项目的校验关系参见需调整的关联业务。
4、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应填零。
5、.第6行“适用税率”: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惠税率,但享受浦东新区优惠税率的企业直接填写15%。
6、第7行“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7、第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8、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人填写100%。
9、第10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等于(第7行-第8行)×第9行-第10行。
11、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就表审核盖章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两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e1d6ece009581b6bd9eb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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