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江苏危险化学品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户20140802最新)

发布时间:2015-05-26 18:32: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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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用户)

使

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第一部分 企业用户使用指南

一、系统概述

1.1 系统简介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研发,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共享技术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上的实时跟踪与流向流量监控问题,既可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又能提高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还可以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业务提供快捷通道。

本手册使用对象为生产、经营、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系统管理——单位备案、人员备案及本单位用户信息管理

业务办理——购买许可证申请、购销合同、购买与销售管理

台账管理——库存初始化、实时库存、出入库管理

安全监管——安全检查、应急预案、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知识库

预警监控——单位及人员资质预警、购买许可证预警、五天备案预警

信息互动——通知通告、法律法规、业务咨询

1.2 使用说明

1、 本手册中某项内容未说明是某一特定业务时,表示剧毒化学品业务和易制爆化学品业务功能均按描述的方法操作。本手册以剧毒化学品业务功能相关操作为例。

2、 VPN连接:保障数据安全及会话安全,避免互联网各种安全威胁。

3、 CA:用于登录系统的数字证书,确保登录者身份合法性及数据安全性。

4、 相关术语解释:

有购买证购买,指企业通过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

无购买证购买,指企业不通过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对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业务均适用无购买证购买。

二、系统使用前期准备

2.1建立VPN连接

下载安装VPN客户端(在各QQ群文件下载0-1文件),安装完成后,显示如下图:

双击该文件,弹出安装窗口:

按实际需要勾选“添加桌面快捷方式”,“开机自动运行”,点击“确定”完成安装,如下图:

安装完成之后桌面出现如下图标,,点击图标进行配置:地址221.226.3.58 ,端口443

用户名和密码一样,按地市,分别为:

南京“jsnj123”、无锡“jswx123”、徐州“jsxz123”、常州“jscz123”、苏州“jssz123”、

南通“jsnt123”、 连云港“jslyg123”、淮安“jsha123”、盐城“jsyc123”、扬州“jsyz123”、

镇江“jszj123”、泰州“jstz123”、宿迁“jssq123”。

2.2系统网址及设置浏览器

登陆VPN后,点击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浏览器进去系统。

或直接打开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网址:http://10.0.4.34进入系统。

2.3申请帐号

1)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申请帐号”。

进入申请账号页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单位类型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登记申请”按钮完成注册,系统将提示如下信息:

2)系统管理员将根据您提供的申请资料为您发放系统帐号,您可以凭之前的随机认证码查询您单位的帐号密码。

点击系统登录首页的“申请账号”,在页面上方输入随机认证码查询:

三、系统登录

本系统企业用户须用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相关控件安装及帐户绑定操作,以后便可直接插入电子密钥登录。

3.1安装CA行助手(首次登录时操作)

在系统首页点击“下载中心”,或去QQ服务群下载群文件0-2 文件如下图:

在弹出的下载窗口中把“CA行助手”下载至电脑安装。CA行助手的安装及使用说明请参考所下载文件中的“行助手客户端使用说明书”。CA行助手仅在首次登录时安装。

1,开始安装,如图

2,点击“下一步”,如图

3,选择“我接受许可证协议中的条款”,点击“下一步”;如图

4.点击“安装”。如图

2.2.2.2.6 安装过程5

5,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立即重启电脑,点击“完成”,如图2.2.2.2.7

2.2.2.2.7 安装完成

6,如果未出现主界面,请双击右下角灰色“行”图标,如图

2.2.2.2.9 托盘图标

7,电脑开机时会自动运行行助手,您也可以双击桌面“行助手”图标打开,如图

安装完成,行助手已出现在桌面上

3.2证书绑定(首次登陆时操作)

,打开“行助手”,将CA插入电脑USB接口,等行助手检测出单位名称,在系统首页点击“证书登录”。

若用户首次使用CA登录,则登录前须绑定帐户(绑定后无需再绑定),如下图:

输入本单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通过随机认证码查询),点击“绑定”按钮。

输入CA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确定,如下图:

3.3 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

打开系统登录页面(建议将本系统网址加入浏览器收藏夹以便快捷访问):

确保“CA行助手”程序已经启动,帐户已绑定,将CA插入电脑USB接口,等行助手检测出单位名称后点击登录页面上的“证书登录”,

在弹出的证书登录窗口点击“证书登陆”:

选择对应的证书,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系统。如出现多个证书可选,则选与CA信息匹配的证书然后确认。

进入系统后,显示系统主页。如下图:

第二部分 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备案与变更

一、单位、人员备案及库存初始化

从业单位要进行相关的购销业务前,必须先将本企业的单位备案与人员备案递交当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并对本单位库存进行初始化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

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单位需在系统完成注册并备案,方可在业务办理时被选择。省外单位需省内单位帮其注册并取得账号后进行备案,方可在业务办理时被选择。

1.1单位备案(仅须做一次单位备案,这里以剧毒单位为例)

操作流程:备案登记→递交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查→公安机关审批→办结

主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

(1)备案登记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备案登记

第一步: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添加”按钮保存。其中,存放风险等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02-2012》,与后续公安进行安全检查登记业务相联系。从业人员总数指本单位接触危险化学品业务的总人数。是否涉及出入境指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否有进出口情况。

第二步:点击“添加物品”,添加本单位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填写核定最大库存量和年消耗量、涉及类型,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注意:核定(最大)库存量根据安监/公安评定内容或相关专业机构的安评报告中某种物品核定的最大库存量填写,物品涉危类型需认真填写,将本单位物品所有涉及类型勾选。

第三步:填写所需提交附件的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红色星号为必填项),附件大小不能超过系统限定的最大值。点击“确认上传”按钮保存。(注:如果附件过大,则不能保存成功,请事先把附件处理到符合要求后再上传。)

第四步:填写人员信息。本系统中所有人员(保管员、管理员、操作员等)备案均指接触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有相关机构培训合格的证书,如安全主任证、保管员证、操作员证等。

本系统中要求所有单位起码备案两名保管员(贸易型单位亦需备案,以便虚拟出入库时选择),生产、储存单位备案一名或以上治安保卫员,管理员、操作员、采购员及其他人员根据各单位实情备案,原则上所有接触危险化学品业务的人员均需备案。若当地公安有不同要求则根据当地公安要求来调整人员备案。

点击新增人员可以继续添加人员信息。

2)资料递交确认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资料递交确认

点击“资料递交确认”,进入查询结果页面。

点击“递交审核”,单位备案资料将递交单位负责人审查。(注意:递交审核前,可以修改和删除单位备案基本信息、物品信息、附件信息及人员信息,递交之后不可修改、删除。)

若资料被退回,可在此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重新递交”再次将资料提交审批。

3)单位负责人审查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单位负责人审查

点击“单位负责人审查”,进入查询结果页面:

点击“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同意”,并选择审查意见“同意”后点击“添加”保存,单位备案资料将递交到所在公安机关审核;如需修改可联系公安机关审查不通过,再重新递交审核。选择意见“不同意”,资料被退回至递交确认界面,修改后需重新递交审批。

4)备案进度查询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备案进度查询

点击“备案进度查询”,可在状态栏下查看到备案审核的进度。

当状态显示“派出所审核”,表示资料已经递交至派出所审核中。

查询到状态为“分局主管民警审核”,表示公安分局已可查看该记录,尚未完成审批。当状态显示为“已办结”,表示单位备案完成。

1.2库存初始化

企业单位备案经公安审批办结后,需对本单位库存进行初始化,即设置本单位系统库存初始值,库存初始化和物品的数量,填写当时单位各物品的单位库存量。后续库存将在此基础上增减。库存初始化只需做一次即可。

操作流程:初始化登记递交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办结

1)初始化登记

菜单:台账管理-库存初始化-初始化登记

仓库保管员通过下拉列表选择,若不能选择,则需在人员备案处备案岗位类型为保管员的人员,并经公安审批通过,方可被选择。数量一栏填写登记时本单位当前的实际库存量,若当前库存为0,则填0。规格填写物品外包装形态,如500G/瓶等。

2)递交审核

菜单:台账管理-库存初始化-初始化确认

此菜单用于确认初始化登记信息,将初始化记录递交到单位负责人审查。

当递交的资料被退回时,需要在此重新递交。点击“重新递交”进入修改页面,修改相应信息后再将信息递交审核。

3)单位负责人审核

菜单:台账管理-库存初始化-单位负责人审核

点击“审核”页面,填写并选择审核意见。点击“添加”保存信息。

4)初始化查询

菜单:台账管理-库存初始化-初始化查询

做完库存初始化后,点击初始化查询,状态显示已办结表示登记完成。

1.3用户管理

此功能主要用于本单位用户信息查询、用户密码的修改和经办人管理。

1)用户信息查询

菜单:系统管理用户管理用户信息查询

在查询结果中,可修改本系统用户信息。

点击“修改”,将本单位用户联系信息补充完整,方便系统管理员及公安管理部门联系。系统用户密码默认不需更改。点击“添加”按钮即可完成用户信息修改。

2)用户密码修改

菜单:系统管理用户管理用户密码修改

在此菜单下可对系统用户密码进行修改。此处修改用户密码是指系统用户密码,而非CA数字证书的登录密码。用户仅能修改一次用户名。建议用户不操作此功能。

3)经办人管理

此菜单下可对本单位业务购买或销售的经办人信息进行管理。

菜单:系统管理用户管理经办人管理

点击“经办人管理”,可对本单位涉及的购买/销售业务经办人进行管理,便于购买销售备案时登记选择。

点击“新增”进入经办人登记页面,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

在查询结果中,可对经办人信息进行确认、修改、删除、注销、恢复注销操作。勾选需要操作的记录,点击相应按钮进行操作。若信息未确认,则人员信息不可用,需确认过后方可使用(即业务办理时选择相关经办人时可选择到)。

二、单位备案变更、人员备案变更及人员注销

2.1单位、人员备案变更

单位备案已办结,若要变更本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物品信息、变更附件信息或变更人员信息,可在该菜单下申请变更单位备案资料。

操作流程:资料变更申请递交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查-公安机关审批-办结

1)资料变更申请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变更资料变更申请

点击“资料变更申请”,打开单位备案资料变更申请页面:

可选择点击“变更基本信息、变更物品信息、变更附件信息、变更人员信息”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点击“添加”保存。

2)递交审核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变更资料变更申请

资料变更后,点击“递交审核”,单位备案变更资料将递交单位负责人审查。

若资料被退回,可在此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重新递交”再次将资料提交审批。

3)单位负责人审查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变更单位负责人审查

点击“审查”,填写并选择审查意见“同意”,点击“添加”保存,单位备案资料将递交到所在公安机关审批;如需修改可联系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再重新递交审核。选择意见“不同意”,资料被退回至递交确认界面,需重新递交审批。

4)变更进度查询

菜单:系统管理单位备案变更变更进度查询

点击“变更进度查询”,可在状态栏下查看到备案变更审核的进度。

当状态显示“已办结”,单位备案变更审核成功。

2.2人员注销

对已离职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申请注销操作,注销后此人员不可再备案。对于人员换岗情况或资质变更情况,需要做人员变更申请,而非注销操作。

菜单:系统管理-人员备案-资料递交确认-申请注销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申请注销”,确定即可。

第三部分 从业单位的购销业务办理

1、购买环节-有购买证购买(作为购买方需要系统内做的操作,仅剧毒化学品业务)

591号令条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注:本系统中购买许可证是指原77号令中的4联购买凭证。

1.1购买许可证申请与进度查询

操作流程:许可证申请→递交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审批→已办结

主菜单:剧毒业务办理

1)购买证申请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购买环节有购买证购买许可证申请

流水号:系统自动生成,指本单位本年度申请购买次数。

销售单位属地:根据销售单位所在地选择“省内”或“省外”,如果选择不了对应单位 请先确认是否按照要求注册备案。

购买单位企业简称:必须填45个字

完成之后点击“添加”,此时等待公安受理、审查、审批。

2)进度查询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购买环节-进度查询

当状态显示已办结,表示此购买证审核通过。

1.2购买许可证使用

当购买许可证经所在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如需使用该许可证购买,需按照以下操作流程:

购买方向省内单位申请购买:购买方打印购买凭证12联→购买方发起购买→销售方确认销售→销售方打印购买凭证34联。

购买方向省外单位申请购买:购买方打印购买凭证12联→购买方发起购买→购买方代(省外)销售方确认销售→销售方打印(或手填)购买凭证34联。

112联打印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购买环节有购买证购买打印与核销

注:购买单位必须打印出对应购买证的12联再进行发起购买或放弃购买操作。

点击“打印1-2联”,弹出“选择打印凭证类型”,选择打印凭证类型,进行打印。(注:纸张规格为42cm×21cm

点击“打印1-2联”后,购买单位即可自动发起购买,省内销售单位即可进行销售。

1.2购买查询与代确认销售

菜单:业务办理购买环节购买查询

购买查询不仅用于查询本单位的购买信息,还用于省内购买单位向省外销售单位发起购买后,由省内购买单位代省外销售单位进行代确认销售。

1.3购买方购买许可证核销

当购销双方购买许可证使用完毕后,系统内显示销售方“已销售确认”需要在系统中及时申请核销,并将购买证第3联即回执1联交还给公安。表示此次购销交易结束。

1)购买方核销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购买环节-有购买证购买一打印与核销

在销售方销售确认后7日内网上申请核销购买许可证(购买方最迟核销时间为22 天,即购买证有效期15+7.,但最好21天内进行核销。),点击“申请核销”,购买单位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核销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一联(购买许可证第3联),并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回执原件交与公安机关。

二、购买环节-无购买证购买 作为购买方需要系统内做的操作,主要针对易制爆企业)

此功能菜单用于无需通过购买许可证即可凭相应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许可证自行直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剧毒从业单位是否需要凭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需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确认。

操作流程:购买方登记购买-销售方确认销售

1)无购买证购买(购买方)

菜单:业务办理购买环节无购买证购买

(剧毒单位界面) (易制爆单位界面)

销售单位属地:根据销售单位所在地选择“省内”或“省外”,如果选择不了对应单位 请先确认是否按照要求注册备案。

购销合同:需事先在“购销合同”功能菜单下录入相应合同方可选择,详见购销合同章节。

点击页面中红色“添加”字样,添加购买的物品名称及数量。

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完成购买申请。申请成功后须销售方确认销售才能进入下一步操作,销售方确认前购买方可对其登记的无证购买记录进行删改。

3、销售环节(作为销售方需要系统内做的操作)

3.1向省内省内销售

无论省内购买方是有证发起购买还是无证发起购买, 系统均会产生一条相应的订单号,销售单位根据每笔交易的订单号进行销售确认或关闭订单等操作。

1)销向省内-销售确认(销售方)

菜单:业务办理-销售环节-销售省内一销售确认

(剧毒单位界面) (易制爆单位界面)

在查询结果中标记特殊符号代表通过购买证购买的订单。

3.2销售方购买证打印与核销(仅剧毒化学品业务)

(1) 销售方购买证打印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销售环节销向省内打印与核销

购买单位打印12联发起购买后,销售单位销售确认后可打印34联。

(2) 销售方购买证核销

菜单:剧毒业务办理销售环节销向省内打印与核销

销售单位在销售确认后7日内,点击“核销”,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核销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二联(购买许可证第4联),并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回执原件交与公安机关。

3.3向省外销售

菜单:业务办理-销售环节-销向省外

(剧毒单位界面) (易制爆单位界面)

企业将物品销往省外时,须在系统录入销售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订单号供用户登记出库。

购销合同:需事先在“购销合同”功能菜单下录入相应合同方可选择,详见购销合同章节。

合法用途(购买方):此处须如实填写购买方合法用途。

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完成登记。

3.4销售查询

菜单:业务办理销售环节销售查询

(剧毒单位界面) (易制爆单位界面)

本功能菜单用于查询销售单位所有销售记录。标记特殊符号代表通过购买证购买的订单。

4、购销合同

此菜单用于登记管理本单位购销合同,用于无购买证购买与销售时选择操作。

1)购销合同登记

菜单:业务办理-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登记

如下图,进入购销合同登记页面。供求类型根据自已单位是供方,还是需方来进行选择。点击“选择图片”,上传合同扫描件,最多只能上传一个附件。点击“添加”保存信息。

2)购销合同登记查询

菜单:业务办理-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登记查询

查询结果如下:

对于已失效或错误的合同,可点击“作废”处理。

第四部分 台账管理与购销5天备案

1.1实时库存查询

该功能用于查询企业当前的系统库存。注意:系统以用户登记时间来增减库存,而非选择的实际出入库时间。如,某人员3号进行入库登记,选择入库时间为1号,系统在1号的库存不会改变,只会扣减3号的库存。

菜单:台账管理实时库存库存查询

1.2入库登记(增加库存)

此功能分为购买备案入库和其他途径入库,其他途径入库包括生产入库、使用回库等,在系统中做入库登记后使系统库存增加。

1)购买入库(备案)

菜单:台账管理出入库管理购买入库(备案)

此入库方式适用于已经过业务办理生成系统订单号的购买入库。用户必须选择相应的订单号作为入库依据(即通过 “许可证申请”及“无购买证购买”的入库生成的订单号)。

依次填写入库相关信息,点击“添加”保存。

入库人员: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入库的人员。

是否虚拟入库:仅对贸易型单位记录用,指物品实际未进本单位仓库。

标记为已入库完:该功能请慎用,一旦确认已入完库则不可再用此依据号码入库。一般用于实际购买数量未达到申购数量的情况。具体操作是,先入库登记添加,发现出入库查询中有这个订单号的入库记录且实时库存增加。数量达到实际购买数量后,找到订单号进行标记。

2)其他入库

此入库方式适用于非购买途径的入库,登记完成后库存增加。入库依据项若选择“其他入库”时建议填写备注信息简要说明情况。

菜单:台账管理出入库管理其他入库

入库人员: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入库的人员。。

是否虚拟入库:仅对贸易型单位记录用,指物品实际未进本单位仓库。

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点击“添加”按钮即可。

1.3出库登记(减少库存)

此功能分为销售备案出库和其他途径出库,其他途径出库包括销毁出库、使用出库等,在系统中做出库登记后使系统库存减少。

1)销售出库(备案)

此出库方式适用于已经过业务办理生成系统订单号通过系统销售危险化学品而进行的出库(即在系统“销售查询”处能查到相关信息)。

菜单:台账管理出入库管理销售出库(备案)

是否虚拟出库:仅对贸易型单位记录用,指物品实际未出本单位仓库。

标记已出完库:该功能请慎用,一旦确认已出完库则不可再用此依据号码出库。。一般用于实际销售数量未达到确认销售数量的情况。具体操作是,先出库登记添加,发现出入库查询中有这个订单号的出库记录且实时库存减少。数量达到实际销售数量后,找到订单号进行标记。

点击“添加”保存销售出库信息。

2)其他出库

此出库方式适用于非销售途径的出库,登记完成后库存减少。出库依据项选择“其他出库”时建议填写备注信息简要说明情况。

菜单:台账管理出入库管理其他出库

是否虚拟出库:仅对贸易型单位记录用,指物品实际未出本单位仓库。

点击“添加”保存其他出库信息。

1.4出入库查询

此功能用于对已登记的出入库记录进行查询或删除。

菜单:台账管理出入库管理出入库查询

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获取所需的出入库信息。

1:查询时须选择对应的出入库类型才能查询到相应的记录。

2:台账在登记后5天内可删除,请谨慎操作,一旦删除将无法恢复。

第五部分 安全监管与解锁处理

1.1安全检查

1)添加检查类型

此功能用于添加新的检查类型及检查项目,系统默认列出了基础检查类型及检查项目,企业和公安科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新的检查类型及检查项目。

菜单:安全监管安全检查添加检查类型

首先,点击“添加新类别”,在“添加检查项目”之前可以修改、删除。

其次,点击对应类别的“添加检查项目”,在相应检查类别下添加检查项目。

2)检查登记

此功能用于企业自检或公安现场检查登记。

菜单:安全监管安全检查检查登记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本次检查的项目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标注“必选”的项系统固定勾选。

如剧毒从业单位在单位备案时选择了存放风险等级,则在安全检查登记时另外出现相应的检查项目。如下图:

然后填写检查情况添加保存即可。

若检查类型选择公安机关检查,则须打开行助手插上公安的CA登录进行验证。

3)登记确认

菜单:安全监管安全检查登记确认

点击“递交审核”递交到企业确认步骤。

4)企业确认

菜单:安全监管安全检查企业确认

点击“审查”进入检查确认页面。

填写确认意见后点击“添加”按钮即可。

5)进度查询

菜单:安全监管安全检查进度查询

通过该功能可查询到已登记的检查记录的状态。

1.2解锁处理

此功能主要用于企业帐户被锁定而无法办理业务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解锁。锁定分为系统自动锁定和公安机关手动锁定,用户申请解锁前可先查看锁定原因,将存在的问题先处理好再申请解锁。

操作流程:登记解锁申请递交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查公安解锁解锁完成

1)锁定查询

菜单:系统管理锁定管理锁定查询

点击“申请解锁”进入解锁申请页面。

锁定分为系统自动锁定或公安手动锁定,用户可先查看被锁定的原因再申请解锁。

填写解锁说明后点击“添加”进入下一步确认解锁申请,如上图。

2)确认解锁申请

菜单:系统管理锁定管理解锁申请确认

点击“递交审核”后进入单位负责人确认。

3)单位负责人审查

菜单:系统管理锁定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查

点击“审查”进入单位负责人审查页面。

填写审查意见后点击“添加”完成解锁申请,等待公安解锁后即可正常使用业务功能。

1.3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登记

菜单:安全监管-剧毒/易制爆应急预案-预案登记

用户可在此菜单下有针对性地登记某种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共享给所有用户。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完成预案登记。

2)应急预案查询

菜单:安全监管-剧毒/易制爆应急预案-预案查询

此菜单下可查询所有用户登记的应急预案,对于本单位登记的应急预案可修改或删除。

1.4应急专家

1)应急专家登记

菜单:安全监管-剧毒/易制爆应急专家-专家登记

对行业内某些紧急事件有丰富处理经验的专家可在此菜单下进行登记,方便在需要时联系管理。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完成登记。

2)应急专家查询

菜单:安全监管-剧毒/易制爆应急预案-预案查询

此菜单下可查询所有用户登记的应急预案,对于本单位登记的应急预案可修改或删除。

1.5危险化学品知识库

菜单:安全监管-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知识库

此菜单下查询危险化学品相应的详细信息。

如点击某个名称后,可查询:

第六部分 预警监控

1.1 单位资质预警

单位备案信息中的资质证件存在过期或即将过期(提前2个月提醒)现象时,予以预警提示。

当前监管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监颁发的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保资质。

1.2 人员资质预警

人员备案信息中的资质证件存在过期或即将过期(提前1个月提醒)现象时,予以预警提示。

当前监管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3 许可证核销预警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仅有效期(15天)内使用,过期7天内必须核销,系统对最近三个月过期的、即将过期(提前3天提醒)的但未核销的购买证予以预警提示。

1.4 五天备案预警

系统对最近三个月达成购销交易后15天仍未出入库登记的、五天内未出入库登记(备案)的予以预警提示。

第七部分 信息互动

1.1通知通告

此功能用于接收管理部门发出的通知。

菜单:信息互动通知通告接收通知

企业查看通知后可进行马上签收操作告知管理部门已收到此通知。

1.2法律法规

此功能用于查看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菜单:信息互动法律法规查看法律法规

1.3业务咨询

此功能用于企业通过系统向客服或公安机关咨询相关业务问题。

1)咨询登记

菜单:信息互动业务咨询咨询登记

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点击“添加”按钮即可。

2)咨询查询

菜单:信息互动业务咨询咨询查询

输入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本单位登记的咨询记录及回复情况。

3)所有咨询

菜单:信息互动业务咨询所有咨询

用户可通过查看所有其他企业的咨询情况,从类似问题的答复中快速找到解决方法。

第七部分 技术支持

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信息中心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88号锦湖大厦南楼13D

电话:025-******** 025-********

传真:025-********

QQ群:南京119241925276888434119241925,无锡104428910,徐州280245876,常州271692553,苏州283680858177215246283680858,南通282295645,连云港272349507,淮安89170179,盐城302027646,扬州302027735,镇江95802012,泰州225382372,宿迁289252629(加群时验证消息写所属Q群地市加单位简称,如苏州**公司)

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信息中心

客服热线:400-616-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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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江苏危险化学品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户20140802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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