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粘选资料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甲方因实施旧城改造,在 街 号至 号范 围内实施拆迁工程,需拆迁乙方房屋。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緒人民政府173号令《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房屋产权及房屋情况
(一) 被拆迁房屋位于 街(路)
号。
(二) 产权人姓名 ,房屋产权证号
为 ,国土使用证号 ,
产权共有人姓名 ,共有权证号 ,租
赁使用人姓名 ,租赁使用证号 。
(三) 被拆迁房屋结构为 结构,房屋建筑面
积 平方米,(A :含公摊面积;B :未含公摊面积)。其中
住宅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
积 平方米。
二、产权人处分被拆迁房屋应向甲方提供的有效法律依据
(-)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号 ,
处分被拆迁房屋产权的申请 份,处分被拆迁房屋产
号 结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公摊面
积为 平方米)与乙方被拆除的商业用房做产权调换。
上述新建房的建筑面积均为设计建筑面积,房屋竣工时以实际 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商品房建筑面积计 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进行。
3•甲方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过渡形式
住宅房屋和商业用房均按乙方自行过渡方式进行,由甲方按规 定付给乙方过渡费。过渡期为 24个月o
四、房款结算办法及其它补偿
(-)按照 评估报告结
果,双方协商议定按以下方法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44ed47705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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