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
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
旅游专业技能竞赛
参赛指南
主 办: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
总承办: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
承 办: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2011年11月19日
目 录
一、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2
二、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旅游专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3
三、报到指南……………………………………………………………4
四、注意事项……………………………………………………………5
五、日程安排……………………………………………………………7
六、竞赛细则与评审细则………………………………………………8
七、赛场规则、评委(监考人员)职责……………………………26
八、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专业参赛人
数统计 ……………………………………………………………27
九、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专业报名情况明细表 …………………………………………………………30
一、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名誉主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
主 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洪三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张小岗
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 梅 亦
副 主 任: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聂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长 廖云辉
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部长 李菲
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东林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调研员 杜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过克强
竞赛秘书处
秘 书 长:陈东林
副秘书长:邹 江
联系电话:0791-********,132********
秘书处地点: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15室
邮 编:330038
二、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旅游专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 赵恒伯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 文玉菊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长助理
竞赛领导小组成员:严筱琴 方卫武 范秀仁 邹文虎 刘中平 刘国胜 肖长荣 张蕾 邬劲青 颜长青 胡斌 胡运锱 李志茹 刘中华 付忠辉 李金春 刘立宪
1.赛务组
成 员:熊铭贵 郑巍 赵利民 涂爱武 刘小琴 高翔
2.宣传组
成 员:赖旭华
3.接待组
成员:刘小琴 高翔 汪益富等
4.后勤组
成员:刘国强 刘小包 胡晓东 王小平 程海泉 李玉珍等
5.保卫组
组长:丁雷等
三、报到指南
(一)报到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上午 9:00~14:00
(二)报到地点: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市青山南路口、省人民医院站乘227路公交车;八一大桥站乘213路公交车;或于坛子口、洪城路乘238路公交车直达旅游商贸学院站;如乘出租车大约40元车费)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91-******* 3772939 3771931
传真:0791-*******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
邮编:330100
联系人:刘小琴 高翔
(四)报到流程
报到登记——选手资格审查(核对录取花名册、学生学生证或身份证。)----食宿缴费(餐费30元,住宿费20元)---领取相关材料(竞赛指南、领队证、指导老师证)
报到后由学院学生青年志愿者引领赴住处安顿休息。参观校园并熟悉竞赛地点和食堂等场所位置。
四、注意事项
(一)领队、指导老师须知
1.各代表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应按赛区执委会要求,于11月19日下午15:00准时到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参加领队会,会后应立即传达、落实领队会议精神和要求。
2.负责管理本队人员的日程生活及安全。
3.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4.组织本队选手准时参加竞赛。
5.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私自与评委接触。
6.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优良赛风,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7.竞赛期间必须佩带领队证、指导老师证。
8.竞赛时,领队、指导老师不得进入赛场。
(二)用餐及住宿
1.用餐
(1)领队、指导老师、选手按照用餐时间,凭餐券到指定餐厅用餐。
(2)用餐时请遵守餐厅规章制度,讲究卫生。
2.住宿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凭领队证、指导老师证、参赛证出入校门、寝室等。
(3)保持室内卫生,爱护室内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请勿在宿舍大声喧哗、吸烟、喝酒及赌博。
(5)请勿私自留宿他人。
(6)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7)住宿结束请将生活用品,寝室钥匙交于宿舍管理员。
(三)作息时间
(四)各部门电话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3771932(行政楼202室)
后勤组:3771950(物业中心办公室)
医务所:3771970
保卫处:3771900 3771911 3771110
(五)其他事项
11月19日下午3:00召开参赛队领队、指导老师会。
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日程安排
六、竞赛细则与评审细则
(一)大赛内容
决赛分英语口语测试、理论知识测试、仪容仪表和实际操作四部分,其中英语口语部分占10分,理论知识部分占20分,仪容仪表部分占10分,实际操作部分占80分。满分120分。大赛所有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由组委会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及一线员工最常见情况为基础,结合旅游职业院校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和旅游饭店人才需要命题。
(二)理论考试(导游比赛除外)
比赛选手按抽签序号分区域就坐,考试时间90分钟。理论考试不得观摩。
1.理论考试题型
(1)判断题(50%)
(2)单项选择题(30%)
(3)多项选择题(20%)
2.指定教材
(三)操作
1.导游: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比赛
2.总台问讯接待及中式铺床:3名选手同时比赛
3.中餐宴会摆台:5名选手同时比赛
4.西餐宴会摆台:5名选手同时比赛
5.调酒:2名选手同时比赛
6.操作比赛现场设适当的观摩区域
(备注:根据报名人数可能做适当调整。)
(四)英语口试(导游比赛除外)
所有参赛选手均按“英语口试”序号,依次进入英语口试现场进行英语口试比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后两位选手可入场抽签试题做准备,其余选手须在赛场外等候。英语口试比赛不得观摩。
英语口试参考教材(与本工种相关内容):
(五)评判方法
导游、总台问讯接待及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调酒等五个比赛项目,每个项目评委均有3人,选手操作得分办法为:直接算出每位选手的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两位。
英语口试比赛项目评委有3人,选手得分办法为:直接算出每位选手的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两位。
裁判员对每位选手评分现场亮分,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大赛监审委员会申请复核。
(一)导游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竞赛项目
由景点讲解、导游员规范及应变能力问答、才艺展示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各项目的分值为:景点讲解70分;导游员规范及应变能力问答12分;才艺展示18分。
各项的比赛时间:景点讲解为4至5分钟;导游员规范及应变能力问答3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二、竞赛内容和规则
(一)景点讲解
1.各参赛选手自行在下列景区(点)中选定一个进行准备:南昌滕王阁、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庐山、景德镇陶瓷历史博览区、龙虎山、三清山、婺源江湾、乐安县流坑村、宜春明月山、萍乡武功山、新余仙女湖、井冈山、赣州通天岩、瑞金叶坪村。
2.针对选定的景点,依据三个不同的讲解服务对象(中学生修学团、中老年观光团、亲子度假团)进行讲解词的准备。
3.所有选手应准备一张自己所讲景区(点)的背景图片,做成光盘,于赛前交给比赛组织者。图片仅限一张,如果有多张图片可合成于一张背景图片中。PPT、录像、需要手动更换的多张图片都不符合要求。
4.选手在比赛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讲解服务对象并开始讲解。
5.景点讲解时间为4至5分钟。4分时由计时员提示,5分种时间到时主持人可中止选手的讲解。
6.讲解的要求:(1)观点正确,内容充实;(2)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详略得当;(3)讲解生动、有感染力;(4)普通话标准,清晰、流畅,语法正确、用词正确、恰当,态势语言得体;(5)着装打扮得体、整洁,言行举止大方,符合导游员礼仪礼貌规范。
(二)导游员规范及应变能力问答
1.从100个题目(导游规范50题、导游应变50题)中抽取4题进行回答。题目均选自江西省导游证考试面试题。
2.回答问题应在3分钟内完成。停顿20秒不作答可视为放弃回答。
3.回答问题的要求:准确、快速、流畅、完整、简要。
(三)才艺展示
1.选手自选内容(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小品、故事等),自备道具(需要的话)。
2.参赛选手应在3分钟内独立完成,在2分30秒时由计时员提示。超时者,主持人可中止其比赛,并直接扣除3分。
(四)其他规则
1.比赛前一天召开领队会议,各比赛队交光盘,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领取序号牌。
2.各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参赛证在赛前30分钟进入侯赛室等候,按抽签顺序依次比赛。
3.领队、指导老师、参赛选手整个赛程中不得与评委私自接触,选手竞赛完毕后离场到指定地点休息。
(五)竞赛时间、地点与设施
1.时间:2011年11月20。
2.地点: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旅游实训大楼。
3.竞赛使用设备:投影仪,其他设备设施由选手自备。
(六)竞赛评分标准
(二)总台问讯接待及中式铺床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总台问讯接待及中式铺床技能
二、比赛要求
1.总台问讯接待技能仅安排理论考试。
2.中式铺床操作时间3分钟(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10秒扣2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超过1分钟不予计分)。
3.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后进行准备,准备时间2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4.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5.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立于工作台侧,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6.比赛用床架不带床头板。靠近裁判一头为床头。选手比赛过程中不允许绕床头操作,每违例一次扣4分。
7.操作过程中,选手不能跑动、跪床或手臂撑床,每违例一次扣2分。
8.其他
(1)床单和被套叠法:正面朝里,沿长边对折两次,再沿宽边对折两次。
(2)选手操作位置不限。
(3)床架+床垫高度为45厘米。
三、比赛物品准备
1.床架(1个)
2.床垫(1个,2米×1.2米)
3.工作台(1个)
4.床单(1个,2.8米×2米)
5.被套(1个,2.3米×1.8米,底部开口,系带方式,不少于1对绑带)
6.羽绒被(1床,重量不小于1.5千克/床)
7.枕芯(2个,75厘米×45厘米)
8.枕套(2个)
备注:组委会提供第1、2、3项,其它物品自备。
四、比赛评分标准
(三)中餐宴会摆台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中餐宴会摆台(10人位)
二、比赛要求:
1.按中餐正式宴会摆台,鼓励选手利用自身条件,创新台面设计。
2.操作时间15分钟(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30秒,扣总分2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以此类推;超时2分钟不予继续比赛,未操作完毕,不计分)。
3.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进行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4.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5.比赛开始时,选手站在主人位后侧。比赛中所有操作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进行,且在餐椅右或后侧操作。
6.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应回到工作台前,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7.除台布、桌裙或装饰布、花瓶(花篮或其他装饰物)和桌号牌可徒手操作外,其他物品均须使用托盘操作。
8.餐巾准备无任何折痕;餐巾折花花型不限,但须突出主位花型,整体挺括、和谐,符合台面设计主题。
9.餐巾折花和摆台先后顺序不限。
10.比赛中允许使用装饰盘垫。
11.组委会统一提供餐桌转盘,比赛时是否使用由参赛选手自定。如需使用转盘,须在抽签之后说明。
12.比赛评分标准中的项目顺序并不是规定的操作顺序,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完成各个比赛项目。
13.物品落地每件扣3分,物品碰倒每件扣2分;物品遗漏每件扣1分;逆时针操作扣3分/次。
三、比赛物品准备
1.组委会统一提供物品:
(1)餐台(高度为75厘米)
(2)圆桌面(直径180厘米)
(3)餐椅(10把)
(4)工作台。
2.参赛选手自备餐酒用具:
(1)防滑托盘(2个)
(2)规格台布
(3)桌裙或装饰布
(4)餐巾(10块)
(5)花瓶、花篮或其他装饰物(1个)
(6)餐碟、味碟、汤勺、口汤碗、长柄勺、筷子、筷架(各10套)
(7)水杯、葡萄酒杯、白酒杯(各10个)
(8)牙签(10套)
(9)菜单(2个或10个)
(10)桌号牌(1个,上面写上代表队名称)
(11)公用餐具(筷子、筷架、汤勺各2套)
四、比赛评分标准
(四)西餐宴会摆台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西餐宴会摆台(6人位)
二、比赛要求
1.摆台台形按餐台长边每边2人、短边每边1人摆放;以宴会套餐程序摆台,鼓励选手进行适当台面设计与布置创新,摆设设计由各选手自定。
2.操作时间15分钟(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30秒,扣总分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以此类推;超时2分钟不予继续比赛,未操作完毕,不计分)。
3.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进行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4.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5.比赛开始时,选手站在主人位后侧。比赛中所有操作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进行,且在餐椅右或后侧操作。
6.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应回到工作台前,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7.餐巾准备无任何折痕;餐巾盘花花型不限,但须突出主位花型,整体符合台面设计主题。
8.除装饰盘、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和3头以上烛台可徒手操作外,其余物件,均须使用托盘操作。
9.比赛中允许使用装饰盘垫或防滑盘垫。
10.比赛评分标准中的项目顺序并不是规定的操作顺序,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完成各个比赛项目。
11.物品落地每件扣3分,物品碰倒每个扣2分;物品遗漏每件扣1分;在餐椅内测操作扣3分/次;逆时针操作扣3分/次。
三、比赛物品准备
1.组委会提供物品:
(1)西餐长台(长240厘米×宽120厘米,高度为75厘米)
(2)西餐椅(6把)
(3)工作台
2.参赛选手自备餐酒用具:
(1)防滑托盘(2个)
(2)台布(2块):200厘米×165厘米
(3)餐巾(6块,可加带装饰物):56厘米×56厘米
(4)装饰盘(6只):7.2寸--10寸
(5)面包盘(6只):4.5寸—6寸
(6)黄油碟(6只):1.8寸—3.5寸
(7)主菜刀(肉排刀)、鱼刀、开胃品刀、汤勺、甜品勺、黄油刀(各6把)
(8)主菜叉(肉叉)、鱼叉、开胃品叉、甜品叉(各6把)
(9)水杯、红葡萄酒杯、白葡萄酒杯(各6个)
(10)花瓶、花坛或其他装饰物(1个)
(11)烛台(2座)
(12)盐瓶、胡椒瓶(各2个)
(13)牙签盅(2个)
(14)比赛用酒水。
四、比赛评分标准
(五)调酒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
1.规定鸡尾酒的调制
2.自创鸡尾酒的调制
3.调酒方式为英式调酒。
二、比赛要求
1.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进行准备,准备时间2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2.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3.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应回到操作台前,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4.物品落地每件扣6分,物品碰倒每件扣4分;倒酒时每洒一次扣3分。
5.规定鸡尾酒的调制要求选手按该鸡尾酒的标准配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制。
规定鸡尾酒的调制内容:
名称:五色彩虹酒
材料:红石榴糖浆、绿色薄荷酒、黑色樱桃白兰地、无色君度利口酒、棕色白兰地。
制法:必须使用吧匙(Bar Spoon)调制,在利口酒杯内依次将上述原料缓慢注入即可。
要求:酒杯总容量约为30毫升。酒液量占酒杯八至九成满,间隔距离均等。
时间规定:5分钟(包括操作时间、相关酒水及器具等的复位时间。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30秒扣5分,不足30秒为30秒计算,超时1分钟不予计分)。
6.自创鸡尾酒的调制选手可根据不同主题及创意,采用不同调酒方法进行鸡尾酒的调制。并对该鸡尾酒的主题创意加以说明。
时间规定:5分钟(包括操作时间、相关酒水及器具等的复位时间、口头说明时间。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30秒扣5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超时1分钟不予计分)。
三、比赛物品准备
1.操作台由组委会提供。鸡尾酒调制用的酒水、用具、各类载杯及装饰物等物品均由选手自行准备(注:装饰物只能为原材料或半成品)。
2.选手对自创鸡尾酒的主题创意须进行口头说明并准备书面说明稿(包括选手姓名、代表队名称、主题名称、主题内涵、配方、调制方法、装饰物品等),说明稿应提前打印好10份,比赛前统一上交组委会。
四、比赛评分标准
“仪容仪表”评分标准(所有选手)
外语水平评分标准(导游选手除外)
一、 比赛形式
英语比赛采用考官与选手问答的形式。每位选手考试时间为2分钟,每位选手须回答三道题,其中中译英、英译中、情景对话各一道。
二、 评分标准
准确性:选手语音语调及所使用语法和词汇的准确性。
熟练性:选手掌握岗位英语的熟练程度。
灵活性:选手应对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三、 评分说明
9—10分:语法正确,词汇丰富,语音语调标准,熟练、流利地掌握岗位英语,对不同语境有较强反应能力,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
6-8分:语法与词汇基本正确,语音语调尚可,允许有个别母语口音,较熟悉岗位英语,对不同语境有一定的适应能力,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4-5分:语法与词汇有一定错误,发音有缺陷,但不严重影响交际。对岗位英语有一定了解,对不同语境的应变能力较差。
3分以下:语法与词汇有较多错误,停顿较多,严重影响交际。岗位英语掌握不佳,不能适应语境的变化。
七、赛场规则及评委(监考人员)职责
(一)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侯赛区。
2.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赛区和竞赛场地。参赛选手不得在侯赛区大声喧哗,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必须服从指挥;竞赛时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评判。
3.竞赛按选手所抽取的顺序号进行,如错过比赛顺序则作弃权处理。
(二)评委(监考人员)职责
1.评委(监考人员)应终于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2.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赛场。如遇中午赛事未完,则统一集中用餐、集中休息,不得擅自与外界接触。
3.应认真掌握评分标准,评分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八、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数统计
(旅游专业技能)
九、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技能
(导游)
十、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技能
(总台问讯接待及中式铺床)
十一、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技能
(西餐宴会摆台)
十二、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技能
(中餐宴会摆台)
十三、江西省201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旅游技能
(调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f60e36d25c52cc58bd6be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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