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2011-2015年)
培
训
登
记
证
贵州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制
近期免冠照片
(加盖学校工章有效)
姓 名 张 梅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79年12月
工作时间 1999年8月
任教学科 数学
职务(职称) 小学高级教师
工作单位 赫章县朱明乡中心小学
2011-2015年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表1)
表1、表2填写说明:1、本表登记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内容的集中培训学时(新教师专项培训除外),按集中培训
1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算填写。2、参加集中培训一次连续在20天以上的,最多只按20天计,即只登记160学时。
2011-2015年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表2)
2011-2015年远程培训学时登记表(表3)
表3填写说明:本表登记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内容的远程培训学时(新教师专项培训除外)。表中 “折合学时数”一栏中填写的学时数,按“培训模块学时数”的50%计算。
2011-2015年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表4)
表4、表5填写说明:本表登记各种内容的校本培训学时。其中“学时数”一栏按照实际培训学时进行登记。
2011-2015年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表5)
2011-2015年其他培训学时登记表(表6)
表6填写说明:1.本表中“培训项目”一栏系指学历提高培训、主讲教师、新教师培训等项目。2.本表中“折合学时数或学时数”一栏中,“折合学时数”用于学历提高培训和主讲教师登记;“学时数”用于新教师登记。3. “折合学时数”的折合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63号)规定执行。4. 小学教师取得大专、初中教师取得本科、高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均按60学时计算;小学教师取得本科、初中教师取得硕士学位按80学时计算;脱产学习最多按20天160学时计算。
2011-2015年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表7)
附件2: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
市(州、地) 县(市、区) 学校 年度 年 月至 年 月 第 页(共 页)
说明:1.此表由学校在每个年度结束时填写。2.此表应逐一填写每位教师的年度学时登记汇总情况,其内容与《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证》中表5保持一致。3.此表填写一式3份,经学校和县继教工程办审核盖章后,学校留存1份,县和市(州、地)继教办各留1份备查。4.学校教师数在30人以上的请另加页并依次排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8032f8b6c85ec3a87c2c5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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