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变迁

发布时间:2017-04-11 16:16: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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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变迁

————城市化发展的变迁

1978年以前

1. 城市化水平。

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2.城市化特点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城市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是城市化动力机制的主体。(2)城市化对非农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很低。(3)城市化的区域发展受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制约。(4)劳动力的职业转换优先于地域转换。(5)城市运行机制具有非商品经济的特征。

这种城市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城乡之间相互隔离和相互封闭的“二元社会”。这里所说的二元社会结构,是指政府对城市和市民实行“统包”,而对农村和农民则实行“统制”,即由财产制度、户籍制度、住宅制度、粮食供给制度、副食品和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养老制度、劳动保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甚至婚姻制度等具体制度所造成的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构成了城乡之间的壁垒,阻止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由流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的城市化,是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条件下迅速推进的,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松动并被打破,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呈现出以小城镇迅速扩张、人口就地城市化为主的特点。

1978年以后

1.城市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84年,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动力推动城市化阶段。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带有恢复性性质,“先进城后建城”的特征比较明显。第一,表现在大约有2000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返城并就业,高考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也使得一批农村学生进入城市;第二,城乡集市贸易的开放和迅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城镇暂住人口;第三,这个时期开始崛起的乡镇企业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第四,国家为了还过去城市建设的欠帐,提高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费,结束了城市建设多年徘徊的局面。这个阶段,就人口来看,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

21985-1991年,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双重推动城市化阶段。这个阶段以发展新城镇为主,沿海地区出现了大量新兴的小城镇。

31992-2000年,城市化全面推进阶段,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动力。1992年到1998年,城市化率由27.63%提高到30.42%,年均提高0.42个百分点。

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城市化,已从沿海向内地全面展开。1995年底与1990年相比,建制市已从467个增加到640个,建制镇则从12000个增加到16000多个;从人口来看,城市化水平也从1990年的26.41%提高到28.62%

2.城市化政策的变化

1978年以后,在经济高速增长而城乡户籍分隔的背景下,积极发展小城镇就必然成为可供政府选择的最佳城市化政策。中国的城市化终于由被压制转为松动和放开,过去那种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和城乡分隔的政策被鼓励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所取代。1980年,在当时城乡分隔、大城市基础设施滞后的情况下,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总方针。

为贯彻上述政策,80年代初,开始实行市地级市管理县级市制度,地级市数量增加较快,1983-1998年间,共有100多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其中仅1983-1985年的3年里,地级市的数量净增加50个。

1983年,加强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为主,大中小城市为辅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1984-1986年“撤社建乡”,并降低建制镇标准,3年里建制镇数量增加7750个;1992-1994年,国家对乡镇实行“撤、扩、并”,结果3年里建制镇又增加7750个。这6年里建制镇增加数相当于1979-1999年间(21)净增加数的71%

1986年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建市”标准后,县级市也增加很快。1986-1996年的11年间,县级市数量净增加286个。1992年,国务院再次修订小城镇建制标准,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

199310月,建设部召开全国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村镇建设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1世纪末中国小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会后,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建设部等6个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19954月,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达《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并在全国选择了57个镇作为综合改革试点。1997610,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通知认为,应当适时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允许已径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农村新生婴儿可以随母或者随父登记常住户口。此后,许多小城市为促进经济发展,基本放开了户籍限制;不少大中城市,甚至北京、上海等,也放松了外地人口进入本市的限制。

1998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进一步提升了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地位。2000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0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推进城市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了加快城镇化,20015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5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凡在上述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已在小城镇办理的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这标志着小城镇已经废除了城乡分隔制度。有些地方甚至采取了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居住和创业的政策。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过去实行城乡分隔,限制人口流动逐渐转为放松管制,允许农民进入城市就业,鼓励农民迁入小城镇;二是确立了以积极发展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方针。

发展现状

1.质量不高。

一是人口,1.6亿多农民工不能市民化,仍然处于半城市化的状态,没有享受或者没有完整地享受城市居民应该有的国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特别是没有享受到住房保障这些公共服务,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一些政治权利。如果扣掉2亿多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化的人口,中国实质的城市化率只有36%

二是布局,布局的混乱主要表现在一些城市不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物理极限,盲目地扩张城市功能,放大城市规模,增大经济总量。这样使全国大跨度的调水、输电、输气,治污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中水带来的问题尤为突出,全国657座城市400多座城市是缺水的,必须依靠地下水维持生产生活,其中110座属于严重缺水,严重缺水就必须靠超采地下水维系生产生活。当然地下水是可以采了,但是地下水如果过度超采会带来地面沉降,部分城市地面沉降的面积越来越大,国土资源部正在做一个治理措施的全面规划。

三是城市形态。对全国有代表性的55座城市20世纪70年代以来扩张过程的遥感监测表明,平原地区的城市多数以原来的城市中心区为中心进行环形扩张了。

2.城市化率偏低。

日本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65%;美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72%;而中国在1985~1990年期间,从农业人口转移出去的人口,即使包括临时流动人口在内,也不超过10%,如果不计算农民进城打工的人数,真正转移出去的农业人口仅有10.5%,这将大大限制中国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扩张。

统计数据表明,在200年前的1800年,当时全世界的城市化率仅有3%,到1850年达到7%1900年为15%,到2000年,全世界的城市化率达到48%

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为36.2%,比1978年提高18.3个百分点,但由于受到传统体制和户籍制度改革滞后的影响,中国城市化发展仍然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在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下,城市化率偏低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与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巨大瓶颈”,成为限制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巨大瓶颈”,也将成为中国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知识经济时代新一轮财富集聚中的一大困难。

发展措施

一、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要求,尽快修改《城市规划法》,放松对大型、超大型城市的规模控制,构建2—3个世界级城市,作为我国城市体系的龙头。同时要十分加强城市功能与基础设施的完善、积极投入数字城市的建设、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城市服务体系的提升等,将中国城市的竞争力置于国际的大背景之中。

二、将中国城市的发展视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城市化进程中的规模设计应统筹考虑城市大中小分布的系列谱和不同规模城市的“生态位”,不能人为地强调只能发展城市体系中的某个部分而忽略另一个部分。应当进一步调整全国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加强产业转移力度,放大城市扩散效应,将其真正塑造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中国超大型、特大型城市现有32个,其中东部16个,西部6个.中部10个,基本覆盖全国。可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立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城市群,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立以上海、南京、杭州为核心的城市群,在环渤海地区建立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城市群,作为进入国际竞争前沿的中国高地。

三、认真规划国家大城市的规模和数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将其塑造成国际级和国家级的人才中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文化中心等,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辐射作用、带动作用。大城市在城市体系重复发挥了城市的规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国家城市化战略的核心主力。

四、加大中小城市的建设步伐,重点提升城市建设的质量,尤其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服务业和社区建设的力度。中小城市是中国城市体系的中坚力量,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目标。

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合适的路径,对于乡镇企业比较发达且分布比较集中,城镇密度比较高的地区,鼓励城镇集中合并,选择以中心城镇为中心、卫星城镇分布周围的方式发展小城镇。对于乡镇企业不发达地区,首先大力发展经济、培育实力,为城镇的建设创造条件。对于有大型企业的地区,可以在其周围建立城镇,但一定要注意城镇的区位分布,注意其他配套产业的发展,防止企业风险转化为城镇风险。

六、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打破“二元结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积极引导,加强管理,实现人员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59b8d8a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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