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11-23 11:09: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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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清单并挂账推进。 2.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3.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4.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5.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
6.加强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及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8.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9.审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
4.做好召开联席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编发联席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材料。

5.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6.定期向召集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研究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年度重点工作。 8.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项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统筹审定重大问题制度。
(二)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项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由各牵头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议题由主持人确定,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建议。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其他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
(五)联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后送召集人签发。专项小组会议纪要由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拟定后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会议纪要印送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助手、成员单位,以及与会议决定有关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
(六)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专项小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落实情况。
(七)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安排,对成员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
(八)建立信息专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专报(简报)等形式,定期向县政府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并及时传达县政府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60612e1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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