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网络暴力成因的文献综述

发布时间:2018-10-14 15:3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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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络暴力成因的文献综述

社会工作142 张钟权

摘要:自中国引入网络之后,中国民众进入到了网络时代,而网络暴力也随之而来,前有铜须门事件让人们认识到网络暴力的行为方式,后有乔任梁的去世让人唏嘘不已,网络暴力已经对我们的网络环境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而我们希望通过对其的研究,找出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并从中寻找出解决方案,为网络环境的改善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网络暴力;社会学视角;心理学视角;传播学视角

1987年互联网被引入中国之后,就意味着中国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网络时代,但是新的时代也会面临着新的问题,网络暴力就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从2006年“虐猫女”、“铜须门”等典型网络事件的发生再到现在的网络互骂、网络水军和各种网络民粹主义事件等网络新现象的出现,中国的网络社会正在处于一个极其混乱的境地当中,网络暴力已经对我们的网络环境产生了非常不良的影响。目前学者们对于这一现象的研究大多从三个方面:社会学方面、心理学方面和传播学方面,但由于各个观点过于分散,所以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对这些观点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网络暴力的基本概念

由于目前对于网络暴力还没有一个学界权威的定义,所以把几种的概括较为全面的定义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有学者认为网络只不过是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一种媒介,“网络空间”的本质就是“现实空间”,而网络暴力是人们在网络空间表达的过程中没有自己应该遵守的责任,造成的一种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于是这些学者将网络暴力的定义为有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张瑞孺2010;蔡骥2001莉萍2008word/media/image1.gif。二是认为网络社会是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而网络暴力其实是群体对于网络不道德行为的道德审判,他们认为网络暴力的突出表现在通过舆论的“集结”优势达到强制性干涉他人的目的,其基本工具是洛克所谓的“名誉之法”(或叫意见之法),实质是一种道德约束。(张淑华2010

在定义方面,我个人比较支持认为网络暴力其实就是言论自由表达过度的这一理论,因为很多网络暴力事件都是与现实中人们的生活分不开的,而网民对其的抨击也因为所发生的事件与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培养的价值观不符或者由于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不满情绪转移到网络空间,更甚至包含一些更大层面的社会原因,而这些原因都无法由于现实生活先分离,这也是我支持这一观点的原因。

而对于网络暴力的特点,大多比较认同《人民日报》总结了网络暴力的三大特征: (1)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 (2)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 (3)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但也有人总结网络暴力的特征:其一,极端不负责任,不去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其二.网友争抢道德的制高点,一旦占据了所谓的道德高地就开始用合理、合法的语气攻击他人;其三,非此即彼的圈子文化,不做朋友就是敌人;其四,煽动者从不摆事实,只凭臆断宣泄感情和煽动网民情绪。(张健挺,2009word/media/image2.gif《人民日报》是从网络暴力的行为方式上总结的特征,而后者则是网络暴力的行为模式进行了总结,所以两种理论并不完全相同,但都较为为全面的概括了网络暴力的特点。

二、网络暴力的原因分析

(一) 网络暴力的心理学原因

对于网络暴力,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解释,主要的有三个方面的解读: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对于心理学的方面的解释我比较认同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word/media/image3.gif的观点,他强调人在群体中会变得冲动、多变且易怒,容易接受其他人的观点,偏执、专横、绝不忍受任何人的质疑也是群体的特点。而这些特点表现在网络暴力中就是当一件事情的出现引起了网民的不满,网民就会表现得异常激愤,并且人数还会不断增加,任何一个反对的声音甚至是较为理性的观点都可能变成他们攻击的对象。而在事情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人还会对事情添油加醋,即事件本身中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个个体会将它主观臆造出来,并把这种想法传播给其他人,导致这一幻想在众人的脑海中成为现实,就像话剧中个反派角色因为演的过于真实,被台下的观众冲上来殴打一样。而其他处于群体中的人,就像勒庞提到的那样,已经丧失了对于事物的批判意识,无法理性的辨别事情的真伪,于是就与周围人一起人云亦云,事实的真相就往往被埋没在各种各样的评论中。还有一点在网络暴力中也常常能见到,原本是一件比较普通的事情,却被网友们无中生有的、或者把其他事情与此相联系,造成当事人道德败坏的形象,并引发众人的唾骂并进而引发出更过激的行为。去年去世的乔任梁就是一个网络暴力的牺牲品,在他从患上抑郁症到自杀去世,所有的舆论对他的几乎都是指责,天津爆炸事件后,他因为发微博用词不当便招来众多网友的辱骂,很多人把他的内容以偏概全,并认为他没有公德心,在漫天的谩骂声中,乔任梁的抑郁症越发严重并选择自杀,但结果是这些网友却在他出殡的那天专门找些明星没有发微博表示惋惜,并去谩骂这些明星,实在让人啼笑皆非。网络暴力一个最主要的核心特点就是“暴力”,当某件事情触及了网民的敏感神经,就会招来网民铺天盖地的骂声,甚至出现了违法的行为,而《乌合之众》对此认为,人在群体中,会妄想自己由于在群体中就可以做成任何事情,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妄想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群体希望看见的,于是,各种各样的过激行为就由此而产生,这一点在群体性事件中也屡见不鲜,就比如发生在江西南康的砸车事件,如果放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也不会有去砸警车的行为,然而在群体性事件中,这样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所以网络暴力和群体性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很多学者认为网络暴力就是网络上的群体性事件,并运用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来推进对网络暴力事件的研究和解释。

社会心理学中的态度转变研究中提到的暗示法和团体影响法(刘毅,2008word/media/image4.gif,证明团体对人的言行和心理有很大影响,这和《乌合之众》的观点相似,但社会心理学也对其进行了补充,他们认为评论在改变人们的态度中有很大作用,在对某件事情的描述中,如果没有人对此进行评论的话,是无法对人们的态度产生影响的,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网友对于网络事件的评论对其他网民的心理情绪和认知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而从社会心理学来研究网络暴力,就不能不提到去个性化的问题,众所周知,网络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很多网友在网上使用的并非是真实信息,这会使网友们产生错误的认知,认为自己做出任何行为都不用承担责任,因为没有人能够约束他,并且当个体自我认同被群体的行动与目标认同所取代,个体便会进入去个性化状态这种状态将淡化个体的自我观察和自我评价意识降低个体责任感与个人对于社会评价的关注,当自我控制力量减弱暴力与反社会行为就随时可能出现(陈秀丽,2007word/media/image5.gif。中国文化中自来就有法不责众的古语,这也证明了当群体出现失范行为时,是很难对其追究责任的,于是个体在群体中是很容易产生平时不会出现的行为,用弗洛伊德的观点来说就是在群体中更容易展现本我的特性,这就是从心理学角度对网络暴力的解释。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网络暴力,往往都是站在群体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研究者普遍认为网民在群体中的心理和单独一个人时的心理是不同的,在群体中容易受到群体心理的影响而产生激进的、冲动的、情绪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是感性的的、不计后果的,并产生巨大伤害,而群体思想也像瘟疫一样传染,越来越多的人会支持群体思想,任何对立的思想都会被孤立,最终没有了不一样的声音,所以从心理学校对来看群体思想通常缺乏理性,并会暴露出人们压抑在心中的阴暗思想。在查阅文献中我们发现虽然网民群体是由一个一个真实的网民组成的,他们的心理变化是最终影响整个事件发展趋向的核心,但网民究竟是如何加入到网络暴力的群体中来的,又为什么在网络中发表那些言论,其根本心理是什么?这是笔者希望心理学能够在这些更细节的方面给出解释。

(二) 传播学的解释

而从传播学角度来解释网络暴力的成因。首先先从传播学角度来解释网络话题是如何形成的,一些学者认为网络话题首先要从小话题发起,然后经过不断地被人们转载、评论、关注,在不断的与同等级的话题竞争的过程中,逐渐的发展成为被社会关注的一个大话题(张健挺,2009)。从这里能够看出,网络话题的形成是需要有一个能够吸引眼球的的题目和内容,并且内容能够引起绝大多数人的共鸣,越新奇或者越能够激起普遍大众都较为敏感的神经,例如贪污、家暴、明星出轨等字眼的出现就越会容易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这也是最近有网友调侃的“UC震惊部”出现的原因。美国著名学者赖特认为网络传播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不可避免的具有娱乐化的倾向,而按照传播学的解释所谓娱乐化就是事物以更显著的煽情性、花边性、刺激性的形式出现,让一切形态的思考变得更性感,更具诱惑力,以达到人情味更浓、更贴近观众、更容易吸引大众关注的目的,而正是这种网络传播内容越来越娱乐化的原因(李霞,2008word/media/image6.gif。报道的一方并不在乎内容的真实性,而只是希望增加更多的阅读点击数;而同样的,网民在对网络的一些话题进行评论时,有时也并不是为了挖掘事情的真相,理性的看待问题,而只是单纯的一种宣泄,希望把自己的不满情绪借这个平台发泄出来,于是话题创造者没有认真地去对话题进行报道,事件的前因后果、真实情况被断章取义的展示出来,而网友也是抱着一种不认真的态度参与其中,只是任由自己的情绪得到释放,而最终受害的只有那些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无奈的被网民将隐私赤裸裸的展示在众人的面前,并忍受来自各方的唾骂、羞辱和骚扰。

而从网络暴力事件中经常能发现网民在对某个人施加现实上的制裁时,往往是不择手段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比如说王千源事件,由于留学生王千源在美国发表了一些较左的言论,于是被众多网友骂为“汉奸”“卖国贼”并把她的一些个人信息发布到网上,导致她在青岛的父母每天收到众多陌生人的威胁、恐吓,甚至网友们在她家们前涂鸦、扔石子等等,给他们一家人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创伤,而且网友还对王千源的身份大加猜测,甚至毫无根据,这与当年的“铜须门”事件简直如出一辙,在这其中很多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但很多网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有学者认为,这些事件证明中国网民的素质亟待提升,并且正是由于网络道德的缺失,才使得人们的网络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缺乏道德约束,社会道德也由于网络行为匿名性的特征,无法对人们形成强制性作用,对人们的约束力被大大削弱,网络环境才会如此混乱(李霞,2008)。人们通常认为网络是自由发表言论,抒发感情的地方,如果像现实社会中存在诸多的规则和规范的话,网络也就失去它吸引人的地方,而网络道德的下降造成的网络归属感的降低甚至是缺失,则会使得人们在网络空间中遵循道德规范并自我约束,这确实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对与网络话题的娱乐化和网民的素质问题,在对文献的整理中发现大部分学者只是提出要加强人们的素质建设,对网上舆论实施监管,但其实要建立监管又谈何容易,因为网民往往抢占了道德的制高点,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在维护道德,如果横加阻拦,不但会阻塞网民诉求表达的途径,还会使人们失去对于权威机构的信任,认为权威机构不去对有失道德的人进行干预,而是对维护道德的一方进行指责,这么看来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舆论监管系统的路还很长。

还有一本书《沉默的螺旋》word/media/image7.gif,是要解释网络暴力中的必读书目,首先它认为人是属于群居动物的,天生有一种对于孤立的恐惧感。当个体的行为与群体的理念、规则相背离时,就会被群体排斥、孤立,个体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较多的选择与遵从群体的意见或规范。并且人对于周围意见气候的感知是相当敏感的,所以但一个热门话题的出现,如果有人对此提出自己的观点,那么周围会有拥有相同观点的人就会响应他,而持对立观点的人群会因害怕被孤立,或者错误的估计了持不同观点的双方的人,于是选择沉默,如此一直循环下去。在影响这一螺旋的过程中,首先发表言论的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人在网络舆论中常常就是那些网络中的意见领袖,比如微博博主,有学者认为微博博主在舆情事件中发挥着1.成为信息的始发站,发布信息;2.转发和评论,将事件推向舆论的高潮;3.设置议题,转变舆论进程中议题的走向的作用。(刘锐,2011word/media/image8.gif他们的出现激发了人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欲望,但是在无形中也压抑了那些不同的观点,于是他们的观点被人们作为旗帜,指引着话题的导向,并将拥有共同观点的人聚集起来成为一个网络团体,于是他们发出的声音越大,给人们造成的错觉就会越严重,这里还要介绍另一个理论——“乐队花车效应”,即人们都愿意站在胜利者的一方,在某一观点的呼声很大时,人们也遵循着这样的一个理论,希望自己成为胜利者,于是拥有相同观点的人数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增大,甚至已经没有人关心这个观点是对是错。而如果众人对某一事件持批判的态度,或者事件中的主人公有不当的行为,那么很容易就形成网友们对其的“道德审判”,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审判大军,各种各样的信息就会汇集其中,再加上网络匿名性的影响,使得受抨击者的信息泄露根本无法控制,而且人们往往如上文所述,占领了道德制高点,所以即使他们的行为再有问题,也没有办法从舆论方面进行制止,网络暴力也就在这样一个无法用舆论进行批判和制止的环境中肆无忌惮的发生了。

而从传播学对传播信息的控制来看,张健挺学者认为在传播过程中,有一种干扰物质“噪音”影响着信息的传播,这一观点是由香农、韦伯在1949年提出的,噪音是一些障碍因素,如时间、空间等等这些因素会对信息造成干扰,并破坏传播。 张健挺认为在传播过程中,信息受到了传播节点、传播时间、传播层次的的影响,传播所经过的传播节点越多、传播时间经过的越长、传播过程中需要转换的层次(视频转换成文字等)越多,信息的失真率越高,而这三方面都属于噪音;现代社会网络的盛行,对于信息的传播方式已经不在和以前一样了,很多网络话题是直接以图片、视频的方式传播的,这对于信息的控制就变得非常困难了,而且张健挺学者还认为传播的速度和传播的空间是否是开放的对于信息的控制也是有关的,在这个信息传播速度飞快、传播空间已经扩展到全球的时代,想要控制信息的传播又谈何容易呢,这也就造成了网络暴力一旦发生往往只能听之任之,寄希望于其自我停止的原因。而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张健挺学者认为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攒了大量的不满情绪却无法得到充分的释放,而网络给大众提供了一个抒发自己不满情绪的途径,让人们可以自由的释放,否则为什么网络暴力会多发在中国而不是一些言论较为自由的其他国家?(张健挺,2009

从传播学来看。研究者普遍认为网络话题的产生通常是由一个能够激起人们某些敏感神经的小话题,在通过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中间人群进行转载、评论,最终上升为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信息的发布者利用网络的快捷性、多样性、匿名性等特征往往对信息的报道,但内容方面往往有所失真,而评论者和转发者也是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其中推波助澜,最终造成网络暴力的出现,所以网络的匿名性是网络暴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社会学角度分析

而从如果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网络暴力的根源,就不得不对中国现存的社会环境进行分析,改革开放打开了中国的国门,更过新的技术被引入,中国经历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快速地向国际化靠拢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同时,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民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这意味着,网民每天平均上网接近3.8小时在人们的生活中,不但有诸如QQ、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为人们提供了社交平台,也有各种手游、视频软件等消遣人们的空余时间,可以说衣食住行都深受网络的影响,这些客户端不但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还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个性的平台,现代的年轻人越来越追求标新立异,越和别人不一样越能让他们感到自豪和骄傲,而网络为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流动性等作为掩护让年轻人可以自由的展现他们的个性,于是网络就越发的受大家喜爱,也越来越和人们的生活贴合在一起。众多的学者认为网络空间已经在社会上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姜方炳教授认为网络空间已经在中国这样一个快速转型的“在场空间”的基础上发展出的一个基于社会个体加快互联、虚拟互动的“缺场空间(姜方炳,2015),而社会学者谢俊贵也指出,当下中国正处于典型的多重空间分割叠加的时代,即在互联网时代,除社会空间与自然空间、城市空乡村空间的分割之外,还出现了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分割叠加的社会分化景象。(谢俊贵,2014word/media/image9.gif并且姜方炳教授认为目前中国社会由于处于转型时期,社会规则、规范、价值体系都没有适应新的社会新形态,造成了社会的失范现象极其容易出现(姜方炳,2015word/media/image10.gif。中国社会的转型方式过于快速,和西方各个领域依次转型的方式不同,中国的转型具有“时空压缩”的特点,传统、工业化和后工业化这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段和不同的社会发展逻辑,在同一个时空背景下叠加和激荡(肖瑛,2012,中国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风险社会,而在这样的风险社会中滋生和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因素,并在过渡性“混合体制”的塑造之下逐渐被固化为各类“制度-结构”风险,成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源头,关于这一点,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指出,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暴戾情绪,主要是因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利益和观点趋于分化,社会价值共识难以形成,而国家又缺乏对社会冲突体制化的能力,出现了民粹主义倾向。(姜方炳,2015现实社会对于网络社会产生了影响,就像网络信息传播速度的提升从侧面冲击了从上自下传播信息的模式,造成了信息的碎片化、庞杂化越发的严重,如网络谣言等风险信息的传播,是网络空间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容易对网民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不良影响,是他们产生“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错误观点,进而对于网络中的一些比较极端的思想产生抵制情绪,进而产生与之对抗的行为,网络暴力也就在这过程中出现了。

而姜方炳教授还提出了另一个分析视角:风险共振,他认为很多网上的热门事件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只是一件较为普通的事情,比如:出轨、矛盾纠纷等等,最多只能算上一般的失德行为,没有必要上升到必须要求责任人以死谢罪的程度,但是这些事情之所以被人们所关注,就是因为这些事情能够引起人们的情感共鸣,唤起人们痛苦的集体意识,这说明风险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导致在场空间和缺场空间的边界不再明显,并造成网络空间的结构开放,使得网络空间成为了一个危机四伏的“舆论场”姜方炳,2015)著名学者夏学銮表示网络之所以频频出现这种集体行为,其实是出于一种正义感的需要,希望维护正义。但有些人在其中浑水摸鱼,把网络当做了一个宣泄的工具,在网络上寻找替罪羊,把平时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一些愤怒、不满转移到别人身上,随便找了一个替罪羊抓来进行发泄。(陈秀丽,2007汪丁丁学者也认为在我们所处的中国社会里,话语权力在人群中的分布远不是势均力敌的,多数社会成员的思想往往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支配性影响,(所谓主流意识形态,就是那些与权势、利益、名声和文化主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宏伟叙事。)从而难以开拓出更为大众的空间来(汪丁丁,1998,这一点彭兰学者也有相似的观点,但她对于网民的思维特点和价值特点进行了补充,她认为由于当今社会诚信的缺乏、信息发布者的多元化和信息源的不稳定,还有人们愿意彰显自己的个性对于传统教化的反抗,造成了质疑成为了网民思维的基调,并还且易被简单化的思维主导,这也是目前网民的主要思维特征。而在价值特征方面,则展现出了道德的双重性、文化的反叛性和政治上的激进性的特征(彭兰,2008当前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增大等都使人们很容易产生不良情绪,但是当前社会对于人们的心理健康的关注发展较晚,无法提供成体系的心理健康服务,人们的不良情绪长期处于被压抑的状态,而网络空间正好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发泄情绪和发表意见的空间,还有利于培养出社会共同意识,于是普通民众尤其是草根阶层因为网络给他们带来的他们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性和社会影响力而奋不顾身的投身于网络舆论大军当中,从侧面推动了在场空间和缺场空间的界限模糊,并导致风险因素不断地融入其中,最终变成了一个风险交叠、共振的“多元舆论场”,姜方炳教授总结认为互联网具有“开放和分散的体系结构、虚拟连接和多向互动传播的运作方式、共识和自律的秩序机制,以及非官方性和广泛参与的主导文化传统”(姜方炳,2015这就意味着网友在网民在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促使下,进行网络舆论活动中会无意识的对信息进行补充、校对、纠正偏差,逐步使信息变的完整,网络暴力受害者的信息就是被这么一步一步泄露出去的。

社会学的观点主要认为中国现实空间处于风险当中,由于人们在生活中普遍感到压力却无法释放,于是选择通过拥有高匿名性的网络加以释放,最终产生了网络暴力,这一观点我是比较赞同的,不管网络空间有多虚拟,终究也是由人去操控的,而人必然会受到现实社会的影响,当人无法在现实空间得到满足,就会在虚拟空间中去寻找,不管这种需求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所以我认为不是网民的网络道德需要提升,这只是一种限制的方法,有限制就会有疏漏,如果人们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即便网络被限制住了,这种需求还会通过疏漏以另一种形式展现出来,现在还只是以网络暴力的形式出现,未来什么样就无法预知了,所以对于网络暴力不能用限制的方式去制止,而应该用疏导的方式,使他们的诉求得到满足,那么网络暴力自然就会减少,而目前由于风险社会的存在,网络暴力还会存在很长一段时间。

三、 相关研究的启示和探讨

通过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这三个角度来分析网络暴力,为我们确定了一个对网络暴力的研究的一个清晰框架。第一,网络暴力的产生首先受到的群体心理的影响,所以在发生过程中与现实中群体性事件有着众多的相似之处,但是如何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发生的过程中如何消除群体对于个人的不良影响?使人们能够回到一个较为理性的状态,还没有学者提出一个相对有效的方法。

第二是在传播方面,在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很难对信息产生有效的控制,网络暴力一旦发生就难以制止。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又无法对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再加上现代媒体往往为了吸引人们的关注度而对信息“任意改造”,这些都是造成网络环境信息混乱的原因,而这也提醒我们,虽然不应该对网络的自由度有过多的限制,但是也应该建立一定监管体制,否则当自由泛滥时必将侵犯到他人的自由,而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在这个基础之上很多学者也提到了应该对传播媒体进行监管,建立完善的规范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对于歪曲信息、散播谣言、有责未尽等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对于网络环境的监管,究竟应该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范围内?民众们对于网络环境的监管可以容忍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这其实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美国的斯诺登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这一事件看出其实各国都在对于网络进行监控,但这不仅是各国政府的敏感神经,也是民众们的敏感神经,斯诺登事件一经爆料,各国民众都举行了或多或少的抗议活动,所以究竟应该对网络环境的监管控制在一个什么范围内?还需要各国学者、政府进行的思考、研究。

第三,从学者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当今中国社会处于风险社会当中,而中国的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的存在着边界模糊的问题,这一问题在中国几乎是很难避免的,因为人们会不由自主的把现实中的不满情绪带入到网络空间中,而很多学者提出要建立合理的、公平的社会制度,满足人们在现实社会中的需求,政府应该在网络中倾听人们的诉求表达,并以此作为制度转变的指南针,通过网络舆情表达的方式,保护人们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把网络空间建设成为表达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空间。但是笔者认为不仅仅是要建立这样一种网络民主空间,更要给在生活中那些处于压力中的民众一个释放的机会,很多在网络暴力中的参与者就是因为一直生活在一个处处都有制度约束,不得不戴上了一副虚伪的“面具”,而内心中的苦闷却无处释放,笔者希望网络中能够建立起一种专业的情绪疏导的服务,为人们提供一个释放空间,让人们将现实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得到转变,心灵能够得到治愈,笔者相信这其实是很多网友们真正需要的。

参考文献:

⑴姜方炳.《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基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浙江学刊》2011 年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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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2014

⑷刘毅.《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舆论引导》.《当代传播》.2008年第3期。

⑸陈秀丽.网络暴力现象内涵及原因分析.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5

⑹李霞.网络暴力的传播学解释.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08

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13

⑻刘锐.《微博意见领袖初探》.《新闻记者》,2011(3):57-60

⑼谢俊贵: 《空间分割叠加和社会治理创新》,《广东社会科学》2014 年第 4 期。

⑽姜方炳.空间分化、风险共振与“网络暴力”的生成———以转型中国的网络化为分析背景.《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8

⑾肖瑛: 《风险社会与中国》,《探索与争鸣》2012 年第 4 期。

⑿汪丁丁.回家的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⒀彭兰.现阶段中国网民典型特征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8年第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5730213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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