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29 19:37: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景县招生办公室

2012年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初中学校按县招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本校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严禁接收复读生、高中在校生和我市外县户籍考生报名、严禁考生两地报名在外地借读回原籍参加中考考生须经县基教股办理手续后方可报名。

为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保障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和基础教育股将分别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学籍或户籍审查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一、县基础教育股负责学籍审查。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填写在《2012年景县中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名单》中,基教股时间要求上,由其审查学籍。凡基教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学校一律在本校报名库中删除,各校46上报的中考报名库中的考生必须全部经县基教股审查合格。

二、招生办负责户籍审查。考生中考报名姓名必须与户口相一致,身份证号必须准确(要求18位身份证号,如考生无身份证号或不是18位的,到派出所办理)。 410-12,县招生办考生的户籍进行审查考生户籍是否在我县户口姓名与中考报名姓名是否一致等进行审查。

外省、外市户籍考生不再审查户口,此类考生须填写在《2011年中考外省外市户籍报名情况表》中。

学校负责收齐所有考生的户口本(不能只是考生的户口页),考生如因种种原因出具不了户口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

户口本上报招办时,必须注明报名号并按此顺序排好,并在考生户口页做出明显标志。

三、县招办对学校上报报名库和普教学籍审查名单进行比对,审查考生报名姓名与学籍姓名的一致报名期间,班主任必须认真核对学籍姓名与报名姓名是否一致,如果因种种原因确实不一致的,由班主任认真审核填写《中考报名姓名与学籍姓名不一致考生名单》(表样见邮箱),学校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校长签字上报县招生办410审查考生户籍时,连同此类考生学籍卡及其复印件上报县招生办,对其户口、学籍与中考报名一致性进行审核,无误后退回考生户口页、学籍卡。对未上报的此类考生,县招办将责令学校在本校审查的第二日重新上报补审,过期取消报名资格。

四、户口审查时间:410日审查安景龙公路以南学校、11日审查安景龙公路以北学校、12日审查景县二中。同时审查中考报名姓名与学籍姓名不一致考生的户口本和学籍卡,各学校严格按《报名期间上报材料时间安排表》的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得延误。

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6275567caaedd3383c4d3a2.html

《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