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观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文件汇编材料,均属归档范围,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占用或分散保管。
1、本单位的各种会议记录材料、会议报到册等应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2、本单位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及广播、电视上的发言稿。
3、本单位发文(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发稿。
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单位的批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
5、本单位工作年报统计汇总表
6、本单位及其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7、本单位制订的工作条例、制度等文件材料
8、本单位的大事记、年鉴。反映本单位重要活动事件、荣誉奖励证书和奖状、照片、录音等材料。
9、上级印发的属于本单位要执行的文件和普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
二、归档时间
1、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一季度立卷归档。
2、统计、会议材料,上报后整理立归档转交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有保存查考价值,并须提供原件。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形成规律,以便查阅和使用。
3、档案室每年年底应检查好各类文件和资料,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4、归档文件材料打印装订整齐,需要书写的材料要用优质书写材料,字迹清楚,用钢笔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纯蓝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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