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6 18:51: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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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19

【发文字号】德政发[2017]2

【发布部门】德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6

【实施日期】2017.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德政发〔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现将《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7126

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二)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性债务管理

(五)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建设

(六)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三、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一)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二)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四)纳税领域信用建设

(五)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六)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七)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八)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九)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十)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一)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十二)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

(十三)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

(十四)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一)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

(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三)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四)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

(五)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六)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

(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

(九)自然人信用建设

(十)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五、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一)法院公信建设

(二)检察公信建设

(三)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五)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六、建立支撑保障体系

(一)信用建设重点工程

(二)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三)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五)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六)保障措施

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生态,提升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软实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具体要求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3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德州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626号)、《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等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政务诚信为引领,统筹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支撑,以部门应用、跨行业应用和联合惩戒为突破口,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用促建的策略,结合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战略规划,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和应用,全面推进信用德州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强化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夯实信用基础系统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阶段任务和基本路径,加强基础建设,建立配套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各级各部门依托业务管理,建立完善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部门、行业间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先行先试,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社会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总体目标。

基础建设阶段。建设期为2016-2018年。以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支撑系统、制定完善信用信息归集使用等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文件为主要内容,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到2018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系统基本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信用服务市场得到培育,重点领域初步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际应用,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普遍增强,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验收。

完善提升阶段。建设期为2019-2020年。到2020年,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基本建成,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备、运行良好,实现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信用服务市场得到广泛认同,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显著提升,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良好社会支撑,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加强行政能力和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规范政府统一管理,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的能力和意识,提高政府公信力。到2018年,覆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初步形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85%。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全省政府服务较优、政府诚信度较高的城市。

(一)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的全过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考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督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行力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

加强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大平台,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市、县政府工作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德州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实现双公示的常态化。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科学决策制度,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制度,不断推动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

(二)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引导作用。

发挥政府的引领推动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在健全法规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高标准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各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归集整合在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充实完善个人、企业、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挥政府的引领推动作用。

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产品,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主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三)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各级政府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杜绝随意承诺给予政策优惠。要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不得包庇纵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

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务履约和践诺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强化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性债务管理。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医疗药品和器械及耗材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交易系统,并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衔接。全面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存量债务清偿工作,实现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强化政府支出预算约束,公开部门预算,提高透明度。

(五)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建设。

加强法人信用信息管理评价。加强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审计、价格与收费、诉讼(仲裁)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制定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依法履职、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纳入诚信档案,逐步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将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和等级评价信息纳入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推进信息公开承诺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确保社会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活动和服务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公益类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分类监管。

(六)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建立健全等级管理机制,完善招录(聘)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培训内容,通过编制诚信知识手册、开辟网络学习专栏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法律和信用知识教育,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职业理念,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规范职业操守,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改善营商环境、规范商务秩序、维护商务关系、提高商务活动效率、降低商务运行成本、促进和活跃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保障。围绕生产、流通、金融、税务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到2018年,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全覆盖,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达80%。到2020年,实现企业信用档案全覆盖,商务诚信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和公示制度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落实承诺内容,明确承诺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方式自觉践行承诺内容;制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失信记录管理制度,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着力实现信用记录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客观动态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调整结果、日常监督管理中形成的失信记录和失信黑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产品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健全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信用度。构建产品质量预警机制,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强以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记录,建立质量信用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质量信用档案的时效性。

开展重点行业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工作。以煤矿、油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车辆、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和抽查力度,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二)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73792fe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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