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8 09:05: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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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郁南县委组织部文件

郁组通〔20147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机关党委及副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上级驻郁南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郁组通201334)下发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和证照集中保管等制度,遵守出国(境)管理各项纪律规定,保障了正常的出国(境)管理秩序,但也有个别人员存在不按批准的时间出国(境)、不按期反馈出国(境)相关情况等行为,影响了出国(境)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门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信息报备制度。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郁组通〔201334号)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信息报备工作。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出现新增、变更及撤销等情形的,要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报备工作。如发生漏报、迟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干部的出国(境)审查和报批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出国(境)证件。各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相关情况(如目的、去向、行程、停留天数等)要及时准确掌握,并认真审核上报的申请或请示,签署明确的意见。

三、严格出国(境)材料报送时限和要求。各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把好本单位科级干部出国(境)审核关,首次办理或申请的,最多提前2个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他情形的,不得少于距出国(境)时间7个工作日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今后,除首次申请的外,各镇、各单位办理科级干部出入境政审手续时还需提交证照复印件及本年度历次签证(注)页复印件。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出国(境)。要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批准的出国(境)时间和天数出入境,不得无故推迟出国(境)时间,更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出国(境)时间与县委组织部批复的时间不一致的,需重新按照程序报批。

五、严格出国(境)证照的管理。按照省、市关于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照)实行统一集中保管,一律不得私自保存。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各镇、县直各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证照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证照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认真摸查,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登记、领用、收缴和保管工作,及时填写《XX(单位)因私出国()证照登记表》(见附件1,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盖好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自己存档,一份于20142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今后,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及时填写《XX(单位)因私出国()证照集中管理登记表》(附件2)。本单位干部要领用证照的,填写《XX(单位)因私出国(境)证照领用审批表》(附件3),县处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及部长审批;各镇、县直单位由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审批。

因私出国(境)返回后,应在7日内填写《出国(境)回执单》,向组织报告出国(境)相关情况,10日内将证件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对不按规定时限缴交证照的,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催交,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报告。各镇、县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对上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的情况书面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六、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县委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镇、各单位落实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审批报告等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不经请示报告擅自出国(境)、有意报低职务级别等弄虚作假方式申办因私出国(境)证照、不按批准的出国(境)时间出入境、不及时报告因私出国(境)相关情况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函询、通报、诫勉谈话等措施,涉及违法违纪的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报备、材料审批和证照集中管理工作,逾期未报或更新报备不及时,造成出国(境)管理秩序失控或国家利益受损的,由登记报备单位承担责任。

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联系人:黄素芬,电话:7338813

附件:1XX(单位)因私出国()证照登记表

2XX(单位)因私出国()证照集中管理登记表

3XX(单位)因私出国(境)证照领用审批表

中共郁南县委组织部

201427

附件1

XX单位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表

(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对象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注:此表由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对象填写,由单位汇总后于20142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2

XX(单位)因私出国()证照集中管理登记表

注:此表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用于收缴、登记、领用、保管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 由单位自己保存。

附件3

XX(单位)

因私出国(境)证照领用审批表

填表时间:

注:此表由申请出国(境)人员申领证照时填写,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由单位自己保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20c00237e21af45b307a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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