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doc
发布时间:2022-10-01 21:46: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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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终审决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以下简称第九届“挑战杯”广东省赛定于2007年5月中旬在广州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安排
终审决赛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7日。活动具体的日程安排请见附件1。二、代表团组成
以高校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人员按以下原则确定:1、每个参赛高校可派领队1人,由各高校团委负责人担任。
2、成员由参加终审决赛的展示作品的作者组成,每件作品派作者1人.
三、作品展示
根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预审的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附件4)及部分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
报告和学术论文(附件5)将在终审决赛中参加展示,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将接受专家质询.
1、参赛作品按照作品所属高校进行分区布展.2、组委会为每件参展作品安排一个展位,每个展位提供围板1件(用于粘贴作品展板)、侧翼围板1件(统一粘贴竞赛活动标识物、询问台1张、白色摺椅1张、长射灯一支、220v插座一个。作品展示如需使用三相电源、水源、网络等,请填写《作品展示特殊需要情况登记表》(见附件8)并在5月8日前发电子邮件给组委会办公室.
3、每件参展作品需要制作便携式轻质或软质标准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严格按照0.94m(宽*1.2m(高的标准。展板由参展学校自行制作,展板上必须注明作品编码、作品全称、作者姓名、作者学历、作品类别、学校名称等。因天气潮湿,展板喷绘过程中需加制防水膜。
4、参展各高校同时制作一块以介绍本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情况为内容的展板,展板尺寸严格按照0.94m(宽)*1.2m(高的标准。
四、奖项设置
1、单项奖:奖项分设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组,按作品类别评定特、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本科院校按终审决赛作品数的5%、10%、35%、50%计算,高职高专
院校按3%、8%、24%、65%计算。
2、集体奖:评选“挑战杯”获得者1名;本科院校组评选“优胜杯”获得者12名,高职高专组评选“优胜杯”获得者5名。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获特、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
五、参赛费用
1、每件参展作品需交纳展位费300元。展位费可在报到时交纳现金或支票(收款单位:广州大学,也可以在报到前汇款至广州大学结算户,帐号,帐户地址:工商银行政通办事处.
2、终审决赛期间,各高校代表团组成人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会务费及资料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参赛人员不需交纳其他费用.
六、会务接待
1、为便于做好会务接待工作,请各高校团委务必于2007年5月8日前将本校《代表团名单登记表》、《观摩团名单登记表》(附件2)用传真或邮件方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需要在广州大学校内住宿并需组委会代为联系的代表团请在《代表团成员名单登记表》、《观摩团名单登记
表》上注明,食宿的环境情况介绍请看附件3。
3、各高校可自行组织观摩团前往广州大学观摩竞赛活动,组委会原则上将不另行安排接待。观摩时间可安排在5月15日上午11:00—12:00和5月16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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