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位 同 志 ,大 家 好 !我 今 天 主 要 讲 的 内 容 是 关 于 落 实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的 学 习 。
在 新 的 历 史 条 件 下 ,加 强 党 的 自 身 建 设 ,仍 须 重 视 和 坚 持 这 一 行 之 有 效 的 制 度 。 坚 持“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 可 以 使 党 员 经 常 受 到 党 性 教 育 、党 的 优 良 传 统 作 风 教 育 、怎 样 做 一 个 合 格 党 员 的 教 育 ,增 强 党 员 的 党 性 观 念 ,不 忘 自 己 是 一 个 共 产 党 员 ,从 而 在 各 项 工 作 中 自 觉 地 发 挥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坚 持“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要 注 意 不 断 改 进 内 容 和 形 式 , 注 重 质 量 , 避 免 流 于 形 式 。
今 天 我 主 要 得 有 六 个 内 容 : 第 一 , 提 高“ 三 会 一 课 ”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 第 二 ,“ 三 会 一 课 ”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 第 三 ,“ 三 会 一 课 ” 支 部 委 员 会 ; 第 四 ,“ 三 会 一 课 ” 党 小 组 会 ; 第 五 ,“ 三 会 一 课 ” 党 课 内 容 ; 第 六 , 如 何 提 高 “ 三 会 一 课 ” 质 量 。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是 党 的 基 层 支 部 长 期 坚 持 的 重 要 制 度 ,也 是 健 全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 严 格 党 员 管 理 , 加 强 党 员 教 育 的 重 要 制 度 。
(一)“三会一课”的概念“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是 党 的 基 层 支 部 党 支 部 的 重 要 制 度 ,也 是 健 全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严 格 党 员 管 理 ,加 强 党
员 教 育 的 重 要 制 度
坚 持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提 高 党 员 的 政 治 觉 悟 和 工 作 水 平 , 从 而 适 应 新 形 势 ,更 好 地 完 成 党 的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对 党 员 在 党 的 工 作 中 的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在 党 的 会 议 上 进 行 民 主 讨 论 ,按 照 民 主 集 中 制 的 原 则 ,
统 一 思 想 , 做 出 决 议 。 有 利 于 发 扬 党 内 民 主 , 总 结 工 作 经 验 , 揭 露 和 纠 正 工 作 中 的 缺 点 错 误 ,使 党 组 织 和 党 员 更 好 地 接 受 批 评 和 监 督 。使 党 员 经 常 受 到 党 性 教 育 、党 的 优 良 传 统 作 风 教 育 、怎 样 做 一 个 合 格 党 员 的 教 育 ,增 强 党 员 的 党 性 观 念 ,不 忘 自 己 是 一 个 共 产 党 员 ,从 而 在 各 项 工 作 中 自 觉 地 发 挥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
坚 持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要 注 意 不 断 改 进 内 容 和 形 式 , 注 重 质 量 , 避 免 流 于 形 式 。
从 我 党 建 党 以 来 ,历 经 9 6 年 的 传 承 与 发 展 ,“ 三 会 一 课 ”作 为 党 内 生 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始 终 在 夯 实 党 的 基 层 基 础 、加 强 和 改 进 党 员 队 伍 教 育 管 理 、增 强 党 的 创 造 力 、凝 聚 力 和 战 斗 力 方 面 发 挥 着 极 其 重 要 的 作 用 。
对 其 重 要 性 , 这 里 做 了 一 个 总 体 的 概 述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是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的 基 本 制 度 , 是 党 的 基 层 支 部 应 该 长 期 坚 持 的 重 要 制 度 , 也 是 健 全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 严 格 党 员 管 理 , 加 强 党 员 教 育 的 重 要 制 度 , 是 我 党 经 过 长 期 实 践 证 明 的 一 种 行 之 有 效 的 党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
为 什 么 这 样 说 ? 我 想 从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展 开 。
1 .“ 三 会 一 课 ”是 被 历 史 证 明 加 强 党 的 建 设 行 之 有 效 的 重 要 制 度 早 在 1 8 4 7 年 , 马 克 思 、 恩 格 斯 在 《 共 产 主 义 者 同 盟 章 程 》 中 对
党 的 组 织 原 则 和 基 层 支 部 的 活 动 方 式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要 求“ 支 部 、 区 部 委 员 会 以 及 中 央 委 员 会 至 少 每 两 周 开 会 一 次 ”,“ 盟 员 至 少 每 三 个
月 同 所 属 区 部 委 员 会 联 系 一 次 ”等 。这 是 关 于 党 的 会 议 制 度 的 最 早 规
定 。 应 该 说 , 马 克 思 主 义 建 党 学 说 为“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形 成 提 供 了 思 想 前 提 和 政 治 基 础 。
在 新 民 主 主 义 革 命 时 期“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确 立 与 成 熟 。党 的 二 大 通 过 的 我 党 第 一 部 党 章 就 对 党 小 组 、党 支 部 、地 方 全 体 党 员 会 议 和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召 开 的 期 限 作 出 了 具 体 规 定 。如 各 组 ,每 星 期 由 组 长 召 集 会 议 一 次 。 1 9 2 9 年 《 古 田 会 议 决 议 》 要 求 “ 从 党 内 教 育 做 起 ”, 通 过 党 报 、 简 报 、 小 组 会 、 支 部 会 、 党 员 大 会 、 政 治 讨 论 会 、 参 加 实 际 工 作 等 教 育 方 法 , 来 解 决“ 思 想 上 建 党 ” 的 问 题 。 这 是 我 党 党 课 制 度 的 最 初 文 献 和 最 早 实 践 。
在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时 期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得 到 丰 富 与 完 善 , 1 9 5 6 年 党 的 八 大 对 党 的 会 议 制 度 进 行 了 创 新 ,使 党 内 各 种 会 议 制 度 和 党 内 生 活 有 了 最 高 机 关 的 权 威 支 撑 。 1 9 6 2 年 召 开 的“ 七 千 人 大 会 ”, 明 确 提 出 :“ 应 该 从 加 强 党 员 的 思 想 教 育 着 手 , 使 支 部 生 活 健 全 和 活 跃 起 来 ,切 实 改 变 许 多 基 层 组 织 长 期 不 开 小 组 会 、不 开 支 部 大 会 、不 上 党 课 、 党 员 不 起 作 用 等 等 组 织 涣 散 的 现 象 。”
在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继 续 创 新 与 发 展 。党 的 十 二 大 作 为 新 的 历 史 时 期 一 次 重 要 会 议 ,对 于“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的 恢 复 和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十 八 大 通 过 的 党 章 明 确 规 定 :“ 总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 一 般 每 年 召 开 两 次 。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 一 般 每 三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
十 八 届 六 中 全 会 中 央 刚 刚 发 布 的《 关 于 新 形 势 下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中 ,把 严 格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作 为 一 条 重 要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准 则 , 明 确 强 调 要 坚 持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 充 分 认 识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的 功 能 和 重 要 性 ,对 于 我 们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落 实 好 六 中 全 会 精 神 具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
应 该 说 ,会 议 制 度 是 历 次 党 章 修 改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从 我 党 建 党 开 始 就 有 “ 三 会 一 课 ”, 会 议 制 度 成 为 历 次 党 章 修 改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历 经 9 6 年 ,无 论 党 的 建 设 怎 么 变 ,党 的 历 史 怎 么 变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始 终 坚 持 下 来 , 被 历 史 证 明 是 行 之 有 效 的 重 要 制 度 。
2 .“ 三 会 一 课 ”是 党 组 织 教 育 管 理 党 员 和 党 员 进 行 党 性 锻 炼 的 主 要 平 台 。
严 肃 党 内 生 活 首 先 要 严 肃“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基 层 落 实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 首 先 要 落 实 好 “ 三 会 一 课 ”, 发 挥 好 “ 三 会 一 课 ” 管 理 党 员 、 锤 炼 党 性 平 台 的 作 用 。从 严 治 党 ,最 根 本 的 就 是 要 使 各 级 党 组 织 和 全 体 党 员 、干 部 都 按 照 党 的 各 项 规 定 办 事 。锤 炼 党 性 ,就 是 要 求 共 产 党 人 无 论 是 想 问 题 、 搞 研 究 , 还 是 作 决 策 、 办 事 情 , 都 必 须 站 在 党 和 人 民 立 场 上 , 而 不 能 把 个 人 利 益 放 在 第 一 位 。“ 三 会 一 课 ” 重 要 的 功 能 就 是 宣 传 和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是 督 促 领 导 干 部 和 党 员 学 习 党 内 各 项 规 定 的 重 要 形 式 ,也 是 检 验 领 导 干 部 和 党 员 执 行 党 内 规 定 状 况 的 重 要 方 式 。任 何 党 员 的 党 性 都 不 是 与 生 俱 来 的 ,需 要 在 严 肃 的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中 加 以 锤 炼 。 通 过 “ 三 会 一 课 ”, 党 员 可 以 培 养 自 己 党 的 意 识 , 避 免 工 作 中 的 自 由 主 义 、 分 散 主 义 、 好 人 主 义 、 个 人 主 义 , 提 醒 自 己 时 刻 不 忘 应 尽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牢 记 自 己 的 第 一 身 份 是 共 产 党 员 ,第 一 职 责 是 为 党 工 作 , 时 刻 相 信 组 织 、 依 靠 组 织 、 服 从 组 织 、 忠 于 组 织 。
3 、落 实 好“ 三 会 一 课 ”是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落 实 到 基 层 的 必 然 要 求 。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 基 础 是 全 面 , 关 键 在 严 、 要 害 在 治 。“ 全 面 ” 就 是 要 管 全 党 、志 全 党 ,就 是 面 向 八 千 八 百 多 万 党 员 、四 百 四 十 多 万 个 党 组 织 , 覆 盖 党 的 建 设 的 各 个 领 域 、 各 个 方 面 、 各 部 门 。 因 此 , 落 实 好 “ 三 会 一 课 ” 不 仅 是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覆 盖 全 体 党 员 队 伍 的 必 然 要 求 , 也 是 覆 盖 到 全 部 基 层 党 组 织 的 必 然 要 求 。尽 管 每 个 党 员 都 编 入 一 个 党 组 织 进 行 管 理 ,也 有 严 明 的 组 织 纪 律 规 定 ,但 是 由 于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 一 些 党 组 织 软 弱 涣 散 、一 些 党 员 、干 部 难 以 受 到 监 督 、队 伍 管 理 缺 位 、 不 到 位 的 情 况 依 然 常 见 。落 实 好“ 三 会 一 课 ”是 克 服 基 层 党 组 织 软 弱 涣 散 、提 高 基 层 党 组 织 凝 聚 力 、战 斗 力 ,使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真 正 全 覆 盖 的 有 效 途 径 。 今 年 开 展 的 “ 两 学 一 做 ” 学 习 教 育 , 中 央 明 确 要 以 “ 三 会 一 课 ”等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为 基 本 形 式 来 推 进 和 实 施 ,要 求“ 党 小 组 要 定 期 组 织 党 员 集 中 学 习 ; 不 设 党 小 组 的 , 以 党 支 部 为 单 位 集 中 学 习 。 党 支 部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全 体 党 员 会 议 ,每 次 围 绕 一 个 专 题 组 织 讨 论 。” 要 求 用 创 新 方 式 讲 党 课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要 在 所 在 党 支 部 讲 党 课 ,到 农 村 、社 区 、企 业 、学 校 等 基 层 单 位 党 支 部 讲 党 课 等 ,也 充 分 说 明 了“ 三 会 一 课 ”在 基 层 党 组 织 落 实 党 建 主 体 责 任 、落 实 从 严 治 党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
4 、 提 高 “ 三 会 一 课 ” 质 量 是 积 极 发 扬 党 内 民 主 的 必 然 要 求 , 也 是 检 验 党 内 民 主 质 量 的 重 要 指 标 。
“ 三 会 一 课 ”是 党 员 行 使 党 内 权 利 、参 与 或 决 定 党 内 事 务 、表 达 诉 求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进 行 思 想 交 流 的 最 基 本 的 形 式 。改 进“ 三
会 一 课 ” 的 内 容 和 形 式 , 落 实 好 “ 三 会 一 课 ” 制 度 , 不 仅 可 以 疏 通 和
拓 展 党 员 反 映 和 表 达 意 愿 的 渠 道 ,扩 大 党 员 对 基 层 党 组 织 工 作 的 参 与 , 活 跃 基 层 组 织 生 活 ,提 高 党 组 织 工 作 的 民 主 化 、规 范 化 ,并 且 可 以 切
实 增 强 党 内 生 活 的 政 治 性 、原 则 性 和 实 际 效 果 ,真 正 使 基 层 党 组 织 成 为 党 员 行 使 民 主 权 利 、增 进 党 内 团 结 、提 高 基 层 党 组 织 战 斗 力 的 平 台 和 载 体 。
党 员 大 会 是 指 由 党 的 基 层 委 员 会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或 支 部 委 员 会 召 集 的 由 基 层 组 织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的 会 议 。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又 称 支 部 大 会 , 是 支 部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的 会 议 ,是 党 支 部 的 最 高 领 导 机 关 ,党 员 大 会 在 党 支 部 中 享 有 最 高 决 策 权 、 选 举 权 和 监 督 权 。
1 .支部党员大会基本性质党 员 大 会 是 指 由 党 的 基 层 委 员 会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或 支 部 委 员 会 召 集 的 由 基 层 组 织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的 会 议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又 称 支 部 大 会 ,是 支 部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的 会 议 ,是 党 支 部 的 最 高 领 导 机 关 ,党 员 大 会 在 党 支 部 中 享 有 最 高 决 策 权 、选 举 权 和 监 督 权 。在 支 部 大 会 闭 会 期 间 ,由 支 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支 部 委 员 会 负 责 支 部 的 日 常 工 作 。
2 .支部党员大会大会内容 1 . 讨 论 支 部 工 作 计 划 2 . 听 取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3 . 吸 收 新 党 员 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4 . 研 究 表 彰 优 秀
党 员 , 处 分 犯 错 误 的 党 员 5 . 评 议 党 员 , 妥 善 处 置 不 合 格 党 员 , 对 要 求 退 党 的 党 员 作 出 组 织 处 理 6 . 选 举 支 部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出 席 上 级 党 的 代 表 大 会 和 代 表 会 议 的 代 表 7 . 讨 论 /罢 免 不 称 职 的 支 部 委 员 和 出 席
上 级 党 代 表 大 会 、 代 表 会 议 的 代 表 8 . 传 达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决 议 、 指 示
和 布 置 的 任 务 9 . 支 部 委 员 会 提 交 的 其 他 问 题
3 .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职能 1 . 定 期 听 取 、 讨 论 和 审 查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对 支 部 委 员 会 工 作 进 行 审 查 和 监 督 。 2 . 讨 论 并 决 定
党 支 部 的 重 大 问 题 。 如 传 达 、 学 习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决 议 、 指 示 ,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 讨 论 和 制 定 贯 彻 执 行 的 计 划 和 措 施 3 . 讨 论 、审 批 新 党 员 的 发 展 和 预 备 党 员 的 转 正 。4 . 讨 论 、 决 定 对 党 员 的 表 彰 和 处 分 。 5 . 选 举 产 生 新 的 支 部 委 员 会 和 出 席 上 级 党 的 代 表 大 会 、 代 表 会 议 的 代 表 , 增 补 和 撤 销 党 支 部 委 员 。
4 .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会期一 般 每 3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由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召 集 党 支 部 书 记 主 持 党 支 部 可 以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提 前 召 开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无 特 殊 情 况 ,一 般 不 宜 推 迟 举 行 。因 为 按 期 召 开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 是 贯 彻 党 的 民 主 集 中 制 原 则 的 具 体 体 现 ,对 于 发 挥 党 内 民 主 、健 全 党 内 民 主 生 活 ,维 护 党 员 的 民 主 权 利 、监 督 党 支 部 的 工 作 ,更 好 地 完 成 党 支 部 所 担 负 的 任 务 , 后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5 .支部党员大会基本程序 1 . 选 定 议 题 , 提 前 通 知 全 体 党 员 。 2 . 会 议 主 持 人 报 告 党 员 出 、缺 席 情 况 ,宣 布 会 议 议 题 ,开 始 开 会 。3 . 党
员 围 绕 进 行 民 主 讨 论 和 表 决 。4 . 宣 布 表 决 结 果 ,形 成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
支 部 委 员 会 是 党 支 部 在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闭 会 期 间 的 领 导 机 构 ,负 责 党 支 部 的 日 常 工 作 ,是 党 支 部 的 核 心 ,一 般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支 委 会 会 议 。
1.支部委员会简介党 支 部 的 组 织 形 式 :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和 支 部 委
员 会 组 成 支 部 委 员 会 是 党 支 部 的 领 导 班 子 负 责 处 理 党 支 部 的 日 常 工
作 。
2.支部委员会设置支 部 委 员 会 7 人 以 上 5 0 人 以 下 设 立 支 部 委 员 会 不 足 7 人 不 设 支 部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数 3 至 7 人 。 可 设 书 记 、 副 书
记 、 组 织 委 员 、 宣 传 委 员 、 纪 检 委 员 、 青 年 委 员 , 如 工 作 需 要 可 设 群 工 、 保 密 、 保 卫 委 员 等 。 支 部 委 员 会 由 党 员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书 记 、 副 书 记 由 支 部 委 员 会 选 举 产 生 。党 员 不 足 7 人 的 党 支 部 ,由 党 员 大 会 选 举 支 部 书 记 1 人 ,必 要 时 可 增 选 副 书 记 1 人 。选 举 产 生 的 支 部 委 员 会 和 书 记 /副 书 记 应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 党 支 部 书 记 一 般 应 选 举 本 部 门 或 单 位 行 政 负 责 人 担 任 。
3.支部委员会章程根 据 《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 第 五 章 第 二 十 九 条 企 业 、 农 村 、 机 关 、 学 校 、 科 研 院 所 、 街 道 社 区 、 社 会 组 织 、 人 民 解
放 军 连 队 和 其 他 基 层 单 位 ,凡 是 有 正 式 党 员 三 人 以 上 的 ,都 应 当 成 立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第 三 十 条 党 的 基 层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至 五 年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支 部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两 年 或 三 年 。基 层 委 员 会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书 记 、副 书 记 选 举 产 生 后 ,应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
4.支部委员会基本程序 1 . 会 前 准 备 。 确 定 议 题 、 开 会 时 间 、 地 点 , 向 全 体 支 部 委 员 通 报 情 况 ,每 一 位 支 部 委 员 作 好 参 加 会 议 的 准 备 。
2 . 召 开 会 议 。 主 持 人 向 到 会 人 员 报 告 会 议 议 题 和 议 程 , 集 体 讨 论 , 形 成 决 议 , 对 落 实 决 定 事 项 作 出 明 确 分 工 。 3 . 整 理 支 委 会 作 出 的 决 议 或 决 定 及 会 议 记 录 , 及 时 存 档 备 查 。
5.支部委员会有关规定 1 . 支 部 委 员 会 一 般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 根
据 需 要 也 可 以 随 时 召 开 。 2 . 召 开 支 委 扩 大 会 议 , 要 有 超 过 半 数 的 支 委 参 加 。 列 席 会 议 的 同 志 在 会 上 可 以 发 表 意 见 , 但 没 有 表 决 权 。
党 小 组 是 党 支 部 的 组 成 部 分 ,而 不 是 党 的 一 级 组 织 。党 员 数 量 少 的 党 支 部 , 也 可 以 不 划 分 党 小 组 。
1.党小组简介在 党 的 支 部 里 面 , 根 据 党 员 的 数 量 、 分 布 情 况 以 及 工 作 、 生 产 、 学 习 等 实 际 需 要 划 分 党 小 组 , 是 为 了 具 体 地 组 织 、 推
动 和 指 导 每 个 党 员 的 日 常 活 动 ,保 证 党 的 指 示 和 决 议 的 贯 彻 落 实 。党 小 组 是 党 支 部 的 组 成 部 分 ,而 不 是 党 的 一 级 组 织 。党 员 数 量 少 的 党 支 部 , 也 可 以 不 划 分 党 小 组 。
2.小组作用任务 1 . 组 织 党 员 学 习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 毛 泽 东 思 想 、 邓 小 平 理 论 ,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政 策 、 基 本 知 识 和 科 学 文 化 技 术 , 不
断 提 高 党 员 的 思 想 政 治 觉 悟 和 业 务 工 作 素 质 。 2 . 按 照 实 际 情 况 和 需 要 ,分 配 每 个 党 员 以 一 定 的 工 作 ,具 体 地 组 织 党 员 去 实 现 党 支 部 的 决 议 , 完 成 支 部 布 置 的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 3 . 协 助 党 支 部 做 好 对 党 员 经 常 性 的 思 想 教 育 , 接 受 党 员 的 汇 报 , 关 心 和 了 解 党 员 的 思 想 、 工 作 、 学 习 、生 活 等 情 况 ,及 时 向 党 支 部 汇 报 。反 映 党 员 的 思 想 动 态 和 群 众 的 呼 声 和 要 求 。 4 . 定 期 召 开 党 小 组 生 活 会 ,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 组 织 、 督 促 党 员 按 时 参 加 党 组 织 的 有 关 活 动 。 5 . 协 助 党 支 部 做 好 对 党 员 的 民 主 评 议 和 鉴 定 ,做 好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考 察 和 对 预 备 党 员 的 考 察 、 转 正 工 作 。 6 . 组 织 党 员 开 展 “ 争 先 创 优 ” 活 动 , 要 求 党 员
在 本 单 位 的 各 项 工 作 中 发 挥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
3.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党 小 组 长 应 由 所 在 的 党 小 组 的 党 员 选 举 产 生 , 也 可 由 党 支 部 指 定 。 一 般 选 小 组 长 一 人 , 如 党 员 较 多 、 分 散 或
工 作 需 要 ,也 可 增 选 副 组 长 一 人 。小 组 长 的 任 期 和 支 委 会 的 任 期 一 样 , 可 在 改 选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同 时 改 选 党 小 组 长 。因 为 党 小 组 不 是 一 级 组 织 , 所 以 党 小 组 长 也 不 是 党 内 的 领 导 职 务 ,他 只 是 党 小 组 的 负 责 人 ,是 党
的 基 层 骨 干 。1 . 按 照 党 支 部 的 要 求 ,组 织 好 党 员 的 学 习 2 . 组 织 党 员 贯 彻 执 行 支 部 的 决 议 和 上 级 指 示 ,分 配 党 员 的 工 作 ,指 导 党 员 的 活 动 3 . 按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开 好 党 小 组 会 , 严 格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4 . 组 织 党 员 做 群 众 工 作 ,及 时 反 映 群 众 的 要 求 和 意 见 5 . 做 好 党 员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及 时 向 党 支 部 反 映 本 小 组 的 情 况 6 . 按 时 收 缴 党 费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党 小 组 会 是 党 小 组 活 动 的 主 要 形 式 之 一 , 也 是 党 员 组 织 生 活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党 小 组 会 的 内 容 一 般 围 绕 党
的 中 心 工 作 和 党 支 部 的 近 期 工 作 ,结 合 本 小 组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每 次 解 决 一 两 个 问 题 。 1 . 组 织 党 员 学 习 2 . 研 究 如 何 贯 彻 执 行 支 部 决 议 和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3 . 党 员 汇 报 思 想 和 工 作 情 况 4 .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5 . 研 究 选 举 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6 . 评 选 优 秀 党 员 ; 讨 论 对 党 员 的 处 分 等 党 务 工 作 事 项
5.党小组会基本程序 1 . 会 前 与 党 支 部 沟 通 ,确 定 内 容 、方 法 , 通 知 党 员 做 好 准 备 2 . 抓 住 中 心 内 容 讨 论 , 力 求 统 一 思 想 3 . 根 据 讨
论 情 况 ,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4 .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做 好 记 录 , 记 录 本 由 党 小 组 长 负 责 保 存 , 党 小 组 长 要 及 时 将 会 议 情 况 向 支 部 汇 报 。
6. 党小组会有关规定 1 . 党 小 组 会 一 般 每 月 召 开 一 至 两 次 2 .
党 小 组 会 内 容 一 般 围 绕 党 的 中 心 工 作 和 党 支 部 工 作 ,结 合 本 小 组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每 次 解 决 一 两 个 问 题 3 . 党 小 组 会 由 党 小 组 长 负 责 召 集 、 主 持
党 课 是 每 一 位 中 共 党 员 的 必 修 课 。党 课 就 是 对 每 位 党 员 进 行 先 进 思 想 教 育 ,了 解 共 产 党 的 精 神 内 涵 ,以 及 其 先 进 性 。每 位 申 请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 都 要 进 行 党 课 教 育 。
1.党课简介党 课 是 以 上 课 讲 授 的 形 式 进 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 是 中 国 共 产 党 对 党 员 和 申 请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教 育 的 重 要 方 式 。党
的 各 级 组 织 通 过 党 课 ,定 期 向 党 员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宣 传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 政 策 ; 进 行 党 性 、 党 纪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
2.党课基本程序 1 . 课 前 准 备 。 确 定 课 题 和 讲 课 时 间 ; 精 选 讲 课 教 员 , 认 真 备 课 2 . 集 中 组 织 党 员 听 课 3 . 课 后 消 化 , 组 织 讨 论 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2ea208a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4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