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二、业务院长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指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医务人员承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业务工作。
三、广泛开展全市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四、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网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新筛三级网络质控员的培训,采血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召开质控员例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全市血标本的验收、登记、交接、资料统计、可疑患儿的召回复查工作。
六、实验室人员认真完成实验室检查工作,做好室内质控,定期参加省及卫健委室间质控,确保检测质量。
七、治疗人员认真做好可疑阳性患儿的复查工作,负责阳性患儿的确诊、治疗,进行新筛有关临床方面的研究。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生儿筛查的工作情况及信息。
九、及时掌握国内外新筛最新动态,积极引进新技术,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71c42af82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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