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站事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30 18:36: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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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2、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2.1 相关术语解释

2.1.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1.2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3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安全阀起跳,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4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1.5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1.6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2 燃气涉及区域分类:

2.2.1 加气站站区事故: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生产停滞、安全阀起跳、管线断裂、漏气等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 前来加气车辆事故:前来加车辆违规损坏站点设备、前来车辆气瓶爆炸或漏气燃烧等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2.3 城市管网事故:未与本公司协商私自动工挖断燃气管道事故、非法圈占占压造成爆炸爆燃、民用气停气2小时以上、民用气管道设备漏气爆炸爆燃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3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2.3.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日的失能伤害;

2.3.2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日的失能伤害;

2.3.3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4 事故等级划分

2.4.1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1)一次重伤12人(含2人);

(2)一次轻伤3至10人(含10人);

(3)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含3万元);

(4)一次泄漏CNG 500立方至1千立方以下(1立方)

(5)一次泄漏LNG 0.2至1吨以下(1)

2.4.2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1)一次死亡12人;

(2)一次重伤310人(含10人);

(3)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11人);

(4)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5)一次泄漏CNG 1千立方至3千立方以下(含3千立方)

(6)一次泄漏LNG 1吨至3吨以下(含3吨)

2.4.3 特大事故(下列之一):

(1)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

(2)一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

(3)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一次泄漏CNG 3千立方以上

(5)一次泄漏LNG 3吨以上。

3、事故管理

3.1 事故统计范围

3.1.1 员工范围:

3.1.1.1、新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册的全民员工、集体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3.1.1.2新疆****液化天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各种劳务合同形式招聘或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

3.1.2 事故范围:

3.1.2.1、员工在生产区域(含野外临时住房)、工作场所(职能部室及辅助单位)从事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3.1.2.2、员工虽然不是在劳动工作岗位,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1.2.3、员工虽不是在生产区域内,但是在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发生的生产伤亡事故;

3.1.2.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员工立即中断工作关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1.2.5、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上报范围;

3.1.2.6、凡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安全阀起跳、管线断裂燃气漏损、或其它事故状态下,造成装置切断进或被迫停工的生产事故,均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3.1.2.7、所有交通事故,不论损失、责任大小,都列入交通事故统计上报范围;

3.1.2.8、所有爆炸事故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3.2 事故管理范围:

3.2.1 凡和生产有关的伤亡、火灾、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等,****安全人员负责组织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处理;

3.2.2 属设备方面、断裂、停气、停电的事故由****负责组织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处理,并备案;

4、事故上报程序及时限

4.1 上报程序及时限

4.1.1 发生一般以下事故,在2小时内,当面或以电话形式向****公司****上报,4小时内上报事故快报,并在48小时之内事故报告上报****

4.1.2 发生一般事故,在2小时内,当面或以电话形式向****公司****上报,4小时内上报事故快报,并在48小时之内事故报告上报****

4.1.3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当面或以电话形式向****公司****上报,4小时内上报事故快报,并在48小时之内事故报告上报****区域公司安全管理团队部要立即向当地****报告;

4.1.4 拖报、瞒报事故一经发现,除按全部责任论处外,按事故等级加倍处罚。

4.2 事故处理权限

4.2.1 轻微生产事故由区域公司安全管理团队负责调查、处理;

4.2.2 一般生产事故由****安全管理团队负责调查、处理;

4.2.3 重大、特大生产事故由中心安全管理团队和有关部门协同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4.2.4 一般交通事故,由区域公司安全管理团队自行调查、处理;

4.2.5 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有关部门协同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4.2.6 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含一般),由区域公司安全管理团队和****协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4.2.7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清理现场。

4.2.8 我公司原因造成等事故(例如:工程不合格、设备安装存在隐患、违规操作、管理疏忽等原因),由****燃气公司处理。

4.2.9 由外单位或个人等原因成的事故并且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由区域公司处理,但上报****公司备案;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由****公司处理。

4.3 事故处罚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4.4 事故归档材料

4.4.1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须有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事故资料:

1、生产事故记录表;

2、设备事故记录表;

3、人员伤亡事故记录表;

4、火灾事故记录表;

5、交通事故记录表;

6、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7、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8、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9、物证、人证材料;

10、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11、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12、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13、发生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4、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5、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6、参加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17、防范措施。

4.4.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报上级部门保存的,区域公司****公司也应保存。

5、附 则

5.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能源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32bfa58f111f18582d05a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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